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郎江湖 第一章新婚之期

    隐子

    夜郎在那里?

    没有人知道它在那里,它早已消失在岁月的长河中,只留下了一枚神秘的金印。

    金印在那里?

    没有人见过。

    为什么叫夜郎?

    可能是和白天相对吧。

    那竹王呢?

    竹王也消失了,听说留下了一柄剑,一柄名叫‘香妃’的竹剑。

    岁月长河早已让人们忘记人类经历了多少年轮,锦秀河山让人们忘记城墙里金戈铁马的杀戮,来来往往的人海让人们忘记了你我他的差别,“夜郎自大”只是人们记忆深处的一段历史,夜郎并不是不知己,他恰恰是知己,他很想有一个比较的对象,是以夜郎王才会有:“汉孰与我大?”的发问,因为有比较才会进步,因为有比较才会虚心,而今夜郎王国早已被人们忘记得一干二净,甚至忘了它到底在何方?

    二十三年前,杭州城。

    刷刷刷,两柄剑同时刺出,快如闪电,已有七八个官兵着剑倒地,但那里杀得尽,官兵不断拥入。

    “哥,快走。”

    呼嗤呼嗤,二个人在前面跑得气喘吁吁,已是上气不接下气。

    西湖边。

    前无去路,后有官兵。

    “陆离陆散,别跑了,你们跑不了的,赶快束手就擒吧。”

    “哥……快走,”一个满身是伤的男子用决绝的口吻对另一个男子说道,而他却拖着血淋淋的身子上前与十个官兵撕杀,当当当,男子招式有些不成章法,剑已在两个官兵的撞击之下,脱手飞出,噗通的一块,掉入了水中。呲,冰冷的刀划过男子的喉咙,他一声惨叫,血已从喉咙里喷出,人缓缓的倒入西湖,尸体上的鲜血在湖里慢慢的由红变淡。

    “弟弟……”男子哥哥的声音中带着愤怒,他忍着痛,扑通的跳入了水里,消失在了西湖中。

    很多年前,确切的说是二十一年前的一个夜晚,南京城里燃起了熊熊大火,一夜的大火,一夜的惨叫,此火烧了出了一个人的江山,而在火中消失的人,亦让这个得江山的人一辈子不得安宁,直他到死的那一天。

    大火中。

    “张府,石于介,你们两个赶快护送皇上离开。”

    “方老师,一起走吧。”

    “你们赶快走,我挡着,想那乱臣贼子也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恩师保重。”皇上想到老师的敦敦教诲,想到此去说不定便是生离死别,师徒再无见面可能,他泪如雨下,但眼前之情形不容他不速速离去。

    “你们从大火中遁去,那乱臣贼子一定以为你们在大火中被烧死了,快走,迟了就走不了了。”

    此去,竟是一生!

    天下易主,新皇要定正统,召见方老师起诏书,方老师拒拟,获罪株连十族,所累者达八百余人。

    西市街头,高歌:

    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鸣呼哀哉兮庶不我尤!

    天龙,或跃在渊。

    张府,石于介护着主子翻山越岭来到了贵州天龙屯堡,天龙郑沈陈张四兄弟兢兢战战的前来迎迓,三呼万岁,皇上此时刚丢了江山,精神恍惚,并没有多说话,张府,石于介对天龙四兄弟说了政变原委,吩咐四人务必保密,不可走露半点皇上在天龙的风声,四人领命。

    张府道:“太祖皇帝攻下云南后,留兵屯守天龙,真是英明。”

    石于介道:“嗯!我们在此也好借天龙之力,早日返回中原,杀了贼人,重整朝纲。”张府点头同意他的看法。

    南京城,皇宫!

    “四叔,你好得意啊?你可还记得我这个侄子?”

    “你不是在大火中被烧死了吗?”

    “你不死,我怎么会死?”话刚说完,他浑身泛起金光,瞬间变成张牙舞爪的金黄色巨龙,在空中“嗷嗷”的长鸣,然后就冲向梦中人。

    “啊……”惊醒!

    秘旨!

    “郑卿,你可知我为何避开司礼官而单独召你?”

    “皇上天意,臣不敢妄加揣测。”

    “你与其他人不同,你有谋略,单独召你是朕有事想托你去办。”

    “皇上尽管吩咐,臣必定万死不辞的为皇上办事。”皇帝听闻此话,甚是高兴。

    “水克火,我怀疑他还没死,而是借水从海上逃去了,”皇上道,“你从即日起便督造海船,工成之后,你替我出海去寻找他,切记,此事不可让别人知道,大船出海的时候我会另颁诣意:扬我上国之威,布四海之甘霖。作为掩盖,你也好出海暗中进行搜索。”

    “臣定当竭尽全力找寻。”

    船造毕,西洋之行。

    大船鳞栉次比,大旗急迎风招展,士兵并官员二万八千余人浩浩汤汤的下了西洋。

    第一章新婚之期

    江南千条水,云贵万重山。

    五百年后看,云贵胜江南。

    ——————明·谋士刘基(伯温)

    山连着天,天连着山。

    云贵山峦叠嶂,巍然屹立,绿林密布,翠竹悠悠,谷陡如刀削,石红如朱砂,溪水潺潺,“天外有天,洞中有洞”。云贵的山很多很多,就像江南如烟如带的千条河流,随处可见,但它却多了几分孤寂,山是孤寂的,云是孤寂的,水是孤寂的,就连路上走着的行人和大山里遥远的歌声都是孤寂的,而越是孤寂,越是无人问津,越是避灾的好地方。

    二十一年后,隆冬,腊月初五,寒风似刀,冷冷的穿过肌肤,黄历上这样写道:青龙建日,沙中土,忌安葬,余事皆吉。

    这天是赶集的日子,这个地方的人并不多,但由于百贷易换只能每月逢五碰十的才进行,故而路上的行人自然络绎不绝的走向集市。

    冬天,人们并没有什么特别忙的事情要做。一年辛勤耕耘的果实,早在秋季已收事完结。此刻,人们忙的就是把自己的作物拿到集市上去交换自己所需的货物,或是买二文钱。


    清晨的道路两旁都是冻土,林间的树梢上冰针四布,偶尔还有融化落地的声音,山头被云雾环绕,眼所能见处,不过数丈开外。

    “大娘,让我帮你。”一个浓眉大眼,大手阔胸,高鼻梁,穿着朴素,看上去甚是健壮,二十又四左右年龄的年轻人向一个老太躬身说道。

    “向东,你又来了,怎能好意思经常让你帮忙啊?”说话的声音听起来很微弱,很沧桑。

    “没事的,大娘,你知道,我这个人就这样游游走走的,没什么事可做。”

    “谢谢你啊。”

    “大娘,应该的。”

    年轻人虽是肩扛重物,但走起路来还是步履轻盈,“大娘”追他不上,远远的落在了后面。

    他叫李向东,“木子李,旭日东升,李向东”,他经常向别人这样介绍自己。他今天的精神很好,因为他要去张府参加他兄弟张人韦的婚礼,只要有喜庆之事,他的精神就很好。

    过得个把时辰,李向东便到了集市,这个市集叫玉龙集,玉龙集并不是什么好地方,只是人们希望有好的生活,是以取名为“玉龙集”。

    玉龙集坐落在四处环山的土地上,它虽然比不上京师帝都,比不上江南苏扬,但每逢集日的时候也还是热闹非常。摆摊卖糖糕的商铺,给小孩买玩具的父母,卖绸缎的绸缎庄,各种肉铺,火炮烟花店,纸货店,真是五花八门,种类繁多。为了招揽生意,有的店家还编上几句很顺口的话儿。

    寒冬,生意最好的自然要数酒楼了。在这么一个地方,别说没什么酒楼,就算有,酒楼也好不到那儿去,但人们喝的是酒,酒好就行,喝酒不在乎地点,只关乎心情。奇怪的是街上唯一一家酒楼的酒旗上却上书“别来酒楼”四个东倒西歪的浓墨黝黑大字,显然上书之人的笔上功夫不是很好,酒楼名字虽冷,水酒可是最好卖的,其味也是最烈的,老顾客自然也不少,不过今日却是个例外。

    李向东上街来,信步逛走,无知不觉的就来到了“别来酒楼”前,他停脚驻步看了看,进了“别来酒楼”,乍一推门,里面空荡荡,李向东一看便知没什么生意。掌柜和小二坐在小火炉旁取暖,掌柜悠闲得口里念道:“绿蚊新焙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掌柜的,兴致不错啊,还念上诗了?什么时候改行做了文人的?”

    掌柜的姓李,唤大成,按辈分属李向东的堂叔。李向东寻视角落里,看有没有其他酒客。掌柜的没有看他,而是起身走向柜台,取出一个小壸来,他知道那是李向东的声音,也知道李向东好酒,李向东来这儿不喝上一喝,是绝计不会走的。

    “呵,怎么?小看我不识字啊?我这里不乏文人墨客的客人,多听几遍自然就会啦。”掌柜的自嘲道:“上来吧,就来了你一个客人,顺便照顾照顾我生意呗。”

    “喝酒可以,照顾生意就算了吧,有机会先把往日欠的酒钱付了再说,”他话是这么说,但还是走了上去。

    “哎,你这儿往常没这么冷淡啊,今天怎么......,不会真改行了吧?”

    “改行?你看我这个戳样,下辈子再改吧,做生意的谁希望这样,酒都被张府拉走了。”

    “这如何说?”

    “张大爷讨儿媳妇,周围附近的人都知道我这里的酒最好,张府一来就把酒全拉去了,剩下几个空坛子,没酒就没客人,没客人自然就做不成生意了。”

    “这还不好?人家全买了,免得你折腾啊。”

    “呵,我是做生意的,自然希望细水长流了,像这种大生意,三年五年还不得一遇,冷落了客人,以后让我喝西北风啊?”

    “看来我今日非得大醉不可。”

    “嗯?”

    “我要去张府喝我兄弟的喜酒,哈……难得有机会喝酒,自然要大醉了。”

    张府是个地方财主,听说二十多年前在玉龙集落了脚,没有人知道他来自何处,他来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后来和本地人结成连理生了个儿子,老伴已去了多年。他在这个地方雇了几个工人来帮忙做生意,慢慢的成为了财主。

    掌柜的没说话了,李向东也没说话,只是不停的喝酒,看得出他们平时处得还不错。

    吱,门开了,一股冷气吹了进来,掌柜的很想知道是谁来照顾自己的生意,他一看,进来了十个人,其中有几个手持兵器,一个年纪稍长,一个大汉长的比较奇特,鬓髯相连。

    大汉进门便道:“掌柜的,来几壶酒暖暖身子。”说话的人是北方口音。

    掌柜的歉道:“大爷,不好意思,今日本店无酒。”

    大汉见李向东正在喝着酒,怒道:“你娃儿的,他在喝酒,你却说没酒,怕老子不给你酒钱啊?”说着就掏出一绽银子放于桌上,掌柜的还是言无酒,大汉有些恼怒,举起拳头欲砸掌柜的,被和大汉一起的一个年纪稍长的男子止住,用冷冷的口吻问掌柜,道:“掌柜的,你可知道张府怎么走?”

    “知道,你往东走五里,转而向南行一里左右就到了。”

    “多谢!”十人风一阵的去了,带走了部分屋内的暖和气息,让人感觉更加阴冷。

    “哎,你说这人缘好就是好啊,你看这大汉居陕北也跑到张府来喝喜酒,”掌柜的对李向东道。

    李向东与掌柜的喝了约大半个时辰,数斤左右的酒壶已然空了,李向东起身告退,“走了,去见我兄弟去,改日把酒钱给你补上。”他走路的姿式洋洋洒洒。

    平日里,李向东帮过不少街上邻里的人,所以走在大街上,十之八九的人都认识他,都以言语或是笑容的方式与他打招呼。

    被人记住,或许是件让人幸福的事情,但是越被人记住,往往也不是什么轻松的事,因为李向东不得不回应对方。

    如此凛冽的天气,谁都不大愿意在大街上多受罪的,除非他是乞丐或是疯子。

    李向东前往张府,去参加张人韦的婚礼。

    路旁的马尾松的针叶顶青底黄,偶尔还有松果下落的声音。

    李向东走过几个山头,来到了一家茶棚,茶棚前有好多人,大约二十来个。

    八仙桌上。

    正中坐着一个稍年长,四十左右年龄,方脸,长杉,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有说不出的威严,宽胸,披着披风,一身衣着朴素。

    右手坐着一少女,圆脸,很文静,看上去长得很丰满,端是好身段,一头的乌发,戴了玉簪子,穿着左半白,右半暗红,衣脚全红,看上去有点滑稽的衣服。

    左手一青年男子,眉青目秀,瞧上去就是一幅公子哥儿模样,衣着与众人万般的不同,亦是暗红色服,年龄二十又二左右,与少女相差无几。

    其余二十几个人穿同样的衣服,身旁摆着几口大箱子。

    那少女和青年男子李向东认识,正是今日结婚的张人韦和石绚音。

    李向东前往张府,恰巧在此遇到接亲的张人韦,便上前招呼。

    “张兄弟,恭喜吖!”

    “李兄,谢谢谢谢!”

    “这位便是嫂子?”李向东看着石绚音问道,他只是听说过石绚音的名字,并未见过真人,不过是按情景猜测罢了。

    “嗯!”张人韦道。

    “果真郎才女貌,才子佳人,我说张兄弟,你运气也太好了吧?”李向东看看张人韦,又看看石绚音道。

    “来我给你介绍一下,”张人韦道,“这位是大哥……”

    “石天辉!”不等张人韦说名字,石天辉已拱手对李向东自我介绍道。

    “木子李,旭日东升,小弟李向东。”

    在他们相互介绍之时,有十来个手分持剑刀锏鞭枪的人向前方走去,李向东识得出这几个人,因为他们在“别来酒楼”照过面。

    李向东和石天辉彼此问好之后,便一同前往张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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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新婚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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