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碧辉煌的太极宫皇宫大殿之上,此时正有两名武士四目相对,其中一人使一把精光闪亮的软剑,对另外一人说:“此剑名为清溪流泉,过柔则卷,过刚则折,菱形花纹剑身,长三尺,重三斤十二两,乃上古之宝。自黄帝采首山之铜以铸剑后,一直以来,它都是兵器中之上品。”
另外一名武士三十多岁,身躯魁梧,扇面似的宽肩,臂上立了一头鹰,深沉如同它的主人。看了看自己手里的两把短刀,说道:“我这两把短刀,一名刺天,一名破日,连起来就是刺天破日。裴兄请小心了。”
“韦兄请!”
观战的除了高高在上的皇帝李治和天后武则天之外,还有一班文武大臣,其中还有一位二十多岁的美女。她敷粉,极白,一张雪脸。时尚胡状,只扫了青黛眉,眉间帖了金色花子,如豆大小的点饰。还有的是红唇浓点。
女子饶有兴味的看着眼前这两名武士。
对于她们,她也是久闻大名:一个是宰相上官仪身边的虎将裴罗峰,另外一个则是天后的心腹韦春华
她灼灼的目光,时而落向这个,时而落向那个。心情兴奋而复杂,因为这其实是一次内部选婿,如果她真的能看上谁的话,没准驸马就是他了。可她现在根本谁也看不上,总觉得心里有个别的什么人,那个人在她刚来的时候,名字都还记得。可是渐渐地,她只知道自己有个深爱的人,却忘了她的名字和样貌。
不过那种对他的感觉还在,而且她觉得永远都不会忘,到死也不会忘。眼前这两个英俊雄伟,男子气十足的家伙都不是。比起他来差得远了。
所以她怏怏不乐。武则天没有出现之前,李治已经在后宫一群妃嫔帮助下生下近四十名孩子,男的女的都有。男的都花天酒地胡天胡地,女的也都是言行娇纵,厉害无比,最会的就是颐指气使,令人讨厌的很。
她是萧淑妃为李治所生的幼女,小的时候性烈如火,最为放任,十分任性。后来李治和武媚娘又陆续生了几个孩子,儿子自不必说了,还有一个女儿取名太平,也就是当今的太平公主。
而她原名月华,现在改名叫红苕。
红苕公主,也就是方沐月。
她记得自己前些日子做了个梦,梦见很多奇怪的人和事,那里面的人穿着打扮,以及做事的风格都很奇怪。此外很多事情都像是神话一样,比如说带翅膀的铁块能够在天空里飞来飞去,隔着上万里的距离两个人还能用手机说话,铁轨上有一种蜈蚣在跑来跑去速度飞快,平整的马路上跑的都是四四方方的小盒子等等,她还清楚记得那东西叫汽车。此外还有很多奇怪的东西,比如电视冰箱,以及银行什么的。
“那是我的前生,我的前生在一个很遥远很奇怪的地方,而且有一个生死相依,至死不渝的恋人。他能为我生,能为我死,为我肝肠寸断,跋山涉水。世上不可能再有人像他那样子对我了,我也不可能再爱上其他什么男人,看一眼我都觉得恶心。”前几天红苕对太平公主这样子说道。
于是太平公主给她出了一个法子,虽然她认为她是个疯子,人怎么可能有前生呢!但还是很耐心的好像听故事一样的听了好多她说的前生有趣的事情,笑的都直不起腰来了。太平公主告诉他:“人哪有什么前生啊,不过如果你非觉得有的话,那么我告诉你吧,人家说了,假如是前生生死相依的恋人,这辈子一定会重逢的,所以,你只要有耐心,他就会来到你的面前。”
“可是我在这宫里见不到人。”红苕公主很黯然,在萧淑妃死后,她一直过着一种半囚禁的日子。每天就是这个花园和四四方方的天,真是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唯一让她兴奋地就是前段时间跑出去之后,做的那个梦。
“你是怎么跑出去的,这里戒备森严?”太平公主问道。
“我也不知道,是有人带我出去的,那个人武功高强,轻功卓绝,刀气纵横十几丈,宫里的侍卫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而且他的身上布满护身罡气,箭矢射在他的身上,立即就会落下来,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人。”
“是个高手!”太平公主心里冷笑了一下,终于知道了一点那个什么人的信息。这个家伙傻乎乎的还真好骗,跟她母亲一样没用。
后来太平公主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武媚娘,武媚娘抽丝剥茧,最后查到这件事情和当今的宰相上官仪有关系,是个重大的阴谋。
上官仪是李治的亲信,位高权重,在满朝文武大臣之中威望很高,不能轻易去动他。但他身边这名高手实在太危险,所以武媚娘打算先把这个人除掉。可是丞相府邸的护卫很多,一时半刻的也查不出来。
所以武则天就想出了这个法子来试探从丞相府选出一名武功高强的驸马。上官仪居然也没有拒绝。
于是也就有了今天的这场比武!
裴颖之是长安有名的帅哥,工部尚书裴炎的儿子,从小习武,传说曾经得到异人传授,身手好极了。
只见他忽然脱颖而出,一道映日长虹,电光石火间,从手中飚飞出去,跟着电光游走,飞云掣电,场内布满了红蓝色的剑光、刀光。但奇怪的是,这些剑气刀气,只会围着他们自己身体方圆一丈之地转悠,仿佛被一层塑料薄膜包裹成一个圆球,绝不会泻露出来半点杀气,伤害到大殿内的任何人。
红苕公主也只看到千万道刀光剑影,仿佛一树梨花压海棠般,在眼前盛放,而且四处的游走,快到了极点,其他的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忽然只听当啷一声,韦春华向后倒退了两步,满脸惭愧,拱手:“裴兄剑术精纯,在下不是对手,你赢了。”
裴颖之乃是长安城完全少女的梦中情人,自然有他不可多得的气度,于是赶忙优雅而客气的说:“韦兄太客气了,刚才如果不是你让我,我怎么又能取胜呢。是你保全了我的颜面,多谢了。”
韦春华肩膀上的那只鹰好像塑料的一样,仍然一动不动,只闪烁着一对吓人的眸子,注视着裴颖之这位大帅哥。它的德行和它的主人一摸一样,此刻的韦春华已经气得七窍生烟了,他可是长安城年青一代中有名的勇士,邪灵门的掌门大弟子,没想到就这么输给了裴颖之这个小白脸,太不甘心了。
“红苕,你觉得裴颖之怎么样?”武媚娘忽然开口说道。
红苕公主站了起来,刚才她试着打盹,重新做梦,去会一会儿她的梦中情人,可是失败了。所以现在真是痛苦的要命。
世上再没什么比相思之苦更难熬的了。所以她怏怏不乐,不愿意和武媚娘说话,她们两个人之间的恩怨,那是众人皆知的。可是没有办法,此刻的她在天后武媚娘的眼里,根本连一只蚂蚁都算不上,吹口气她就死了。
而那位捂着脑袋不说话的父皇,估计也是什么话也不会说。
“我终究会脱离你的魔爪,只要我的真命天子驾临,世上没有他解决不了的难题。无论是在前生还是今世,至少是我想要的他都会帮我拿回来。他是我的爱人,三生三世的爱人,只要她来,我就会还你以颜色。”她一边走一边在心里默默地念诵着。
红苕自然不会是欧式的工作装了,此刻她已改穿轻薄透明纱罗,外披水红披风,袒了领子,里面不穿内衣,装束十分随意,似是浴后光景,脑后一个堕马髻,松松垮垮,还有几绺游离的发丝散乱着。绕腕三圈以金银丝编成环套在腕间晃荡。这还是太平公主送给她的,现在的她其实穷的很,很久没有得到来自皇帝和天后的赏赐了。
至于说俸禄,被宫里的管事的人七扣八扣,最后到她手里,也就是每月十几两银子,在宫里,根本什么用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