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之王炼成记 第三十四章洛兰的二叔

    云凌当然不能说是莉莉丝送的,只能淡淡一笑,说:“还有谁,我义父送的。”

    “义父?”

    云凌简单讲述着他的身世,从小就是一个孤儿,被义父抱回家收养,就一直长这么大了。云之宫、李太白,这些事情自然不会说的。

    云凌道:“其实义父在我心里,就是亲生父亲。他在临走前就给我这张卡,说里面有两万金币。”

    洛兰一副不信的眼神,虽然云凌说的很符合逻辑,但心里就有一种感觉,这张卡并不是那么简单,一定有着特别的意义。

    如果云凌知道洛兰心里的想法,一定会感叹:女人的直觉还真让人可怕。

    邦德却想到了另一个问题,“云哥,丽萨为什么会针对你?”

    云凌反问:“如果说我认识爱丽丝,你们信不信?”

    邦德没有回答信不信,而是一把抓住云凌胸口的衣服,恼怒的说:“我的大哥,你到底认识多少美女。天呐,想我堂堂的一代天骄邦德一个女人都没有,而你这个小白脸认识的女人一个接一个。”

    洛兰也幽怨的说:“云凌哥这么出色,当然会有很多女孩喜欢了。”

    云凌很淡定的说:“认识又怎么了,认识就是认识,又不能说明什么。”

    邦德道:“还不说明什么,那个丽萨这么针对你,说明你和爱丽丝之间一定有什么事情,要不然……哼哼,她会这么针对你吗?”

    洛兰也是这个意思。

    云凌很想解释,有些女人就是这么莫名其妙,就是这么不可理喻,但想到洛兰或许也是这样的女人,立刻道:“你看我这么长时间,有没有去找过她,她有没有找过我。”

    “确实也是。”邦德道:“开学的时间虽然说不长,只有十几天,但爱丽丝毕竟也算是同一个学院的,如果之间有交情,也应该过来找他,但从没有找过,说明你们两个之间也没什么猫腻。”

    他亲吻了一下支票,说:“我还是用钱弥补我受伤的心灵吧,洛兰妹妹,我请你吃饭,你的云凌大哥就让他独自反思反思。”

    洛兰用力的点点头,道:“云凌哥,我决定今天不理你了。你要好好的检讨一下自己,不要仗着好看,本领又高,就到处沾花惹草。”

    云凌一个人站在阳光下,心中一片凄凉,叹道: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还能不能愉快的交个朋友了。丽萨这个不可理喻的女人,果然遇到她就没有好事。

    晚上,邦德回来告诉他,存了五千金币在他卡上,给了两千金币洛兰,他拿了三千金币。他说:“我可不是要你的钱,就喜欢掏钱的感觉。多潇洒!”

    云凌一点也不介意,只是有些感叹道:“我在阿里斯小镇的时候,觉得一万金币很多很多。看到到处张贴的通缉榜上,第一名通缉犯奖金也不过一万金币。到了这里才发觉,一万金币真不算什么。难怪说读万卷书不如行百里路,人必须要游历,才真正了解这个世界。”

    邦德却没有这么多的感悟,道:“维多利亚城是最富有城市,当然不一样。天澜国还是有着很多穷困的地方,那里的民众一年也挣不了一百个金币。”

    对于两个十六岁的男孩来说,这些感叹只会是一阵风,一夜过去全都散去了。

    一年级的课程还是比较紧密的,每天都会有课。云凌、邦德和洛兰不属于同一个班级,分别有各自的课程要上。只有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才会聚集在一起。

    洛兰早早的打好了饭菜,高兴的喊着云凌和邦德。吃饭时,洛兰喜悦的说:“我二叔来了,他说已经找到贵族院的一个领事帮忙,让我晚上去酒楼吃饭,商量一下具体操作。”

    云凌问:“洛兰,那你的想法是什么?”

    洛兰道:“其实,我也知道,凭我一个小女孩,也保不住所有的遗产。我想,如果能拿到一半就好了,其他的就给二叔他们,他们来帮忙也是要好处的。”

    邦德问:“要不要带我和云哥一起去看看。”

    洛兰大声的说:“当然要带你们去了。现在你们是我最信任的人,只要你们在我身边,我就觉得特别的安定。我也想好了,等我拿到一半遗产后,就作为我们三个的共同财产。”

    云凌忍不住摸了一下洛兰的长发,道:“我和邦德不会要你的,如果要你的财产,我们和那些想夺你财产的人有什么区别。你放心好了,我们一定会帮你的。”

    邦德点点头,说:“晚上一起去。”

    吃过饭后,云凌决定去一下洪十八酒吧,去了解一下情况。邦德也离开了学院,不知去了哪里。洛兰回到宿舍,想着云凌和邦德两个哥哥,心里突然升起了一种温暖的感觉。

    酒吧通常是晚上开业,云凌找到洪十八的时候,他督促手下的人准备开业。


    云凌笑呵呵的喊道:“十八兄,我有事要找你?”

    洪十八道:“小家伙,你还欠我酒钱呢。”

    云凌道:“欠你钱就是欠你的人情,以后会换的。现在,我想知道这个人的情况。”

    他把洛兰的情况说了一遍,洪十八让手下去打探消息,然后对云凌道:“上次你来问铁血佣兵团的事,原来是为了这件事。你要知道,这件事让铁血佣兵团也很恼火。”

    “为什么?”

    洪十八笑道:“有些事情只能去做,不能去说。铁血佣兵团也不是第一次干这件事情,可就是这一次闹的满城风雨。好像商盟和贵族院都有些看法,给了佣兵公会压力,说如果都这样做,佣兵团还值不值得信任了。”

    云凌道:“你的意思是,如果我们强硬些,说不定他们就退了。”

    “那不一定。”洪十八道:“你知道铁血佣兵团为什么叫铁血佣兵团吗?就是因为这个佣兵团很强势,想要做一件事就必须做到。团长奥丁是一个很强势的一个人,从不屈服压力。”

    云凌想着自己已经得罪了铁血佣兵团,还不如趁这个机会多了解一下。洪十八埋怨道:“我的信息都是要付钱的。”

    云凌毫不客气的说:“先欠着。”

    “我好像和你的交情还没有到这种地步。”

    云凌想了想,说:“是哦,我和你的交情确实还没有到这种地步,不过如果欠你欠多了,就到了这种地步。要不,我把那枚戒指给你。”

    洪十八道:“算了,看在那枚戒指的份上,再多跟你说说,省的你死了,帐也还不上,岂不是我更亏了。”

    他跟云凌讲述了维多利亚城的一些大的势力。总的来说,每一个大势力都会有朋友,也会有敌人,只要找对了方向,还是能破局的。

    这个时候,手下人打探到了消息,洪十八随手就给了云凌。

    最后,他又忍不住道:“不是我想跟你要钱,是因为很多消息,我也是买来的,不能帮了你,还让我出钱吧。”

    云凌道:“先欠着,总有一天你会知道,欠给我,会给你带来多大的好处。”

    ……

    维多利亚城到了晚上更加显示出迷人的风采。十里的长街,到处都是灯火辉煌。这个灯,是用一种魔石点燃的,不仅明亮,还能发出各种的颜色。

    很多来维多利亚城打拼的人,都被这夜晚的灯光所吸引,渐渐就迷失在灯红酒绿中。

    洛兰领着邦德和云凌去了一家很豪华的酒楼吃饭,这是她二叔约好的地址。临行前,洛兰细心的打扮了一下,穿上了优雅的公主裙装,戴上了魔石项链,整个人似乎都高贵了起来。

    云凌和邦德很是称赞了一番,尤其邦德后悔自己不应该把洛兰让给云凌,要云凌好好的补偿一下。

    洛兰却小嘴翘了起来,有些幽怨的说:“云凌哥哥还没有说过一句喜欢我呢。”

    云凌是喜欢着洛兰,但确实是把她当做妹妹一样看待,就像艾妮一样。他笑道:“我当然喜欢你了。”

    洛兰还没有表态,邦德叫了起来,“敷衍,绝对的敷衍。洛兰妹妹,还是你最亲爱的邦德哥哥最喜欢你,对你最好了。”

    洛兰一手挽着一人的胳臂,道:“不管怎么说,你们都是我最好的亲人。”

    三个人乘了一辆豪华的马车,来到了酒店。

    在路上,云凌和邦德从洛兰的口中得知,他二叔已经和贵族院的一个领事,谈好了大部分的内容,说是可以拿回遗产,当然也是需要付出一定代价的,这一次就是跟她具体的商量一下。

    到了酒店,在一个漂亮的女仆引导下,他们进入了一个包厢。

    这是一个布置极为优雅的包厢,有三十多平米,地上铺着一种蜘蛛魔兽吐出丝织成的高贵地毯,墙上挂着几幅很出名的艺术家的绘画作品,其中还有一副是精灵的作品。

    精灵一族多数是艺术家,他们在音乐和绘画上都有着出众的成就。

    房间里,一个英俊的男人,头发梳的很亮丽,一身精致的燕尾服,让整个人充满了气势,十足的就是一个贵族的标准样子。

    他就是洛兰的二叔,杰斐逊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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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洛兰的二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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