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了三枪都没死成,看来我真是命不该绝!”沃自强躺在河边的沙滩上,感觉肚子又胀又痛,还有一双大手在肚子上按呀按的。再也忍不住,哇的吐出一大口水来。
刚刚清醒过来,睁开模糊的双眼,入眼的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老者一身青色长衫,显得与现代社会有些格格不入,其神态与邻家老爷爷无异。
自然,老者也发现他已经醒来,停了手上的动作,脸上挂起一丝微笑。
惊魂未定的沃自强可以肯定的是,这位老者刚才是在对自己施救:“谢前辈救命之恩!”
“举手之劳而已,客气的话就不要说了。死而复生的意义卓绝,活出个人样来,也不枉费我救你一场!”老者淡淡的道。
老者出言不凡,救人后也不忘一番鼓励的话。
其实达奚云天从小就知道,有很大一部分老人是值得尊敬的。记忆里的自己就是从小在街头乞讨。那时候还很小,想要饱一顿完全是奢望,全靠一位老爷爷经常给他递吃的。
直到有一天,老爷爷再也没有出现过。他找不到东西吃,饿晕在街头。才被路过的好心人送去了孤儿院。
六岁那年,国家的福利基金下来了,孤儿院的孩子也有机会上学,沃自强这个名字也是当时的小学老师起的。虽然没有零花钱,但一日三餐还是可以吃饱的。
想象的总是和现实总是有着天壤之别,没有背景的他成了众同学欺负的对象,每次都被大家欺负的很惨才回寝室。
小小年纪的他那肯服输,人穷骨头硬。每次逮住一个走单的就往死里整!渐渐的他成了学校的孩子王。打人了想要不被老师体罚,你就得拿出最优异的学习成绩。
就这样,沃自强成了学校的尖子生,并且凭着自己优异的成绩,一路过关斩将,一举考进了华夏第一学府燕京大学。
大学四年,他已经用奖学金与人合伙开了三家公司,有两家已经开始盈利了!暗恋了三年的校花学妹依恋,对方是华夏第一古董商的掌上明珠,家庭背景悬殊太大,沃自强一直没有勇气表白!
眼看就要毕业离开学校,他心里总有些不甘。没想到的是,依恋主动像他表白了。还带他回去见她的父亲!
古董商并非老古董,不仅没有嫌弃他的背景,反而认定了这个女婿。还让他与爱女交换了信物,以此来拴住他的心。
沃自强身无长物,只是用了一句承诺就换来对方价值连城的一个琴形吊坠。用专家的话说,这东西是上古时期遗留下来的无价之宝!
沃自强在乎的并不是这东西值多少钱,他在乎的是这份感情!
幸福来的突然,还没享受几天。一个不留神,依恋竟然被一个恐怖团伙绑架了!
接下来就是沃自强带着依恋的几个保镖和劫匪在船上一场短兵相接了,保镖皆是练家子,几人联手干掉几个劫匪后救出依恋。
剩下的劫匪可不依了,纷纷亮出撇在腰间的热武器,这可不是练家子就能够抵挡的。沃自强坚决要求保镖护着依恋离开,自己来拖住这群变态狂,要不然都得玩完。
然而结果是,依恋他们刚乘快艇离开,沃自强就被干翻到河里去了。最终还是双拳难敌手枪,一连三枪,枪枪击中在胸口。一个大好青年还没来得及报效国家,就这样为爱而牺牲。
又吐出几口水,感觉身体好受了许多,这才起身站了起来。
这一起身不要紧,接下来的完全颠覆了他的理解范畴。
老者看起来中等身材,沃自强站在他面前却足足矮了好长一截,周边房屋皆是仿古而建。刚才胸口中的三枪,按理说是活不了,现在一点疼痛感都没有!低头看去,这分明就是一个小孩的身体,连身体都不是我自己的了!
这太匪夷所思了,老者救我绝非偶然!突然间,他想知道的事情太多了。
还没来得及发问,老者手掌一翻,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把锈迹斑斑的长剑,递到他面前。
达奚云天愕然!
“相逢即是有缘,初次见面,留作纪念。”老者笑道。
达奚云天如今是满脑子浆糊,根本都还没搞清楚情况。不过看那把剑不错,说不定就是一把价值连城的古董,不要白不要。
逐将那剑接了过来,故作大方的抱在怀中,当场谢过。
“孟大哥,达奚云天小子命真大,竟然没淹死!”
“没死是吧?杀他一次就不怕在杀他第二次,这一次一定让他死的不能再死!”
“少废话,快点,别让他跑了。”几人说话嚣张至极,完全无视老者的存在。
沃自强抬眼望去,几个熊孩子,大的不过十四五岁,小的不过七八岁。手提长刀,如狼似虎的向这边冲来。
很明显,这几人是冲着沃自强而来。刚刚挨了三枪,现在正憋屈得慌,竟有人杀气腾腾而来,管你大小,正好用来我消消气。
等几人走近些,沃自强已经长剑在手,杀机刚起,脑袋一阵轰鸣!
几人的身影在脑中盘旋,达奚云天这个人的记忆如放电影般不停的在脑海出现,整个人慢慢昏迷了过去。
当他再次睁眼的时候,已经躺在了软绵绵的榻上。眼前一个中年汉子就坐在床缘,他弯着腰,一只手搭在达奚云天身上。一个大男人就这样像母鸡护着小鸡一般护着儿子,他一双剑眉已经下垂,两只星眸蒙上一层血丝,原本俊俏的脸庞已经变得很憔悴!
“天儿……”
这就是我的父亲,这相貌和这声音与达奚云天刚刚恢复的记忆里完全吻合,看来我传世重生已经是铁定的事实!辛苦建立的公司和刚刚到手的爱人都已经随风而去。
见儿子醒来,达奚凯这些年对儿子的愧欠一下涌上了心头。
达奚凯年少时很穷,祖上世世代代都在小镇上的大户人家做佣人,从小就受到那些妄自尊大的老财欺凌。他知道,有一种人是那些个地主老财也望尘莫及的,他们住在大城市或者一些名山大川。那种人叫修仙者,那些人飞天遁地无所不能,他们才是这个世界受万人仰望的强者。
年少的他,他走遍了各个城市、名山大川。也见到不少修仙者,达奚凯曾苦苦哀求他们收自己为徒,竟然没有一人愿意收下他,皆说他根骨奇差,根本没有修炼的可能。
这副身体无缘修炼,当时他绝望至极,颓废了好长一段时间。
然而他不愿自甘堕落,更不愿意再做人下人,一颗绝不言败的心,让他开始反思这些年的所见所闻,不能修炼,就只能退而求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