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迷蒙蒙,像是来到了一处极不寻常的宫殿。
身周的雾气,像是打湿了的柴火燃烧时冒出来的滚滚浓烟,熏得让人睁不开眼睛,却又丝毫不呛鼻。金色的阳光从宫殿外照射进来,就像是一双柔嫩的手,以最精湛的手法,在身上揉搓,让人感觉惬意至极。
白玉铺成的地面闪耀着温润的光芒,袅袅雾气之间,隐隐看到四根金色的柱子,极高极大,上面刻着祥龙彩凤展翅欲飞,再往上,是飘渺的流云,金柱仿佛已经突破天际。
可是,这里又是哪里呢?
“吾儿!”
一道空灵的声音传来,充满了慈祥,却又让人忍不住产生想要膜拜的冲动。
“谁?是谁在讲话?”白小狼环顾四周,没有看到任何人,只有茫茫的浓雾,以及如同利剑一般刺破浓雾的阳光。
“吾儿……”依然是那道声音,不过却飘渺了许多,仿佛是在远去。
“谁?是谁?快出来!”白小狼惊惧地大喊,没有人回应,只有他孤独的声音不停地在巨大的宫殿中回响:
谁快出来~!
快出来~!
出来~
……
“吾……儿……”声音越来越飘渺。
白小狼汗流浃背,全身的衣服就像是刚从河水里拎起来一样湿漉漉的。
“这里是哪儿?”
“我为什么在这里?”
“谁在讲话?”
“我该怎么出去?”
喊了一遍又一遍,可是那道飘渺的声音消失之后,四周寂静无声,白小狼甚至能够听得到自己的心跳。
他在宫殿中四处奔跑,想要找到任何一个活着的生物,人,动物,甚至一株活着的野草也行,可是什么都没有。
空空荡荡。
未知的恐惧,就像是一只从人内心深处爬出来的狰狞的妖魔,要将整个世界吞噬殆尽。白小狼瘫倒在地,他无力反抗,也不想反抗。
我这就要死了吗?白小狼忍不住心想,身子因为恐惧而有些颤抖。
然而,在他的内心深处,仿佛还有着一个声音在提醒他:或许……就这么死了,也挺好!?
……
……
“呼……”
果然又是一场噩梦。
白小狼猛地睁开双眼。擦了擦额头上渗出的冷汗,依然还是心有余悸。太过真实的梦境,就像是一柄萃满剧毒的匕首,异常精确地扎进了白小狼最大的软肋。
在白小狼度过的为数不多的生命之中,最为惧怕的东西,就是孤独。
不过还好,白小狼现在并不孤独。
因为是被噩梦惊醒,所以时间还很早,窗外的天空还没有大亮,灰蒙蒙的。但白小狼不想再睡了。
他直接爬起床,穿好衣物,整理好被子,洗漱完毕之后,便出了房门。
其实严格来说,那并算不上是一间房,充其量也就是一个茅草屋,还是破破烂烂的。长宽不过三米的木头充作横梁,支撑起它的柱子上也满是虫洞,仿佛随时都会垮掉,屋顶和四周铺盖的都是枯黄的茅草。房子里面狭小的空间,除了放下一张小床之外,还得被当成是厨房和用餐的地方。至于厕所,屋外一整座山峰,到处都是,不过若是在寒冬腊月的话,某些器官会遭点儿罪。
……
白小狼如今其实挺兴奋。
他已经准备好告白了,就在今天。这是他思考了许多天,终于狠心作下的决定。
那个小姑娘名叫历红梅,一条白狼,一朵红梅,白小狼每次一想便觉得出奇地般配。
红梅是出云城中一家大户的私生女,与白小狼从来没有见过父母一面的身世一样悲惨。
红梅的母亲原本是那大户人家的婢女,颇有几分姿色,身材也还窈窕,趁着老爷酒醉迷糊的时候翻身上马,才有了历红梅这一骨肉。红梅母亲原本以为可以借此机会成为老爷的妻妾,从此摆脱做婢女的命运,谁知那老爷醒酒不认账,反而觉得家中出了这样的婢女是一件天大的丑闻,于是将怀孕了的红梅母亲轰出了家门。
好巧不巧,红梅母亲选择的住所,正是离之后白小狼搭建的茅草屋不远处的山头上,那里有一个十几户人家的小村庄。
红梅与白小狼结识之后,不时谈到她的母亲,每次红梅的语气中都带着不屑,仿佛因为有这样的母亲而感到耻辱。
白小狼不讲话,就坐在她的旁边,一脸感叹唏嘘。
其实那时他很开心。如果没有红梅母亲的那一举动,世间哪里会有红梅这个人?如果红梅母亲的身份不是婢女,又哪里会被那大户人家的老爷赶出家门?那他白小狼又要去哪里寻找那个名叫历红梅的可爱小姑娘呢?
红梅真的很可爱,可爱到每次白小狼梦到娶她进家门都会开心到笑醒。她始终扎着两个冲天的小辫子,白里透红的脸蛋十分可爱,一笑就露出两个甜甜的酒窝。她常常穿着一件白色的布裙,上面绣满了红色的梅花,就跟她的名字一样。
还有一双秀气的布鞋,每次她一出现,就像是踩在了白小狼的心坎儿上。
两年前,红梅的母亲生了重病,没钱医治终究是病死了。虽说红梅每次提起她的母亲都仿佛是满心的不快,但当母亲真的死去的时候,红梅还是扑在母亲的尸体上,哭得像是一个泪人儿,甚至整天整夜没有睡觉,红肿的眼皮底下像是埋了两个馒头。
红梅哭,白小狼也跟着哭,她不吃东西,他也就在旁边看着,默不作声。红梅母亲入土的那天,白小狼跟着她跪了一天一夜。
白小狼后来想起,觉得就像是女婿对着哭丈母娘,也不过如此了吧?其实在他的心里,只要是新娘是红梅,让他厚着脸皮去当上门女婿都是愿意的。
再后来,得知红梅母亲去世之后,那大户人家的老爷终究是有点良心,要将红梅接回家中。红梅与白小狼依依不舍,离别时的悲伤情景简直快让赶马车的车夫都落下泪来。
如今,白小狼已经很久没有见到红梅了,上次见到,还是在三个月前。
那时的红梅变化极大。以往的碎花裙子和布鞋都不见了,她穿着绫罗锦缎,从几个人抬着的轿子上走下来。身高也变化极大,似乎已经快要和白小狼一般高了。胸脯比以前也波澜壮阔了许多,似乎很诱人,但白小狼一点都没感觉到。他只觉得那个化着淡妆,头上带着金钗的女子仿佛是一个陌生人。
但是还好,她见到白小狼的时候,还是会露出甜甜的酒窝,依然会亲切地叫他‘小狼哥哥’……这就够了!
一声‘小狼哥哥’就抵得过无数次的魂牵梦萦,何况还不止一声呢?
“小狼哥哥,三个月后我会再回来的,等着吧,到时候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惊喜!”红色轿子之前,两人分别之际,红梅眨着眼睛,露出小酒窝,俏皮地对着白小狼这么说道。
而今天,便是相约的日子。
不仅你给我一个惊喜,我也要送给你一个惊喜!白小狼兴奋地想。
他昨天晚上躺在床上,已经写好了情书,或者说是求婚宣言:
‘红梅妹子,嫁给我吧!
虽然我如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件破草屋。
但是你知道的,我很会编草鞋!你嫁给我之后,然后我们俩就一起拿去出云城卖,努力攒钱,然后将你和母亲生前居住的那个小宅院买下来!那个院子,你也是很喜欢的吧?
然后男耕女织,过着神仙眷侣一般的日子!
……’
这封简短的信花费了白小狼肚子里为数不多的墨水,读来还算是通顺。虽然字很丑,但是这事儿红梅早就知道了,她应该不会介意。
告白还应该有鲜花,这是白小狼从市坊间流传的才子佳人的故事中领悟到的。
鲜花他也准备好了,他昨天跑遍了整座山,挑选了其中最为灿烂的小红菊。红梅曾经说过,她最喜欢两种花,一种是梅花,因为那跟她的名字一样;还有一种就是秋日绽放的小红菊。白小狼很庆幸他还记得。
为此,他还特地跑去了出云城,在跟布行的掌柜花费了半天口舌之后,终于将店铺掌柜缠得不耐烦了,花了几个铜钱买了一个细长的青色丝带,用以将盛开得正灿烂的小红菊扎成一束。
然后,白小狼将书信和鲜花都藏在了茅草屋里,心里盘算着等红梅进屋时,给她一个天大惊喜……她那时候幸福的表情,想想就激动!
好了!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