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眼萧一奇递过来的银票,天天不禁微拧了下眉头,东西他过,也知道市价,可这口信……算了,反正,先把这银票收下,带回去,就能跟他们家门主交差了,就像萧一奇说的,如果不够,等他去小镇的时候,再让他家门主跟他讨要便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就算萧一奇不回去,想赖账,不是还有诺兰夫人和瑞儿小少爷在么,诺兰夫人那么大方的一个人,还能赖他家门主的帐?
“想通”了的天天,便冲着萧一奇轻点了一下头,伸手,从他的手里接了银票,看也未打开看的塞进了衣襟里面,招呼也不打,拜别礼也不行的翻身跃上院墙,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目送着天天的背影消失在了黑暗之中,萧一奇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低头看向了自己怀里的小包袱。
很软,应该是布匹之类的东西。
“时候不早了,春年,你也回去歇息吧。”
萧一奇显然不想与人分享,他刚刚到手的这件来自于王诺兰的礼物,随口跟站在原地没走,想要对包袱里的东西一探究竟的春年吩咐了一声,便径直转身,往书房的门口方向走去,“明天清早,我约了星宇见面,你别忘了来喊我起身。”
“三爷,今儿……你睡书……”
是人皆有好奇之心,就算是春年,这好奇心不像旁人那么重的,对王诺兰不远千里使人送来的这小包袱,也是忍不住好奇,抬头,垫脚,打算趁着跟萧一奇说话的工夫,对里面的东西一探究竟,却未及把话说完,就被“嘭”得一声轻响,干脆利索的关在书房门外!
平静的日子最不禁混。萧一奇觉得,仿佛他就才只喘了口气的工夫儿,连给王诺兰和瑞儿的礼物都没来得及备好,三十这天。就来到了。
身为皇子,萧一奇寻常穿着出门儿的衣裳,都是有规制的,但新年这天清晨,他起身之后。却是“失心疯”了般得穿上了王诺兰使人给他送来的那身,完全不合规制,只有寻常富家子弟才会穿戴的衣裳。
候在后院门口,等着扶萧一奇上马的春年,一眼瞧见他的这般穿戴,顿觉心里“咯噔”一下,忙不迭的迎上前去,挡住了他的去路,“提醒”他,穿错了出门的衣裳。“三爷,今天,咱这是准备去参加宫宴的,你这衣裳……”
“你觉得我傻是不傻?”
萧一奇没直接回答春年,而是唇角向上微微一扬,突然跟春年问了一句莫名其妙,让他摸不着头脑的话来。
“三爷向来英明!怎么可能会傻!”
从小在西北军营里长大的春年,并不是个很会说话的人,但,他对萧一奇的崇敬之情。却足足够让他本能的回答萧一奇突然问出来的这句奇怪的话。
“你既然知道我不傻,那……这么挡我去路,又是几个意思?”
萧一奇不用想也能猜到春年的回答,伸手。珍惜至极的摸了摸自己身上的新衣,然后,才缓缓的抬起头来,冲着春年露出了一个不怀好意的浅笑,“或者,你是觉得……夫人是傻的。所以,才特意使人给我送来了这么一件不合我身份的新衣?”
“不,不敢!夫人那么聪明睿智的一个女子,怎,怎可能是傻的!”
春年只在医坊里待了不到一个月的工夫,而且,还整天都被瑞儿缠着,上趟茅房,都得一路小跑的去,再一路小跑的回,哪里有闲工夫,去了解王诺兰是个什么样的人?但……一个连他们家三爷都能“征服”的女人,怎的,也不可能会是个蠢人的不是?还有,还有上回,他受了他们家三爷的吩咐,去往小镇,回来时……
算了,就算他们家夫人真是个傻子,蠢人,当着他们家三爷的面儿,他也不敢说啊,不然……啧,病从口入,祸从口出,他还年轻,还没活够呢……
看了一眼春年脸上的诡异表情,萧一奇不禁在心里暗笑一声,这小子,明显是还没打心底里服了王诺兰,哼哼,以后的某个日子里,他八成儿得有热闹看了!
“三爷打算……就穿着这身儿衣裳,去往宫宴?”
春年相信他们家三爷是个聪明人,但,面对现在这正处于“情令智昏”的他,却是有些不那么心里有底,怕他犯糊涂,确切的说,是怕他一时冲动,把不必要的麻烦,招惹上身,“属下听说,陛下是个非常在意规矩的人……”
“我也这么听说的。”
萧一奇一边说着,一边微微抬头,看了一眼将要亮透的天色,唇角微扬的跟春年回了一句,“尤其对那些不守时的人,其严厉程度,啧啧,哎,你看这天是不是要亮了?”
听萧一奇这么一说,春年的身子蓦地一僵,本能的抬头,便见着远处的山巅,已经有浅薄的光亮开始泛出了,“遭,遭了!要晚了!要晚了!三爷,三爷赶紧,赶紧上马,赶紧……”
“瞧你这点儿出息!”
萧一奇笑着拨开挡住了他去路,还在催他赶紧上马出门的春年,冲着不远处的惊云打了个呼哨,便一个箭步上前,借着踩地的力道,翻身跃上了马背,“我先走了,你自己想法子跟上来!”
新年的皇城,比寻常时候更加热闹,天还未亮透,便有许多提前一天进城来的商贩,肩挑背驮着各式货物,开始在街市的两边道路上摆起了摊子,筹备起了这一整天的生意。
骑马路过的萧一奇稍稍留意了一下,见商贩们摆出的都是些正在煮着的肉食和各色糖果,唇角不禁扬起了一抹浅浅的笑意。
大年三十,家家都要吃些好的饭食,这些商贩们都是常年经商的精明人,摆出来卖的东西,大都会在天黑之前买完,就算有剩,也不会太多,带回家去,自己家人多多少少的吃一点,就能“打扫”干净,他们卖熟的肉食,就意味着,皇城城里的老百姓们,大都是能在过年这天吃上肉的,这说明,今年,百姓们过的日子,比去年时候,要好了不少。
视己为百姓父母,乃明君之始。
这是他还小的时候,老将军教给他的,当时,全不知自己身世的他,还有些不解,这与他有什么干系,直待后来,老将军把他送回裕王府与裕王爷,也就是如今的隆庆皇帝相认,他才明白,老将军的一片苦心。
“三爷!”
“三爷早!”
“三爷这是要进宫去吗?”
“三爷近来可好?”
在百姓们的眼里,萧一奇向来都是个平易近人的王爷,见他一路走来,有跟他认识的小商贩,都不吝跟他打个招呼,问声安好,萧一奇听了人跟他问好,也浅笑着回应,近的,问问生意如何,远的,就挥挥手,表示自己听到了。
原本出门就晚,这一路,又遇了比寻常多的商贩们问好,想准点到达皇宫,谈何容易?
走过集市街之后,萧一奇又抬头看了一眼天色,知道自己是晚到定了,便干脆不着急往皇宫里赶了,反正,他带了王诺兰托人送来给他的“宝贝”,介时,隆庆皇帝若要怪罪,他只消把这“宝贝”拿出来给隆庆皇帝看一看,把自己晚到的因由归到等人送来这东西,保管隆庆皇帝喜笑颜开,全不介意他晚到了的事儿!
“诺兰,得妻如你,我萧一奇到底是积了多少辈子的大德。”
想到王诺兰,萧一奇便本能的露出了一抹笑意,幼时听先生说,古诗里有讲思念之情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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