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城叫做金陵城,林慕容抽空研究过,与现代的南京城差不了许多。
“看来只是在原地穿越了空间。”林慕容心中这般想着,蹲在地上,手里捏了根细细的竹棍,在青石板铺就的地上画着圈圈。眼睛在路过的行人身上转个不停。
没人去注意这个衣着奇怪,蹲在地上似是乞讨的男子。五六月份的金陵城,还是有些燥热,并不宽广的街路两旁,有卖水果的,有摆摊代写书信的,总之种类繁多,人气十足。
第一个晚上,林慕容是睡在距离这条街两百米外的一座桥下,那里夜间凉爽,在这个时代实在是天然避暑胜地。第二天早晨,林慕容顶着熊猫眼迷迷糊糊的坐起来,从这一刻开始,他才真正的接受自己被穿越的事实。
林慕容是网络小说的忠实读者,各种类型地小说都看过,穿越尤其多。那些穿越者,动辄做个皇帝,改变世界,跟乔布斯似的。最不济的也是个王爷,自己倒好,穿越来到这个四不像的世界,还肩负任务……这操蛋的生活。
骂娘也没用,林慕容很快就接受现实,他现在得活下去,这才是最重要的。于是,他决定暂时先做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乞丐。
但是这年头,乞丐也不好做,虽然不是21世纪,奈何任何朝代,工作都是紧俏的。乞丐这个相当有前景、有发展的行业,想要做好,不容易啊!
林慕容两腿一盘,交叉坐在地上,他选的这个位置非常好。左边卖胭脂水粉,也就是现代的化妆品;右边则是卖的首饰。且不说人流量足够大,单是聚在这两处的都是女孩这一点,便足以保证林慕容不会被饿死。
女人心善,易哄骗,所以钱好赚,这是万古颠簸不破的真理。保证一试一个准。
只上午一个多时辰的时间,林慕容面前的破碗里,便是堆满了铜钱,看的旁边两个乞丐眼睛瞪得直直地,一脸的不相信,那模样与表情,似是见到鬼。
到了饭点,林慕容右手托着破碗,左手负在腰后,大摇大摆走在路中间。
边上的两个乞丐对视一眼,从后面跟上。林慕容绕到巷子里,随手将破碗放在地上,解开裤子小便。两个乞丐找见了机会,快步跑上来,伸手就去抓那破碗。
“我日!”正方便的林慕容骂了一句,抬脚轻松将一名乞丐踹翻,剩下那个乞丐见状,怯怯躲在后面,不敢上前。
这个时代的乞丐太瘦了,林慕容这个上辈子被烟酒毒害的虚弱身子,竟然也能以一敌二。他不禁有些飘飘然,一手负在身后,一手虚空指着两乞丐,“呔,你们胆大包天,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抢我财物?”
林慕容也就是想要耍耍威风,这两人讨饶两句,他挥挥手也就不与之计较。可是这两个乞丐却没有丝毫惧意,被林慕容踹了一脚的乞丐爬起来,退后几步,道:“你在我们的地盘占生意,你完蛋了。”
林慕容眼一瞪,作势上前,两个乞丐却转身就跑,速度那叫一个快。
拍拍有些脏了的裤子,林慕容觉得该买两套衣服,总穿着现代社会的衣服,感觉怪怪的。
午饭吃的是一大碗卤煮面,吃的满头大汗,林慕容丢下两枚铜板,又走入一间布店。量了尺寸,说了要求,交付定金,待来日再取。
手里捏着两枚铜钱,心间幻想,若是将这些铜钱带回现代,自己岂不是发达了?转念一想,要回去还得找到那个叫紫萱的姑娘,刚刚升起的希望顿时统统散去了。
林慕容心里大致有了一个计划,大华朝茫茫人海,要找一个人如大海捞针,但林慕容并未因此放弃。突然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最可怕的是没有希望,而林慕容是有希望的。他想回去,即便这个世界没有现代那么大压力,不需要为房子车子烦恼,但他不是一个对生活绝望的人,他相信努力总有回报。
搓搓脸庞,直至搓得发红,才放下双手。既然有了目标,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为这个目标去奋斗。
对,奋斗!林慕容心里顿时升起万千豪情,不就是找一个女人吗,老子努力赚钱,争取十年内成为大华朝第一富商,到那时,只要有钱,找一两个人还不是轻轻松松。
林慕容不断用这个想法暗示自己,情绪始终保持高昂。
正走着路了,一道人影忽然挡在前面,林慕容脚步侧移,准备绕开,那人影跟着移动。
林慕容将目光从地上抬了起来,面前站着一个身高足有一米九的彪形大汉。剑眉星目,轮廓刚毅,身上着了一件麻布无袖短衫,身前还有几个破洞,以李逍遥21世纪的审美眼光,这壮汉若是搬去地球,往街上那么一站,绝对能吸引不少富婆。
林慕容还在打量这个壮汉,似乎对他身上的肌肉非常感兴趣,伸手在他胳膊上摸了一把。
壮汉双眼顿时瞪大一圈,声如洪钟,喝道:“你做什么?”
林慕容掏了掏耳朵,嘿嘿笑道:“情不自禁,情不自禁,勿怪,勿怪哈!”
壮汉哼了一声,双臂环于胸前,道:“听说你抢了我的地盘,还打了我的人?”
林慕容愣了愣,眼珠子滴溜溜一转,待看见壮汉身后两个熟悉的瘦小身影,心中顿时了然。
难怪这壮汉穿着如此破旧,原来竟也是一名乞丐,只是这样大块头的乞丐着实少见,只怕每日得浪费不少粮食吧。
心中如此想,嘴上却不能说,那不是讨打吗?
林慕容故作疑惑不解,道:“没有的事啊?我何时抢过你的地盘,打过你的人?”
“刚刚就是你踢的我,我记得你。”瘦小乞丐站出来,指着林慕容,一脸笃定。
林慕容微微一笑,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说:“饭呢,可以乱吃,话却不能乱说。”
瘦小乞丐急了,对壮汉说:“就是他踢得我,他还占了我们的地盘,讨了好些钱。”说着指着林慕容手里的破碗。
壮汉剑眉倒竖,怒目而视:“竟敢欺骗我,看打。”
林慕容见这壮汉一言不合便要动手,当即吓了一跳,这古代人还真有够蛮横不讲理的,也不问前因后果,直接就要动手。
“且慢!”林慕容大手一挥,斜指那瘦小乞丐,面色严肃,双目有神,声音沉稳有力地喝道:“身为乞丐,你为何不能如我一样日入铜钱一贯?反而在这质问我?你难道就不羞愧吗?”
瘦小乞丐愣住了,与他一同偷林慕容钱的乞丐也愣住了,面前的壮汉同样愣住了。
林慕容左手端着破碗,前踏两步,一脸的痛心疾首:“身为乞丐,就要有做乞丐的觉悟,做一行爱一行。我问你,你可曾每日乞讨前向佛祖祷告?你可曾对每一个施舍钱财的人报以感谢?”
瘦小乞丐唯唯诺诺,脸庞浮现一抹慌乱神色,有些结巴道:“没有。”
壮汉打断他:“我们不过是乞丐,哪里需要向你说的那样?”
得,被人一语道破天机了。
林慕容不慌不忙,摇头说道:“此言差矣。”
“要做一名合格的乞丐,绝不仅仅是穿着破烂的衣裳,坐在地上,面前摆一个破碗这么简单的。金陵城中这么多的乞丐,为何偏偏我一天的收入比你们两人一个月加起来的还要多?”林慕容也不管他们听不听得懂收入这个先进的词,只是一股脑的给他们洗脑。
“为何?”两个乞丐下意识问道,就连壮汉也带着一丝好奇的看向他,似乎忘记了此行的初衷。
林慕容其实很想说:“因为我长得比你们帅。”但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因为我比你们更在意细节,俗话说的好,细节决定成败。乞讨绝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好的职业,如果你们还是像现在这样不去考虑这个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们,未来的乞丐业,将会淘汰你们这些好吃懒做,没有收入的蛀虫。”
三人眨眨眼,饶是林慕容一字一句,说的很慢,但其中许多词汇他们还是不太能明白。有些词汇也觉着新鲜,比如什么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听着似乎很高雅。至于职业、淘汰,这些新颖的词汇,初次接触,虽然还不大能明白其具体的意思,但是从林慕容脸上的表情与其它的话关联起来,也可以猜得到这些词的大概意思。
“他说的……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瘦小乞丐低声说道。
“嗯,虽然听得不是太明白,但感觉应该很有道理,毕竟……毕竟他只用了一个上午,就讨到了这么多钱。”另一个乞丐眼睛盯着林慕容手里装满铜钱的破碗,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壮汉双眉紧蹙,似乎陷入沉思,林慕容并未伺机逃走,因为他突然有了一个主意,一个提前让他找到紫萱的主意。
壮汉眉头渐渐舒展开,点了点头,说:“的确有些道理,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
林慕容嘴角泛起一丝得逞的笑容,双眼望着壮汉:“伸手。”
壮汉虽然不解,却还是照办,伸出双手。
林慕容将盛着铜钱的破碗放在他的右手掌心之中,面对壮汉的不解,道:“跟我混,包你吃喝不愁。”
壮汉面色犹豫,林慕容看的清楚,他虽然努力克制,但双眼依旧不受控制落在手里盛满铜钱的破碗里。
“是要共同致富,走向荣华富贵,还是继续贫穷,子孙世代以乞为生,自己选择吧。”林慕容的话,便是加了最后一把力气,让壮汉摇摆不定的心,顿时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