“姑娘,你先别哭。”场面十分尴尬,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林城和陈英俊两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弱女子呢。林城靠近女生,本意是去安慰她。女生也不知道是怎么理解的,估计是心理素质不行,吓得一双腿直哆嗦,一直往后退,终于一个不留神崴着了脚,重重地摔了一跤。林城跑上前去搀扶女生,女生的右脚踝扭到了,肿了很高,手臂也擦破了皮,走起路来也是一瘸一拐地。
“姑娘,我送你去医馆吧!”女生痛苦的表情,让林城很愧疚。
“不......不用,房间里有跌打酒,我自己抹一下就好了了。”女生推开林城,一瘸一拐地往屋里走。
“姑娘,我帮你。”说到底,女生受伤和林城也是有关系的,林城可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男人。陈英俊一人杵在外面也没多大意思,也跟着林城进了屋。
“你们怎么都进来了?”女生非常害羞,脸颊有些泛红。
“我进来帮你,这是你房间吗?”林城打量着屋里的摆设,也不像姑娘家住的地方啊!
“我不住这儿,这里是给......给林少爷住的。”女生的脸更红了,这种生理反映是装不出来的。
“给我住的?那你怎么......”林城想说,既然是我的房间,那怎么跑里面去了。话都到嘴边了,硬是让林城给咽回去了,这女生是个玻璃心,可不敢再招惹她。
“是我爹,我爹让我把房子打扫下的。我真不是故意偷听你们谈话的,而且你们说的我一句都没听懂。”好家伙,刚恢复正常,泪珠又在眼眶里打滚,只需要轻轻地眨下眼就能掉下来。
“姑娘,你别哭了,我求你了。”林城一脸委屈的望着女生。
“噗哧”女生笑了,不过眼泪还是掉下来了。
“笑了?笑了就好办咯。姑娘,你是孙掌柜的千金么?”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么一个可能了,让林城纳闷的是孙掌柜这么强势的一个人,生的女儿怎么这般柔弱呢。
“嗯,我叫孙小雅。”女生是孙掌柜唯一的女儿,年方三六。古代的女子一般十五六岁就要嫁人了,孙小雅这样的在古代算是老姑娘了。
“我帮你抹药吧。”这下倒好,第一天上班啥活都没干,还把老板的女儿给弄伤了,这叫什么事儿啊。
“不用”孙小雅瞟了眼陈英俊,然后又望着林城,好像是在说有外人在不方便。
“那个你们聊,我去出一下。”陈英俊倒也识趣,退出了房间。果然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颜值的高低决定了女生对你的第一印象是好还是坏。
“我帮你抹点药酒吧,肿这么高还说没事。”林城也有温柔的一面,只是一直都没有表现的机会罢了,谁让现代的女性个个都跟女汉子似的呢。
“你真的不介意么?”孙小雅小心的问道。
“介意什么?”林城一门心思帮孙小雅抹药酒,没注意到孙小雅复杂的心情。
“啊!”脚踝传来的疼痛感将神游的孙小雅拉回了现实世界。
“是有点疼,忍一忍就好了。”以前听说宋朝有裹脚的习俗,现在看来压根就是胡说八道,孙小雅的脚不是挺正常的么。
“你真的愿意娶我?”孙小雅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问一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愿不愿意娶自己。
“娶你?”联想起孙掌柜对自己的态度,林城好像明白了点什么。在古代,女人的脚是不能被男人看到的,除非那个男人是自己的丈夫。
“你反悔了?”孙小雅的心一下子沉到谷底。
“这辈子不能娶到你,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林城想给孙小雅来一个温暖的拥抱,不过古代的女人并不像现代人这么开放,孙小雅不同意,林城也只好作罢了。
“我......我先上楼了。”虽然林城是自己的丈夫,但毕竟还没过门,两人在屋里呆太久难免会惹人说闲话。
“看来得和孙掌柜好好聊聊了。”孙小雅走后林城自言自语的说道。
“你真打算娶她?”古代的房子好像都不怎么隔音,陈英俊在后院听得一清二楚,陈英俊对林城的爱情观一个一清二楚,不婚主义者,人不风流枉少年是林城的座右铭。
“错就错在昨天不该喝酒,我昨天应该是答应那女孩的爸,承诺要娶她。”酒后误事,说的一点都没错。
“你刚才做的没错”如果林城刚才拒绝了那个女孩,那就大事不妙了。古代女生都比较保守,如果林城不娶孙小雅,那孙小雅这辈子怕是再也嫁不出去了,因为她的身体已经被男人看过了,脚也是身体的一部分。
“你在我的屋里休息一下吧,我把饭菜都端进来。”陈英俊的脸色确实有点憔悴,这女妖精真是害人不浅啊!
客栈大堂,孙掌柜已经回来了。
“叔父回来了。”正想找他呢,孙小雅这档子事必须跟他说道说道。
“到城外进了些酒回来,贤侄似乎有话要问我?”孙掌柜叱咤商界多年,怎能看不出林城那点小九九。
“我昨天是不是答应了做您的女婿?”林城小声的说道。
“咋的,你想反悔不成?”孙掌柜虚张声势,他还真怕林城反悔。孙小雅自幼便没了亲娘,孙掌柜觉得亏欠了她娘俩,对女儿是百般呵护。到了裹脚的年纪,孙小雅死活不肯裹脚,这和自残有什么区别?孙掌柜不愿女儿受苦,也就顺应了女儿的心愿。转眼间孙小雅就到了要出嫁的年纪,生得楚楚可人的孙小雅竟成了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三十七码脚吓跑了不少人。
“叔父,今天我见过小雅了,她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孙小雅是他见过最清纯的女孩儿了,林城还从未遇到过孙小雅这么干净、纯粹的女生,绿茶婊倒是见过不少。
“你见过小雅了?”细心的人会发现,孙掌柜的额头上已经开始冒汗了。
“在后院见到的,小雅的脚受伤了我帮她涂了点药酒,现在已经上楼休息了。”很遗憾,林城不是那种粗中带细的男人,他并没有发现孙掌柜的异常。
“你看过她的脚了?你还愿意娶她?”现代有一种“见光死”的理论,孙小雅属于“见脚死”。
“这俩件事有什么联系吗?”作为一个现代人,林城永远也无法理解封建社会的裹脚陋习。
“小雅她没有裹足。”事已至此,孙掌柜也没什么好隐瞒了。
“我知道,裹足在这个年代很流行吗?”林城还以为北宋女人流行裹足是胡说八道的,看来还真有其事。
“你不是我大宋国的人?”林城如此轻描淡写,让孙掌柜有些惊讶,一度怀疑林城是不是大宋国的人。有时候人也是个奇怪的动物,一方面期待别人不要当回事、不要介意,当别人真的不放在心上时自己又开始怀疑这怀疑那了。
“我当然是大宋国的人,老家在河间,只因辽人入侵中原才被迫流落至此。”吓林城一大跳,差点就说漏嘴了。
“贤侄莫怪,叔父多虑了,贤侄当真不嫌弃小雅她没有裹足?”林城越是肯定,孙掌柜的心里越是没底,能把自己的女儿嫁出去不容易,碰到一个让自己满意女婿更不容易,孙掌柜这个当爹的,为了她那个宝贝女儿可算是操碎了心。
“叔父,在这里我要为天下的女性们说句公道话。”林城对古代的这种陋习持批判态度,这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一种审美观的变态。
“女孩儿有什么错,从小就要被弄成残疾。畸形的审美观念,畸形的心理,那些自称儒生、君子个个心理变态,枉读圣贤书。我林城今日在此立誓,终其一生也要掰正裹足这种陋习,还女人们一个公平。”林城慷慨激扬地说道。
“好女婿,好女婿。”孙掌柜是个坚强的人,哪怕受了再大的委屈,再大的挫折也会乐观的面对。今天听了林城的这番肺腑之言,心里一阵阵酸楚,满满的都是感动。
“岳父放心,我一定回好好对待小雅的。”林城又不傻,孙小雅这种级别的女神可得牢牢地抓在手里。
在春来客栈,二楼的一个拐角,孙小雅早就哭红了双眼。在孙掌柜询问林城是否愿意娶孙小雅时,孙小雅便做好了决定。如果林城的回答是愿意那么皆大欢喜,自己嫁给林城做一个贤妻良母。林城看过她的身体,她已经不干净了,如果林城不愿意娶自己,那自己也没办法嫁给其他人。一个失身的女人,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唯有一死才能解脱。无形中,林城救了一个女孩儿的命,这个女孩也是她未来的妻子。
“对了岳父,有件事情得问一下你的意见。”孙小雅的事情问清楚了,陈英俊还没有安置呢。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尽管说。”孙掌柜心情大好,女儿的婚事解决了,自己就算是死,也没什么遗憾了。
“我有一个好兄弟,也是从河间逃难到这的。我想说能不能给他安排个活做,最好是那种不用抛头露面的,他长得实在有点磕碜,怕吓着客人。”林城原本想给陈英俊安排一个跑堂的活,转眼一想,陈英俊那颜值好像不大适合做跑堂的。
“磕碜?能有多磕碜,还能丑过我?”孙掌柜长确实不怎么漂亮,不过好歹还对得起观众,至于陈英俊么别把观众吓跑就不错了。
“岳父你一点都不丑,我那兄弟才是真心丑。”陈英俊是丑还是帅,一见便知。
“他在哪?在我们客栈吗?”女婿的忙肯定得帮啊,更何况客栈正缺人手呢。
“在后院呢,我带你过去。”给陈英俊找一份安稳的工作,别的不说,饭管饱。
“陈英俊,孙掌柜的来看你了。”后院到大堂也就十几秒的工夫。
“孙掌柜,陈英俊这厢有理了。”陈英俊倒是挺有礼貌的,忽视他的相貌倒有点儒者的风范。
“客气了,客气了,听小婿说你想来我这工作?”百闻不如一见,林城说的不假,陈英俊的相貌确实有点雷人。
“小婿?对对对,小子我初来乍道,还望孙掌柜给口饭吃。”陈英俊对林城佩服得五体投地,不愧情场老手,这才出去多久,就把人家的老爹给说服了。
“这样吧,你到后厨帮工,每个月六千钱,包吃住。”孙掌柜对自己的伙计还是不错的,每月六千钱还包吃住,在那个年代已经很好了。
“谢孙掌柜,小子我一定不会辜负您的期待。”陈英俊感激涕零,虽然他并不知道六千钱是个什么概念,估计和六千人民币差不多吧。
“贤婿,随我上楼看看小雅。”孙掌柜不是个保守的人,林城和孙小雅在婚前越是亲密,他这个做父亲的就越开心。
“好好干,兄弟。”陈英俊可没有林城这么清闲,刚被孙掌柜录用就被派到后厨干活了。
春来客栈的后厨。
“那个小伙,你叫啥名啊?”掌勺的大师傅问道。
“小子叫陈英俊,掌柜的新招过来的。”据说后厨如后宫,稍有不慎就会万劫不复,陈英俊还是小心点好。
“你这长得也真是磕碜,比老子还丑。”掌勺的大师傅就是后厨的王,后厨的这些伙计都得听他的指挥。
“你到后院把柴火劈了吧,晚上要用。”给陈英俊下命令的是二厨,大师傅可没那个闲工夫指挥一个新人呢。
“好嘞。”在后厨受到排挤,陈英俊没有任何怨言,从小到大被欺负的还少吗?这点风凉话说什么,只要有钱赚,再累再苦又有什么关系呢。
“嘣”肩膀传来一阵酸痛,陈英俊虽是穷苦人家长大的,可现代人又有几家是烧柴火的呢?一平方米十几万的房价,搭一座灶台可是相当奢侈的表现。林城家里倒是有烧柴火,不过似乎只是个摆设。这是陈英俊第一次劈柴,又不得要领,不论陈英俊怎么努力,终究还是事倍功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