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车回去已是晚上十点多钟,我们几个人饿得要死,自然是先去餐馆搓上一顿,老子虽穷,这一餐饭还是吃得起的,当下三人不讲客气,一番狼吞虎咽,只瞧一阵风卷残云,桌上所剩无几,惊得邻座一位老婆婆张口成o型,心想这般傻b是哪个闹饥荒的灾区过来的?
算了,不diao她,反正我们吃完了,走时,我才想起该多点一盘“京酱肉丝”来让哥感受一下正宗的北京菜。一想还有机会,也就不在意了,不想由此后却再无福消受。
回学校洗了澡,哥便将出行计划制定出来了,老哥酷爱摇滚,准确地说,他更喜欢死亡音乐、重金属。像朋克、嘻哈之流,他是不屑的。(不知道要得罪多少人。)
老哥的样子算得上潇洒,谈不上英俊,但前番嫂子有一言:“你哥弹琴的时候,就一个字形容——帅!”看看,羡慕死人。
有人当摇滚是一种娱乐,是一种发泄,有谁能像老哥这种能为它不要命呢?摇滚在他心中是神,是享受,是信仰,是生命中绝不可缺的灵魂!
老哥和我一样,一个字形容——穷。常常手中一元钱捏到被汗水泡烂,没法子,但也不能怨命苦,我们都有自己的爱好,自己的信仰。
他为自己所选的路付出的艰辛的巨大的,想搞摇滚,想组乐队,最少你得有器材吧?器材从哪里来?自然是靠money买来的,一把电贝司多贵?架子鼓多贵?似乎没有m就寸步难行了。
最初老哥学的是吉他,那阵子省吃简用从牙缝中抠出来几个钱买了把木吉他,每日照着书自学,每每练到磨茧出血才做罢,后来认为自学不是办法,想去琴行找老师学,于是拿了升学的报名费,改变投资方向,进了琴行。
一进琴行,发现贝司这东东有意思,弹起来音质沉稳,手感极佳,爱不释手。马上改变主意报名学贝司,要学就学最好的,俺练好了贝司,日后组乐队。要知道老哥为什么喜欢贝司?我算是明白了,老哥内向,遇见熟人才外向,和贝司一样,属于“闷骚”型,我很欣赏。
老哥学成后,在学校着实风光了一阵子,后来又着手组乐队,好容易凑齐了人数,取个名字叫什么“凶兆”。当初我看了就觉得这名字真tmd牛b。
后来在同学面前,我屡屡称赞老哥的乐队,一日说到“凶兆”,众君大笑不已。我正奇怪这般家伙怎么了,恍然大悟:他们定是认为是“胸罩乐队”。
从今往后,“凶兆”从我口中消失。
老哥玩了两年摇滚,乐队终于撑不下去了,形式上虽未解散,实已各奔东西,名存实亡了。老哥不禁伤感,将自己作的几首歌听了一番,突发感叹:“tmd,老子要攒钱去北京,要学就学最牛b的!”
话是这样说,钱成了个大问题,不知道当今国内有多少雄心壮志的热血少年,为钱蹉跎,不得志!老哥便是其中一个,自然,我也是,只是余爱好舞文弄墨,买点稿纸、墨笔之类的东东是不缺钱的。(上网打字好贵,55555)相对来说,老哥便悲惨得多。
这次来京,老哥差点倾家荡产,但为了圆自己的梦,一切都在所不惜了。音乐竟有如此大的魅力?无怪乎全世界只有音乐是不分国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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