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九
老哥从更衣室出来就干净利落了,换了一身洗的都发白的工作服,绝没有半点油污,他像老爸多些,好干净,心思也细腻。可这个时候的我,已经开始更欣赏自己的性格了,不但有老妈的大大咧咧和文学情结,关键的时候也很有冷静敏锐的思维和细腻的情感,更让自己满意的是,还拥有不知从那儿遗传下来的土匪劲儿……
工厂中午是11:45吹号,下班。我们提前了半个小时,不能从大门口出,就很轻车熟路地翻将近两米高的铁栅栏回宿舍,由于大家常年的翻越,固定栅栏的两个水泥立柱都在根部断了,相反是铁栅栏拽绷着它们才不倒。这个对于当过兵的我倒没有什么,可气的是工厂为了防止工人早退回宿舍,把上面抹了好些黄油,一不小心就会蹭一身,还好老哥早有准备,带了线手套,他戴上先翻过,给我来个示范,我照他的做,还是有点生疏,上扑的劲儿有点大,差点给栅栏连同水泥柱子扑倒了。
蘸了油的手套就被老哥藏到了草丛中,留着下次再用。
老哥本来要带我到厂外的饭馆吃“饼子鱼”,刚到宿舍的楼下就被二层窗口抽烟的工友叫住了。
“教授,这是干嘛去呀!”一个圆头圆脖子圆肩膀的汉子笑叫老哥,手指弹着烟灰,一脸对朋友的亲昵劲儿。
“泰森,你怎么来啦!”老哥同样亲昵的调侃。
“我他妈放怪来了呗,快上来。”
“不行,今天我弟弟来了,这是我弟弟,小军……”
“大哥!”当兵回来的本来就都很会嘴甜,这是老哥的朋友,就得更甜些。
“哎!”他有些不好意思。
“我得带他吃点饭去。一会儿下班了,阿金和宏哲回来陪你吧!”
“哥,要不你们玩吧!我回学校吃就行。”
“别!都上来,赶紧的!”泰森毋庸置疑地态度“忘了,我是哪的少东家了吧!”
老哥笑了,“不会带炖羊腿了吧!”
“废话!”
老哥看向我,“这是‘老白家肉饼’的少东家,那咱们上去吃点吧!”
“行!”我很痛快。
“快点吧!”泰森又点上了一只烟。
我们边进楼口,老哥边说,“你准不太记得,我刚上小学的时候,你去北京了,老爸上十点班下班不是到妈的食堂去吃,就是拖我到一条街吃‘老白家羊肉饼’去。那阵我就和他们老板的儿子玩儿,还打过架,没想到就是这个泰森,现在到一个厂了。”
“我知道。爸带咱俩也吃过挺多回吧!那个**饭馆嘛!现在也有呢!”
“对。就是。现在他们从新区也开了一个,就从咱们厂的三小区。就他媳妇操持着呢!”
宿舍的中央放着从厂里焊来的大铁方桌,和四把椅子,桌子上面不但有菜有肉饼,还有一排排顶着水珠的啤酒。
“靠,啤酒都准备了,到位呀!”
“你教授待遇敢差了。”红塔山的烟递上“你这弟弟比你可壮多了,抽烟嘛!”
“抽。”我接过一根“就是不怎么抽。”
老哥早接过一根自己点上,屁股重重地坐到床上,我知道他是累了。
“不怎么抽好,孩子……”拍自己的头“……有点装叉,是吧!”笑,露出大个的门牙,并且中间的牙缝大的出奇,足足可以塞进一个瓜子。
我哥很习惯地靠在床头上的被卷上,一脚蹬住桌子角上,另一条腿盘搭在上面,很舒服的样子,“白晓宁,别看你貌似泰森,身体也确实好,你信嘛,你掰手腕不见得掰过我弟弟,信嘛!”
白晓宁看我,“还真不一定。不过,我长这么大掰腕子还从没输过。来,咱俩试试。”
“我肯定掰不过大哥!”当兵的也都很懂的尊老爱幼,三年虽短,可有很多东西深入骨髓,就像天生带来的。
“等!”哥笑“等阿金他们回来。好,让你好好现现眼。”
下班的号声还没有吹响,阿金、宏哲,还有另外一个宿舍的志强就翻墙回来了。阿金是一个烫着大波浪卷的时尚小伙,宏哲戴眼镜,身子很干巴,脸被烟熏的和黑锅底似的,志强是一个一米八多的方正脸,若不是工作服太埋汰,很有干部的风范。我们围坐在桌子旁,没有椅子的坐在床上,开吃之前,我和白晓宁掰腕子助兴,他们还起哄压了钱,老哥直接压了我五十元,阿金压了我二十,宏哲和志强看好泰森。我和白晓宁各饮了一气啤酒,开干!泰森的名号还真是不错,他真是有劲儿,我们俩足足僵持了有半分多钟,我才有了优势,直到给他的手背实实地按到桌子上。
“给泰森一大哄——”他们都解恨般地哄叫,阿金和老哥还很默契地拍桌子。
“朝,你弟弟还真厉害。”白晓宁很是不服,可又不得不向我伸大拇指“服了!”
“给**一大哄噢——”几个人又哄叫,过瘾。
“操……”搞的白晓宁无语。
宏哲,“哎,咱们过分了,这不是挑起民族矛盾嘛!”
老哥很默契地接话,“对,咱们强大的汉族确实得爱护少数民族。”
“是得爱护……”阿金抚摸白晓宁的肩膀“……**兄弟,我们的小泰森,不要气馁呀,我们爱护你……”
说话间几个人都笑喷了。白晓宁忍无可忍地一下把阿金扑倒在床上开揍,老哥他们却立刻落井下石,一股脑地扑上叠压起来,宏哲压到白晓宁的身上,志强压到宏哲身上,老哥高高的跳起,落下压到志强的身上,最下面的阿金连同床床屉都惨叫了一声。
我看着他们,羡慕着老哥有着这么一帮朋友,他们和自己的那些朋友有很大的区别,他们之间的感情似乎更纯粹,更亲昵些,交好的前提只一个——和的来就对了。
玩闹过后,我拿起啤酒敬白晓宁“哥,我敬你。你的劲儿也真不小。”
阿金还气喘着,“那是,吃牛肉长大的……”
白晓宁向他挥舞了一下拳头。
阿金赶忙叫,“不敢了。”可拳头还是打在了他的肩头上,阿金故作承受不住要晕倒的样子,刚要往床上躺,突发现几个人又要扑上,赶忙坐了起来,“差点又被办……”
大家笑。
我和白晓宁的瓶颈一碰对吹,都干了一瓶。
“军,慢点!”老哥夹菜,看着我眼笑。
我在他们之中,感受着他们之间关系的融洽,他们对干着啤酒,相互发着烟,对着羊腿撕抢,到一定的酒劲儿时,还划起了石头剪子布的拳来,为了给喝不进去的阿金助兴,老哥摘下了墙上的吉他,弹唱起来。这是我不知道的,更另我触动的是,他们也随着老哥一起唱了起来,崔健的《花房姑娘》,我以前从不知道这首歌,他们的默契在这首歌的烘托下让我的思潮澎湃。在这一刻,我突然感觉自己和他们相比是如此的卑微,他们才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而自己又在追求什么呢,打架、钓马子、玩小姐、以傍上有钱公子、黑老大为终极目标,就像他妈的蛀虫一样,偏偏要把好的东西搞的千疮百孔,才觉得自己牛逼。我看着陶醉的老哥,想刚刚在火车壳里劳动的情景,扪心自问却又万万不能像他一样的生存。那我,王朝军到底要怎样的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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