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这些可都是下人穿的衣服!您是何等尊贵的身份,怎么能够穿这些呢?”
——钱府后宅的某间厢房里,龙公子的跟班儿王武正半躬着身子苦苦的哀劝着自己的主子。
“烦烦烦!”被称作龙公子的小胖子虽然连说了三个“烦”字,脸上却仍旧美滋滋的一脸喜色——此刻,他正从衣橱里翻出了一件粗布的小厮服饰,比比量量的想往自己身上套。
“公子!万万不可!这要是被人看见,简直有损国威啊!”王武急得满脸通红。
“说得也对啊!”
小胖子眨了眨眼睛,似乎颇以为是。待得王武闻言终于微微的嘘了一口气;却见那小胖子眼珠一转,紧接着又吩咐道:“为了防止别人看见我穿这身衣服,有损国威!王武听令!”
“在!”王武赶紧拜倒在地。
“你带着门外两人,给我奔赴后门,牢牢守住,任何人等不得入内!”小胖子说的严肃郑重,颇有几分威严气势。
“公子——”王武趴在地上支吾了一声,心中忖道:这不是要干我们走嘛!闹了半天,他还是要穿这身衣服啊!
“你要抗命吗?!”小胖子轻叱一声,已是声色俱厉。
“不敢!小的遵命!”王武闻言,机灵打了个冷战;赶紧爬起身退出了屋子,匆匆的向后门奔去。
“切!真是天生的奴才命!”待得王武刚一出门,那小胖子的一脸厉色便换成了顽童恶作剧后的嬉笑,“这会儿终于没跟屁虫啦!”只听他一边嘟囔着,一边三把两把扯下身上价值千金的宝蓝长袍,随手扔在地上;然后对着一面半人高的铜镜,小心翼翼的把手里那套小厮的衣裤往身上套去。不一会儿,一个“鼓鼓囊囊”的“小家人”便出现在了镜子里面。“呵呵!看起来还挺不错!”直到铜镜里的胖小厮满意的对自己点了点头,小胖子这才终于蹑手蹑脚的溜出了屋外,小心翼翼的向着前院摸去。“钱泰这家伙的仆人看起来也不算少了,总应该能找到三两个不认得我的傻蛋儿,陪我痛痛快快的玩耍一番了吧!”小胖子美美的打着如意算盘。但他却全然未曾想到:整个钱府的丫环下人们,此时此刻还都老老实实的被集中在前院儿的偏厅里,没获得解放呢!又到哪儿找人陪他玩儿呢?
……
※※※
欧阳修的双腿微微弯曲了一下,以一个非常自然的姿势轻轻地落在了钱府后院的草地上。乍看起来,这似乎没什么;任何一个轻身功夫稍具火候的练家子,完成如许高度下的“起落”,姿势也不会比他稍逊半分。可您要是足够的细心,就会发现这样一个细微的异处——在欧阳修的落足之处,那只有寸许的稚嫩草茎竟没有一根折断或者弯曲;这小子竟然几乎是悬浮在地面上!——这一点儿,即便是一名轻身功夫练到极致的高手也很难做到了!
“咦?奸商呢?”
忽然,欧阳修微微一愣,双足自然而然的在草地上踏出了两个浅浅的脚印。原来,在他张目四顾间竟没了方才那“逾墙良民”的踪影。欧阳修不禁微微有些纳闷儿起来;可更让他纳闷儿的是这整个钱府后院儿的景致——这景致竟是出人意料的别有神韵!
在欧阳修原先想来,这钱府的后院儿必定也如它的前门后门一般“威风”、“大气”——或者说是“张扬”“粗陋”!譬如:这里面大有可能到处都是花圃,种着些个富贵耀眼的牡丹之类大红大紫的花花草草,争奇斗艳、喧哗热闹。哪曾想到,这其中的真实景致,竟致质朴如斯!只见这院子约摸能有两亩许间的大小,可除了中央一株婀娜的垂柳之外,便再无其它高大树木。柳树脚下临了一汪清清的池水,池水围沿用一些随处可见的山石粗粗起了个边儿,石间的缝隙里还间或探出一两株野花儿野草,随风微颤。池水另一侧,遥对着柳树,建了一座小巧的八角亭;那亭子显然通体皆为木质,而且年岁已久;所以,虽然被漆得青顶朱柱,却在这许多年的风吹雨打之后显得不甚鲜亮,给人一种“古老”的感觉。但就是这种“古老”的感觉,却刚好跟它面前的小池,池畔的垂柳融合的天衣无缝,组成了一幅古朴安逸的画面。除此之外,这整个院子里,就只剩下那盖满地面的嫩绿草皮和角落里或疏或密的几丛竹子;偶有微风吹过,竹叶索索作响,使这不大小的园居然给人一种身处原野般无拘无束的感觉……
可就是这般无遮无掩的环境,那先行越墙而至的简商又跑到哪里去了呢?再望了一眼周围别有韵味的景致,欧阳修更是确信:此间的主人定不简单!可俗话说的好,所谓“物以类聚”,之前老是听那奸商胖子口口声声说这钱府的老爷是他的“光腚之交”,“嫖赌兄弟”;这倒让欧阳修开始有些疑惑:莫非那奸猾的胖子竟然也有这般高雅的品位?再或是,这钱府的主人其实也如简商胖子一般的庸俗不堪?
“罢!罢!罢!”瞎猜了半天,欧阳修终于摸了摸脑勺儿,决定不再理会这茬儿,“既然那奸商说他是这钱府主人的世交兄弟;起码便不必替他的下落操什么闲心!只是,现在没有了那家伙领路,自己似乎又有了做贼的感觉!”欧阳修既然这样想着,身形本能的“鬼祟”起来——他的脚步放的更轻,动作变得更快,“不过,话说回来;要是一开始就按照这习惯的方式来干,事情根本就很简单嘛!”主意打定,只微微的一晃,欧阳修的整个身体便如狸猫般的从一扇半开的窗户中蹿进了钱府的后宅——
什么?你问“旁边明明房门洞开,主角为啥还要钻窗户”?
唉!您真是没前途!因为——因为欧阳修是个贼嘛!这个“钻窗户”一条,可是小贼们入室行窃的基本守则之一啊!
这不,欧阳修前脚儿刚刚钻进窗户;那边三条大汉便匆匆忙忙的自大开的房门中奔将出来——原来是那“小胖子”龙公子的跟班儿王武,刚刚被自己的主子连唬带喝的吩咐到后院来把守大门儿了。
您瞧:对于一名小贼来说,这“钻窗户”一招是多么的有必要啊!呵呵……
※※※
“这有钱人家的屋子可真他妈大!”
欧阳修一边心下感慨着,一边在这“真他妈大”的后宅里“蹑手蹑脚”——
不不不,欧阳修现在的行为也算不上“蹑手蹑脚”——因为这小子既没弓腰探头儿,也没缩手缩脚!咱们的欧大少爷现在仍旧腰杆儿挺的贲儿直,脖颈儿仰的老高,甚至约摸看起来,这小子似乎——似乎还跺着方步呢!
嘿!还真没看错!这小子确实是在踱着方步!只见这家伙每一次起脚时都会高高抬腿,每一次落脚时都会把重心准确的前移一尺,而且身体也随着外八字的步伐左摇右晃,一付“大老爷出巡”的架势!
咦?这小子到底又在搞什么古怪呢?
“哈哈!能在这大屋子里溜达,就是他妈的痛快!”——原来,咱们的“欧大老爷”心里正美滋滋的寻思这个呢!
得!您还甭说,欧阳修会有这样的表现也不奇怪!您想想,只才个把月之前,这小子还是紫云山上的一只“野猴子”呢!虽说近来这家伙折腾得确实不轻,也算见了些世面——蹲过最豪华的监狱,逛过最森严的两派禁地,住过最有名的客房——可他确实还没进过任何一个大户人家的后宅啊!虽说风州的城关监狱堪称“豪华”,少林武当两派的禁地算是“肃穆”,悦来客栈的天字房绝对“优雅”;可这些毕竟和一个大户人家宅子里的氛围完全是两码事儿!所以,也难怪欧阳修现在会显得如此兴奋,甚至不自觉地踱起了方步来了。
可兴奋关兴奋,欧阳修那大起大落的步伐却没发出半点儿声响,动作间就如同“蹑手蹑脚”的效果一般无二——嘿嘿,这点儿觉悟欧阳修还是有的;毕竟,他此刻又在扮演一个小贼的角色——不!现在他根本就是一个地道的小贼!一名小贼难道能在作案现场“大肆喧哗”吗?不能!要真是那样,就不是小贼,而是强盗了!于是,欧阳修就这般“昂首挺胸”地“蹑手蹑脚”于钱府后宅大大小小的房间之中;不时地看看这个,摸摸那个,更间或地感叹一番;整个一付“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模样。
“啧啧!果然是大户人家!什么都这样讲究!瞧瞧,这凳子底下竟然还要带个暖炉儿,难道还怕天儿冷的时候冻坏了屁股不成?咦?这是什么?蜡烛?妈呀!怎么比我的大腿还粗!这样的蜡烛能亮个百八十年不灭吧!嘿嘿,床底下这个又是什么呢?好漂亮的花纹!好细腻的瓷质!嗯?好像不太对劲儿!难道——难道是个——???丫的!连便便的玩意儿都做得这般考究,让俺以为是谁私藏的古董呢……”
虽然欧阳修对这里的所有家什、玩意儿都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兴趣;但他却没动过要把任何一件揣进怀里带走的念头。毕竟,自打下山以来的这些日子里,各种稀奇古怪的奇珍异宝这小子倒也见识了不少。钱府的这些摆设玩意儿虽然不错,却也怎么都比不上金钱帮宝库里的那些个珍珠玛瑙,玉器字画;您想想,连那些宝贝咱们的欧大少爷都没擅取半分(其实是因为这小子怕那些东西烫手,这才忍痛割爱),又哪会瞧得上这些个随便摆在房间里的俗物呢?可是,忽然之间,欧阳修的眼睛里蓦地一亮,似乎发现了什么十分渴望的东西。只见他猛地加快步伐,几乎是淌着口水,飞快地向着一间屋子的角落里蹿去——
到底是什么东西?
到底是什么宝贝?
倒底是什么奇珍异品,竟惹得咱们这位视珠玉如粪土的欧大少爷如此失态?
只见欧阳修一步步的靠到了墙角,然后急不可耐的伸手抓起了那件让他“魂牵梦绕”的东西——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要是被“奸商胖子”等人看见的话,一定会大跌下巴!而俺要是继续写下去的话,也很有可能会被各位看官拿板儿砖拍死!但是——事实总是事实!当年太史公被人阉了,还要秉笔而撰《史记》!小子如今也算是跟他老人家沾亲带故的“远房”同行,而且尤未去势,又何惧几块板儿砖焉?咳咳——咬咬牙!俺继续——
欧阳修猛地扑到墙角儿处抓起的东西——它通体大部漆黑,黑的就像无星无月的夜空;其上也有些许地方是为白色,白的纯洁无瑕,就像“广文轩”里有名的素笺!而且,它是那么的柔软,那么的可体——呵呵,因为现在欧阳修早就急不可耐的把它套在了身上!它——它原来是一套通体黑色,只在领口嵌了一圈白布的小厮服饰!
读到这里,列位看官可千万别怨笔者!毕竟,这事情可都是欧阳修那小子一手为之!跟笔者毫无干系!至于其中的因由吗?下面可以听听欧阳修那小贼的心声——
“天啊!可真他妈的帅!”欧阳修一边仔仔细细的把身上的衣服拉扯整齐,然后美滋滋的左扭右晃摆了几个姿势——却尽是模仿大户人家的小厮们平日里的行礼动作。感情这家伙也如同前面提到的那个小胖子“龙公子”一般的“下贱”!要不,干吗好好的“小贼”不做,非要扮什么“小厮”呢?虽然这“小贼”也不比“小厮”光荣多少,可在欧阳修的心里,却另有一番感慨。要知道,在欧阳修浪迹街头的孩童时代,成为一名大户人家的小厮可是他未曾实现的愿望!现在穿着这身“威风”的小厮服饰,欧阳修觉得自己似乎圆了一个未圆的梦。这样的感觉您或许也曾有过;譬如:虽然您现在是一位功成名就的大贾豪绅,稳踞高台之上;可每每听见席下那动人的琴音,您是否会因为以前期盼成为乐师的憧憬而迫切的希望能够在那几根琴弦上一展风采呢?如此看来,欧阳修的举动倒也算是人之常情了。毕竟,儿时的梦想对一个人来说,的确是最美好的!而每一个人,只要能有机会,都会毫不犹豫的给这梦想作一了结。现在,这机会就摆在欧阳修的眼前,这也难怪他会做出这样“下贱”——不!咳咳——是对童年的缅怀举动……
各位看官,上面的解释还算是合情合理吧?(汗……)
却不料,这边儿笔者正拼命替本书的主角圆着面子,以维护他高大光辉的正面形象;那边儿那傻瓜却已经一摇三晃的穿着那身小厮服饰溜进了别的房间。唉!真是“扶不起来的阿斗”!俺决定不再插言!看来欧阳修那不争气的小子,是想过足这“小厮瘾”了!
欧阳修现在的心情真的是好到了极点!
至于原因嘛——很简单,因为他又换了一身新衣服!这并不稀奇,像欧阳修这般年纪的少年郎又有几个不为一身新衣服而高兴呢?童谣唱得好:“过新年,讨红包;穿新衣,放鞭炮!”对于普通人家的孩子来说;一年到头,也只有在新年这一天才能得到一件新衣裳!至于欧阳修呢?七年之前,他还在沿街乞讨;当时别说新衣裳,就是有件破衣裳遮体也算托天之幸!尔后,跟着那老头儿山居的七年岁月里;虽然衣食无忧,饿不着也冻不坏;但那老头连自己都整天邋邋遢遢,不修边幅,又哪管得了自己的宝贝徒弟?好在他总是能在自己师徒身上的衣服彻底“凋零”之前,不知从哪儿再弄来两套半新不旧的粗衣麻裤草草凑合一番;所以,倒也没让欧阳修觉得有何不妥。如此算来,欧阳修长这么大,也只有在中山帝国风州城里花了三万两银子的天价买下的那套白衣白裤才算是他第一套新衣裳。可是,在欧阳修的心里,却总时不时地在怀疑那衣服到底是不是新的!这倒不是说那衣服有什么破旧陈陋之处;恰恰相反,这衣服不但具有神奇的变色功能,更有另外一样奇异之处——它永远都是干干净净,一尘不染,任何的油腻污秽都别想在它上面留下半点儿痕迹!可也就是因为这样,欧阳修的心里才会老是隐隐的不太舒坦——“丫的!这衣服永远都是崭新如初,那谁知道曾有多少人曾经穿过啊?”——这就是欧阳修常常会冒出来的想法。而且,近来这想法儿还随着他兜儿里的银子不断增多而愈来愈甚。是啊!咱们身家上千万的“欧大财主”,难道连一件新衣服都没得穿吗?这简直是天理难容!不过,天见可怜!现在——在这个伟大的时刻,我们的主角欧阳修终于有了第一件新衣服——一件小厮穿的衣服!(汗……)
“真是棒的顶呱呱!”看来这套小厮的黑衣确实让欧阳修颇为满意,“看看!看看!连这线头儿都是新的!果然是一件没上过身儿的新衣裳啊!嘿嘿,那套白衫虽好;可成天老是穿在身上,也着实让人腻味!换件黑衣服果然拉风许多!”欧阳修心里不停的嘟嘟囔囔,似乎早忘了当年行乞街头时,穿的尽是破衣烂衫,自己可没嫌弃过;七年学艺,游荡山野间,穿着皆是粗衣麻裤自己更没挑剔过;甚至,第一次穿上那套白色的长袍招摇过市,自己心中是何等的满足、得意——当时他不是也觉得挺拉风的吗?人啊!总会是要变的——特别是当他拥有了堆成小山般的银子之后。但欧阳修这小子,变得可也——也太别扭了点儿吧!他竟然会看上这套小厮衣服——这难道叫念旧吗?
算了!不理这茬儿!
不过说句实在话,欧阳修这小子穿上小厮衣服倒确实颇有几分风采!也是这小子运道好,这身衣裳简直就像是为他量身订做的一般——肩儿不宽不窄,腰儿不胖不瘦,袖儿不长不短;再把那塌顶儿上缀了一大团绒球的小厮帽戴在头上;此刻的欧阳修真称得上风liu倜傥,风华绝代,英俊潇洒的一塌糊涂!我甚至敢担保:要是此刻把这家伙扔到丫鬟堆里去的话,一定会被
“分而食之”!即便是被哪位漂亮的女主人看见也一定会——
——一定会被揍的体无完肤!
为啥?
您见过这么没规矩的小厮吗?
您见过有这么拽的小厮吗?
瞧瞧,瞧瞧!这家伙不但踱着方步横着走,而且还鼻孔朝天,目空一切!
还有,还有!您看,这家伙在干嘛?他竟然猖狂的跳到了老爷的书桌上盘腿坐下!咦?还敢擅动老爷的文房四宝?这些高雅的东西岂是你这个小小的下人能随便乱动的?好小子,连老爷自己都舍不得用的宣纸都摊开了!哎哟哟,这可是“广文轩”特制的“轻晨薄暮宣”啊!一张的价钱都顶得了你一月的工钱了!嘿?干吗皱眉头?总不会嫌墨不好吧?不要!不要动那方墨啊!那方墨中极品“天下乌鸦”,可是老爷为了替礼部的陈大人祝寿,费了九牛二虎才搞到的!得!全完啦!全给糟蹋了!
唉……
据说:有的人只要一激动,就会大小便失禁,直奔茅房,噼里啪啦,宣泄一番,这才痛快!也有的人只要一高兴,就会诗兴大发,酸气澎湃,非要舞文弄墨一番,这才罢休!非常幸运,欧阳修绝对不属于前者;但,似乎也不属于后者。可现在,看着面前的笔墨纸砚,欧阳修竟忽然也觉得“诗兴大发,酸气澎湃”,似乎不当即赋诗一首来表达一下自己此刻的激动心情,就没法儿活了!于是,他轻轻的跳下桌来,随脚把案前碍事儿的太师椅踢到了一边儿;然后站定身子,拉开架势,从笔筒里挑了根最粗的狼豪在那砚台上使劲的顿了顿,就在那张“轻晨薄暮”上,大开大阖起来——
玉树玄衣漆如夜,
俊面银盘目蕴星;
但使都玉惭遮脸,
管教嫦娥羞探头。
看着宣纸上龙飞凤舞的“墨宝”,欧阳修似乎意犹未尽,“嗯——这四句把俺写的俊俏有余,但豪气似是不足!让人看了,还以为少爷我是个专靠脸蛋儿吃饭的软蛋呢!”于是,稍一沉吟,便接着奋笔续道:
老子非但长的帅,
而且本领更是高;
平日四海盗金银,
圣寿凌霄抢蟠桃!!
书罢,只觉得这四句才写得甚和心意;端得是牛皮烘烘,豪气冲天!当下心中大喜,又重新爬回桌子上高高的站着(这小子在紫云山上养成的习惯——一激动,就喜欢爬到高处),正欲抛笔长啸几声,以增诗兴,却又记起此刻尚是在别人的宅子之中,高声长啸是不可能了;于是,只得加倍用力把手中的狼豪往身后一抛,借以宣泄一下过剩的豪情!
可哪曾料到,他这一抛之下,竟还是引来了一阵高声的长啸——咦?似乎不对,怎么倒像是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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