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一封情书 第二十二章写给孔晓蓉的信

    除去这些小花絮,就是那重复在重复的简单枯燥的日子了,没有学习的动力,上课时就变无比难熬,老师讲的越来越像天书,讲台下一双双眼睛空洞无神,盼着下课,盼着放学,甚至开始盼着早点毕业,没有奋斗目标,很多人颓废起来。

    无聊的时间多了,不自觉的想念以前的同学了。

    刘念自从初中毕业后就没有见过孔晓蓉了,很长时间里两人失去了联系,两人考上了不同的学校,去了不同的城市。

    后来刘念辗转从石国强哪里知道了孔晓蓉的具体地址。石国强他们还在平领中学留级,这个老油子一时成了信息的中转站。

    晚自习的时候,闲着无事,刘念从课桌里拿出纸和笔,是该给孔晓蓉写封信了。

    写下孔晓蓉你好几个字之后,刘念的思绪一下飘的很远,脑海里一下浮现那个不肯借给自己小说看而胡乱找借口机灵古怪的小女孩,那个穿着肥大的衣服显得整个人都瘦瘦小小却一脚把门踢开满脸怒气震住了田状霸气外露的女汉子。

    是啊,孔晓蓉好久不见了,都有些想念了。你现在好吗?到了一个新的环境是不是适应了呢?是不是也像我一样经常的会想家呢?是不是也时常想念那些老同学呢

    这一刻刘念有些伤感,似乎他还没有从那个强说愁的少年走出来,他怀念初中的同学,感叹过去的美好无奈的消逝。表面上这个整天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大男孩,还深藏着一颗忧郁的心。而这些深藏起来的忧郁似乎只适合写给一个远方的不常见面的女孩子。

    信写好之后,刘念叠的工工整整,装进了信封,贴上邮票,然后认真的填上了孔晓蓉的地址,第二天一早投进了学校门口的邮箱里。

    等信的日子总是有点漫长,有点焦急,有点无奈。每每课间大休息的时候有同学拿着一沓信走进教室,刘念都有些期盼。

    “某某你的信!”“某某你的信!”拿到信的同学明显都带着愉悦的表情,只是从第一封喊到最后一封,刘念的名字也没被叫起。

    刘念心里有些失望,甚至有点生气:真是的,这个孔晓蓉收到信这么长时间了也不回!

    一个星期,两个星期,

    就在刘念几乎已经淡忘的时候孔晓蓉的信收到了。刘念有些兴奋,迫不及待的撕开信封,掏出信来,然后把信铺在打开的课本上,心里美滋滋的看起来

    这是一个只属于自己的美妙时刻,刘念不希望被人打扰,而打开的课本,可以随时合上,把信夹的严严实实,防备着那些调皮而有好奇的同学的偷看,或者抢走。

    其实孔晓蓉收到信,接着就回了,可是刘念的信走到孔晓蓉哪里需要一两个星期,孔晓蓉的信走到刘念这里又需要一两星期。两个人都没耽误时间都用在路上了。

    是啊木心先生就是这样写的:从前慢,车马邮件都很慢…..


    于是我们抱怨着却也享受着这种不疾不徐的温情。

    孔晓蓉总是有让刘念想不到的地方,她竟然先纠正的刘念信件里的两个错别字,说是小学的时候总替老师改作业看不得错字。读到这里刘念不禁哑然失笑了!这是要有职业病了,孔晓蓉考上师范算是当初愿望成真了吧,不像他糊里糊涂的就来到了这所学校。

    不过显然现在的孔晓蓉又有新的想法了,她问刘念没上高中后悔吗?反正她现在非常的后悔和遗憾,特别是碰到那些上高中的老同学打心底的羡慕啊。

    哎!这不仅是孔晓蓉一个人的遗憾,很多考上中专的孩子都会有这个遗憾。有得必有失吧,熊掌鱼刺焉可兼得。特定的历史时代,特定的产物吧。

    在农村的父母看来,能考上中专,能吃上公家饭,这就非常的出息了,上什么高中,多花一些钱,还不一定能考上。

    好在刘念没这遗憾,这本就是他的选择。

    信的最后,孔晓蓉交代刘念把买来的新邮票,整面都涂满胶水晾干后在帖在信封上使用,这样邮票好像镀了一层塑料膜,收到信后上面的邮戳,慢慢擦就能掉,一张邮票可以反复使用。

    这倒真是个省钱的办法,孔晓蓉这个鬼机灵,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刘念随手掏出孔晓蓉的信封,还真是,那张两毛钱一张的“上海民居”邮票被孔晓蓉涂满了胶水亮晶晶的反着光。刘念正想撕掉邮票,转念一想,还是不要破坏这个信封吧,完完整整留着的也是个美好的纪念。

    看完信,刘念又按着原来的折痕叠起来装进了信封,放进了桌洞里面的。

    哦,对了,孔晓蓉要自己的照片,这可个重要的事情,赶紧拍了给她邮寄过去。

    到了星期天,刘念喊着王中兴去济阳市人民公园游玩赶紧照了两张。照片一时洗不出来,刘念只好又等了一个星期。

    取回照片,刘念看看这张又比比那张,到底给孔晓蓉哪张呢?嗯—这张坐在石头上的似乎更帅一点,表情也自然一点。嗯!就把这张给孔晓蓉邮寄过去。嘿嘿,也得问孔晓容要她的照片,有来有回礼尚往来嘛。

    刘念赶紧写了一封信,把照片也装进了信封里。很多天后终于又收到了孔晓蓉的回信。孔晓蓉把刘念夸奖了一番说刘念脸白了人也变得帅了,就是没提她照片的事。

    孔晓蓉确实是个古怪的小女孩,她回信还说,每每寄出一封信,就满心期盼着回信,然后不断的失望。与其不断的失望,不如不写。

    这个想法还真奇怪,刘念一下子理解不了这个道理,只是两人的书信一下子又慢了很多。有时收到彼此的书信也不刻意去回,一放一两个月,只待得有心情的时候写上一封。刘念觉得自己已经把孔晓蓉当成了朋友,那种可以说说心里话比一般朋友要进一步的朋友。

    至于孔晓蓉是怎么想的,刘念没有仔细想过,想来也应该和他一样的感觉。孔晓蓉是刘念人生中第一个写信的女性朋友,刘念对孔晓蓉有好感但似乎一直停留在好感上。

    是朋友,肯定是朋友,他特别欣赏孔晓蓉这种独立特性天马行空有思想的女孩子,或许是比欣赏还要多一点的喜欢,但估计也就仅限于此了。

    把孔晓蓉当女朋友?刘念摇摇头,似乎刘念对孔晓蓉没有更深的想法了,刘念心里隐隐约约还藏着一个人呢。这个思想单纯,晚熟大男孩,整天着光知道玩,心思也没那么细腻,似乎把问题想的太简单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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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写给孔晓蓉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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