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被程咬金嚷嚷的有些汗颜,尴尬一笑,心中颇为纳闷:真实历史上,程咬金这个大泼皮不是在李密领导瓦岗寨后,才带人投奔的吗?
现在才大业九年,李密跟着杨玄感正在洛阳一带轰轰烈烈搞造反呢?
他怎么就先跑来了?
楚歌不知道的事,大业九年初,杨玄感起兵造反,可在八月的时候,杨玄感就兵败玩完了,如今已是十月,杨玄感早就投胎转世去了,而李密,此时,正在东躲西藏,过着老鼠般的日子。
虽然楚歌对程咬金的出现诧异,但也仅仅是诧异了一下而已。
正史上,程咬金是在李密执掌瓦岗寨后才投奔,可在野史里,后世的评书中,程咬金早在李密前,就加入了瓦岗寨,非但如此,更夸张的是,程咬金还被拥戴当了所谓的大德天子,因为厌烦当皇帝琐事繁多,后来,便将大位让给了李密,自己继续去当‘混世魔王’逍遥度日。
无论正史,还是野史,全都是史官记载,后人转述罢了。
历史并不一定是所谓的真相。
对程咬金的出现,楚歌随即表现了淡定。
“喂,说你呢,小子,傻愣个什么劲啊,唉,我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怎么就带了你们这群怂瓜,你看看,哭鼻子的、不顶用的,现在又多了个呆子······”
程咬金骂骂咧咧了几句,见楚歌愣在原地出神,气的指着一旁的徐虎,再次大骂起来。
徐虎一脸委屈的低着头,和早先那名被骂的斥候一起,在地上开始找缝钻。
其实,程咬金责骂这些斥候,一半是性情使然,还有一半是憋屈,想找个发泄的,排解一下胸中的郁闷之情。
大业六年的时候,盗贼蜂起,他在老家济州东阿,聚集了数百乡民,护卫乡里,因为作战凶猛,附近的盗贼都不敢轻易侵犯,加上他为人向来豪爽,大大咧咧,时间一久,还得了个‘混世魔王’的称号。
可带着乡民护卫乡里,长久下去,也不是办法。
最重要的是,不符合程咬金洒脱的性格。
正巧,听闻瓦岗寨的翟公翟让,乃是当世一等一的英雄豪杰,向天下各地发布檄书,号召天下群雄来投,共商反隋大业。
他便带着手底下这些人马,星夜兼程的赶到瓦岗寨,投奔了翟让。
此时,翟让的瓦岗寨已经聚集了数千人马,程咬金带着的这点人,翟让是不在意的,但又不好不表示,便任命他担任前哨营的指挥使。
但这与程咬金心中的理想相差甚远。
瓦岗寨中的重要会议,他是无权裁断的,即使到场,也就是个打酱油的角色,故而,心中苦闷,只好找下属的不快了。
楚歌的尴尬一笑,正好落在程咬金的眼里,更加深了他对楚歌‘呆子’的看法。
不禁有些索然无味,于是,‘大发慈悲’,挥了挥蒲扇般的大手,示意楚歌走到斥候们中去。
楚歌长出了一口气,赶紧走到徐虎的身边,盘腿坐下。
斥候们纷纷露出诧异的神情,程将军居然没有继续为难这个新来的小子!
看来,装傻充愣也是对付程将军的法宝之一。
章涛更是暗中朝楚歌数了数大拇指,挤了挤眼。
“接下来,就让我给你们好好上一课,关于如何做好一个奸细,嗯,是斥候,斥候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能及时、准确的刺探到敌方的重要情报,并且传递回来,将会改变战争的形势,减少己方的伤亡······”
程咬金大大咧咧的找了个台阶,横躺在上面,开始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
下方,一群斥候,听的津津有味,深以为然。
楚歌却差点笑出声来,让一个擅长战前对垒,厮杀拼狠的猛将大老粗,来教一群斥候如何当好一个斥候,这可真是搞笑,程咬金夸夸其谈,虽然大致上说的没什么错,可翻来覆去,也就那么几句,一定要及时,一定要准确,傻子也知道这两点很重要啊。
可关键是,如何做到?
这一点,程咬金并没有详细的说明。
想来,他也并不清楚。
因为,随后,他便将重点转移到了遭遇敌方斥候,如何厮杀脱身上面。
说着,说着,程咬金心血来潮,当即翻身跃起,抄起一旁的两柄大斧【真实历史上,程咬金使用的兵器是槊】,虎虎生风的耍了起来,看的一众斥候拍手交好。
“遭遇敌方斥候,一定要冷静,如果能够逃走,就逃,实在逃不走,大家也不要怕,反正都是一颗脑袋一条命,谁怕谁!”
“因此,这学武锻炼,就是至关重要的,只有你变得足够强,足够狠,才能战胜敌方的斥候!”
“下面,上来几个,跟我练练,让我教教你们,什么叫武艺!什么叫万人敌!”
程咬金一边耍着大斧,一边冲斥候们嚷道。
只是,程咬金的话一说出后,下方的‘观众们’全都闭嘴了,一个个低着头,闷不做声,不敢朝他看。
只有楚歌有些不明白状况,正四处观望,想看看有谁敢上去挑战程咬金。
徐虎低着头,看到楚歌‘傻乎乎’的观望,连忙拉了拉他的衣角。
可这已经来不及了。
“很好,新来的,倒是我老程小看你了,这些怂瓜没一个敢上来与我比试,只有你,胆气可嘉,上来吧。”
程咬金一喜,急忙向楚歌喊道。
“啊?”
楚歌这才醒悟过来,无奈之下,双腿颤抖的站了起来。
职场法则,新来的,总是挨同事和上司的欺负。
“不错,有些胆气,报上名来吧。”
“哦,我叫楚歌。”
能被隋末唐初历史上的‘大人物’亲自询问姓名,楚歌还是稍感荣幸的。
可接下来,楚歌就高兴不起来了。
因为,程咬金浑身杀气,高举两板斧的样子,实在可怕。
“给他一柄趁手的兵器,那系在腰间的破刀算什么兵器?”
程咬金命令一旁的兵士递上制作精良的长枪、利剑等兵器,供楚歌选择。
盘坐在地的斥候们,有些幸灾乐祸,有些担心不已。
徐虎更是暗暗替楚歌捏了把冷汗,好几次,他都想站出来,替楚歌对决程咬金,可惜,他始终没有足够的勇气。
楚歌头皮发麻,程咬金的勇猛,决不是后人胡吹乱造的,凭他的身手,对付一两个普通人,倒还绰绰有余,可对付程咬金,绝无胜算。
从方才斥候们的神情动作来看,程咬金平常和他们比试,一定出手非常狠啊!
故而吓得他们无一人敢应战。
站在兵士们递上来的兵器面前,楚歌看了一圈,也没想好如何应对。
程咬金有些不耐烦了,催促道:“选好了没,快点,我的手已经痒了。”
“快好了。”
楚歌急忙安抚道,眼下,能拖就拖,决不能和混世魔王比试武艺!
而且,多踹口气,也是好的。
片刻后。
“唉,那个谁谁,选好了没,我等的快冒烟了。”
“马上就好,我已经看中了两件兵器,正在琢磨用哪一件比较顺手。”
数息后。
“你是叫楚歌是吧,选一件兵器有这么难吗,老子等的不耐烦了,快点呀!”
“真的,立刻就好!”
瞬间。
“好了,你不必选了,咱俩赤手空拳单练吧!”
“······”
说着,程咬金丢掉手中的双板斧,便朝楚歌急速扑来。
吓得楚歌赶紧闪躲。
徐虎急忙站起来说道:“将军,楚歌他刚醒过来,身体还很虚弱,实在不适宜和您比试啊!”
现在才站出来替我说话,真是······
楚歌擦了一把冷汗,心想程咬金这下总该停止比试了吧。
残酷的现实是,程咬金听就跟没听到似的,依然一个劲的朝楚歌扑,两人你追我躲,绕着半个院子,跑了大半天。
“小子,好身手啊,我老程愣是没追上你。”
程咬金累的气喘吁吁,扶着一根柱子,指着楚歌说道。
“程将军啊,我真的刚醒过来,身体还很虚呢,不适宜和您交手啊。”
楚歌几乎累瘫,脸色通红,有气无力的回应道。
“放屁,能把我老程跑到这个程度,居然还大言不惭的说自己身体虚,鬼才相信呢!”
程咬金立即反驳道。
楚歌耸耸肩,眼珠子一转,道:“程将军,其实,武斗是很没意思的,不如咱俩换个比试法,如何?”
“换个比试法?有些意思,说说看,你想怎么和我比试?若是不能打动我,我非撵到你将你揍扁不可!”
程咬金说道。
“都说酒品即人品,凡是英雄豪杰,没有一个不喝酒的,想必程将军的酒量也一定不浅,不如,咱俩比酒如何?”
楚歌笑道。
“你,和我,拼酒?”
程咬金眼睛瞪圆,不可思议的看向楚歌。
“哈哈······”
斥候们发出轰然大笑。
“怎么,你不敢?”
楚歌激将道。
古时的酒,度数非常的低,而楚歌在后世中,也是夜猫子类型的,最喜欢和狐朋狗友们在一起拼酒,而且是度数极高的白酒!
并且,他的酒量不低。
因此,楚歌很有信心,拼酒放倒程咬金!
这一提议,差点没让程咬金笑开花。
要知道,他也是爱酒好酒之人,正常情况下,喝个两大坛是没问题的!
“比就比,我倒要看看,你小子的肚皮能装多少的量,若是没有一坛,看我怎么趴了你的皮。”
程咬金出言威胁。
“没问题,但这比试,总要有个彩头才有趣,你说说看,输的人要给赢的人赔点什么东西才好呢?”
楚歌开始设套,让自以为胜券在握的程咬金主动往里面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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