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得这匹高大的黑马,上次我就差点死在它的马蹄下。我站在马前凝视着它,上下打量着这匹差点踩死我的马。这匹马还真够大的,如果当初真被它踩上两脚,那我可死定了。
那匹马似乎也记得我,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不敢望着我,把头扭到一边去。
哼,算你识相,不敢与我对视。算了,看在你在一匹畜牲的份上,我不记恨你上次的事,我心中暗暗地对他说道。
奇怪,它像听到懂似的,对我眨了眨眼。
我惊讶极了,兴奋地摸着它马头上的毛,脸上充满惊异:好神奇的一匹哦,我喜欢。
“它叫风,想骑它吗?”凌锋在我脸颊轻轻一琢。
我点头,眼里尽是期待。
凌锋笑了,这个阳光般的笑容,给我的感觉特别温暖,舒适,像一股暖流划过我的体内。
“来吧!我要让你领略何谓‘神驹’。”
他熟练潇洒地挎上马背,然后大手一捞,搂住我的腰把我甩上了马。
他抱住我的感觉似曾相似。。
“啊,好高啊。”我半侧着身抱着凌锋的左手臂,脸埋在他结实的胸膛,整个身体在不停地颤抖。
他强劲而有力的手抱住我的腰,在我耳边轻轻地道:“别怕,有我在,我是不会让你摔下去的。”语气充满肯定,还有一丝丝的溺爱。
我吸了一口气,慢慢放开抱住他的手,转过身坐正来,身体还有一丝颤抖,手乱抓着马背上的毛,但被凌锋及时阻止了。
“别抓它的毛,会发狂的,应该这样。”他细心地讲解道,教我如何抓住缰绳,如何骑马。
我认真地听着,很想快点学会骑马。
“这样就对了,现在,我带你体验一下风的感觉。”讲解完毕,他拉了拉缰绳。“驾。”的一声,马立刻朝山林方向飞驰而去。
起初我只敢闭着眼感受那股风声呼啸而过的速度,待我适应后,放胆睁眼时,落叶随着马蹄达而满天飞扬的壮观,使我顿时忘了紧贴在男人怀里的羞怯,而顽皮地将手伸向天际,想抓住飘下的山樱花瓣。
我的心情超好,时不时兴奋地大叫:“驾,快点,跑快点。”
马似乎真的听懂我的话,开始加速向前奔跑。
她真的很特别,很有趣,在这个世界上,他相信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他要好好珍惜她,保护她一生一世,永远也不会让她离开他,凌锋默默地想着,嘴角露出一个笑容,定定地望着宁儿的侧脸。
马儿飞驰几刻钟后,在凌锋的轻拉缰绳后缓下了步伐。
我感觉到他在看我,扭过头去对着他笑了,笑得十分灿烂、可爱。
他受到我的感染,脸上的笑容加深了,在我脸上洛下一个深深的吻,我没感觉到害羞,反而在他脸上轻轻一吻,回他一个蜻蜓点水。
他情不自禁地吻起我来,浑然忘了现在正坐在马背上呢!我觉得地点不太合适,虽然在马背上接吻很浪漫,但这个不是开玩笑的哦,摔下去怎么办。
“凌锋,别……”
“叫我锋。”他纠正道,继续吻着。
他现在的耳朵里哪还听得进我的话,他的唇由我的脸移到我的唇边,舌头灵巧的进入到我的嘴里,不容我抗拒……
“小姐,你又在想什么呀。”小小摆着小手在我晃来晃去。
“啊,啊,啊,什么事。”我被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赶紧回过神问。
“没事啦,你这么紧张干嘛!我见你盯着碗粥都快凉啦。才叫醒你赶快吃嘛。不过你这几天又干嘛啦,动不动就发呆。”
“哦,是吗?没有呀,你看错啦。”我拿着羹心虚地扒着粥。
自从那次骑马回来以后,我和锋的关系改变了。爱的萌芽在我们之间无声生长。
我越来越喜欢他了。他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人物,少了他,我的生命就像大地缺少了阳光,生活缺少了色彩似的。
手里拿着小石头往水里无聊地扔着,受惊吓的鱼儿往四周乱窜。
哎,最近烦死了,那位表小姐一天到晚来找我麻烦,有事没事都来找我挖苦一下,刚开始我还蛮有心情跟她“玩”不过现在玩腻了,连看她一眼都懒得,简直当她透明的。不过她也知趣,见我不理她,在我面前咕噜几句,便离开了。
无聊哦,小小不知上哪去了,找了半天也找不到她,还想叫她陪我出去逛一逛呢!
好久没听过音乐了,如果现在有台mp3出现在我面前,那该多好啊!这个古代的歌一点都不好听,太柔太沉闷了,我一听就想睡觉,还是二十一世纪的摇滚乐曲好听。
突然,一双大手由后抱住我。
我吓了一跳,猛地一转身,撞到一道肉墙,被“锁”在温暖结实的胸膛。
“别怕,是我。”
我抬头一看,脸上又是惊又是喜。
“你怎么会在这,不是很忙吗?”我回搂着他问道。
“刚忙完,特地来陪你,”他笑了笑,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特别好看。
“在想什么,闷闷不乐的。”他修长的手指在我鼻子上点了点。
我摇了摇头,“没什么,想家而已。”我随意找了个籍口。
“是吗?”他脸上写满不信。
我低着头不语,两只小手玩弄着他胸前的一块月牙形的白玉器,这东西真好看,又小巧,清晰透明的白玉有少许蓝色点缀着,上面刻着一些图文,手工精细,让人爱不释手,拿在手里的感觉,冰冰凉凉的,真舒服。
他轻轻地在我额头落下一个吻,“想出去玩吗?”
我瞪大双眸,满脸惊喜的看着他。
我没听错吧!
东城街道上,一个气质威严、相貌不非的英俊少年蓦然出现在人群街道上,一张高贵的脸蛋上闪着一双美丽而明亮的眼睛,就像空中眨眨的星星一样幽深,一样有神,俊美的脸上不带任何表情,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势从那成熟的脸上向四周散发,让人自然地感觉到衷心的敬畏。身边有一位女孩子,美丽温弱得犹如河畔盛开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楚楚动人的样子。
如此一对神仙美眷的情侣,招来一路上的过路人观望,形成一道美丽的风景图。
“哇,锋,你看,街上好多人,好热闹哦!”我兴奋地摇着锋的手说嚷,两只水汪汪的眼睛四处张望着。
凌锋望着我笑了笑,眼里尽是溺爱。
“对了锋,我们现在去哪玩好呢?”我歪着脑袋问。
“你说呢?”
“唔……。”上哪去好呢?这里的街道该逛的也逛过了,可以买的也买过了,这次要找个有趣的地方玩一下才行!去哪好呢?
正在这时,我眼瞄到角落的一间不起眼的小木屋,屋外的布置很普通,没什么特别的,唯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门外挂着一块木板,板上写着一个醒目的大字:“赌”。
嘻嘻嘻,有了。我低着头偷偷地傻笑两秒钟,然后抬起头来,面无表情地问:“是不是我说去哪就去哪。”
“只要你喜欢。我无所谓。”凌锋肯定地回答道。
咦,宁儿的表情怎么怪怪?凌锋心里打起了个大大的问号。
有你这句话就行了,哈哈哈……我心里奸笑着。
“来咯,来咯,买大买小,买定离手哦……”一名庄家正拿着个竹筒装着骼子熟练地上下摇着,嘴里还念念有词。
一进门,我就听见一阵阵的叫买声,群众的吼声,与及欢呼声响成一片,好不热闹哦。
小小的木屋,里面还挺宽的,摆了几张简陋的大桌,桌上左右两边各铺一张纸,不用问,纸上当然是写了‘大’‘小’两个字咯。一大群的大汉围在桌前赌得兴高采烈,隐隐约约可见几名妇女也在赌着。
哇,好兴奋野,这里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古代的拉斯维加斯,真是太太太太奇妙了。
我一挎进门栏便想往人群里窜,但被锋拉住了,他身边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两名高大英俊的手下,还很识相地帮我们把人群“请”开,让出一条路来。
全场的人都惊异的目光看向我们这边,最终目光都落在到我的身上,表情目瞪口呆的样子。他们有那样的表情,也是正常的。一个美若天仙的少女来到赌场赌钱,想不引人注目也难哦!加上身边有三名高大又英俊的护花使者,真是稀奇稀奇真稀奇,天下第一奇闻。
我可没心情欣赏他们目瞪口呆的表情,赶紧围到桌前,不顾形象地粗鲁地拍着桌子喊:“喂,喂,喂,快开始呀。”
这一拍果然有效,全场的人立刻“清醒”过来。
一直盯着我脸看的庄家一清醒过来,赶紧抹了抹口水道:“姑……娘,你买大买小呀。”
锋的一名手下在我面前倒下一袋元宝,里面夹着一叠银票。
我随手拿起一颗黄澄澄的元宝想也不想就往右边一丢:“买‘小’。”
我压根儿不懂这些元宝值多少钱,只知道它是可以用来赌的东西。所以丢出去的感觉像丢拉圾似的随意,脸上一点心痛的表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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