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的“初吻”是在刚满十七岁时失去的,这件事很严重!
隔壁阿兰早就告诉过他:
“妈妈说,女孩子和男孩子亲嘴会怀孕”。
所以两人虽从八年前就海誓山盟,常乐还是按捺住心里的渴望,决定将这神圣的一刻留到长大之后,娶了阿兰进门再说。
可现在阿兰的父亲嫌常乐没出息,不许女儿跟他再来往,更要命的是,常乐的珍贵初吻也没能留给阿兰!
当莉莉丝小姐的艳丽红唇迎面而来时,常乐完全吓傻了,根本不知道如何反应,紧接着自己双唇就为温软所覆盖,还被对方嘬出“啵”地一响。
当时常乐作为男爵城堡的仆人,正低头站在少爷门口候命,无论如何想不到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莉莉丝小姐是少爷的表妹,刚刚还在跟少爷吵架,说什么“你不喜欢我,我就去喜欢别人”,怎么转眼间就风云突变,对常乐发动袭击?
一击命中之后,莉莉丝笑着拍了拍常乐的脸蛋:
“不错,小伙子长得很好看,本小姐喜欢!以后做我男朋友吧!”
常乐的长相是不错,城堡里女仆们也都这么说,男仆们的评价则复杂许多,有妒忌也有鄙夷,骂他是“小白脸”。
常乐并不喜欢自己的容貌,因为他想长成父亲那样的粗豪壮汉,而不是如今这种女孩一样秀气的小脸蛋,笑起来居然还有酒窝。
然而他好不好看并非关键,莉莉丝怎么想的也不是重点,现在常乐已经吓得魂飞天外,这样亲吻会死人的!
如果莉莉丝因此怀孕,常乐必死!
因为他是贱民。
哈维兰帝国法典明文规定,贱民导致上等阶层女性怀孕者,一概处死,当然孩子出生后也要处死!不仅仅在帝国,整个尤里安大陆都有这样的规矩,各地仅有的区别是对涉事女性的处置办法。
“不行啊,表小姐!”常乐已经急得泪光闪烁,眼前那美少女的面孔都变得模糊。
这时少爷恼火的声音已经传来:
“把5号拉出去,抽五十鞭!”
常乐是贱民,不得拥有姓氏,所以只是名叫“常乐”,就连这卑微名字少爷也懒得记忆,只给自己身边五个贴身仆人编号,以年龄或身高排序,常乐这两样都敬陪末座,很荣幸地做了“5号”。
同时当班的“1号”和“4号”领命,架起常乐就走。
而莉莉丝并不为自己新任“男朋友”求情,反而哈哈大笑,冲回表哥面前挑衅:
“你为什么打他?你说实话,是不是吃醋了?”
少爷阴冷声音回应:
“根据帝国法典,贱民与贵族女性发生亲密接触,是重罪!”
常乐拼命扭头抗议:
“少爷!是她接触我,不是我接触她!”
“接触是双向的,贱民真没学问!”莉莉丝向着常乐嘻嘻地笑,又回头对表哥喊,“重罪有多重?五十鞭说不定能打死人呢!”
“嫌少吗?一百鞭!”
少爷第二声命令听起来更愤怒,也不知是恼火于常乐的抗辩,还是不喜欢表妹的态度。
莉莉丝“咯咯”地笑:
“我就喜欢表哥的狠劲,来,亲一个!”
“妈的!真贱!”少爷骂了一句。
接着果然传来亲吻的动静,莉莉丝娇滴滴的哼唧令人起鸡皮疙瘩,那声音也越来越遥远,因为常乐被人踉踉跄跄地被人推着,穿过走廊,绕下楼梯,离开大厅,最终来到杂役房和兵营之间。
他双手被吊上木架,领班“1号”取了皮鞭沾上水,就从背后狠狠抽过来。
常乐一辈子没这样疼过,连心肺肚肠都在抽搐,发出撕心裂肺地惨叫。可是他越喊,挥鞭的领班与另几人就越是哈哈大笑。
只有“3号”心肠软一些,小心翼翼求了个情,结果被领班一脚踹翻在地。
如此凶狠的抽打,别说一百,二十鞭就足以要了普通人的性命!
常乐从小被人欺负惯了,可遭遇如此惨烈的毒打还是头一次。少爷只规定了鞭笞数目,具体执行力度是由领班自己掌握的,可他非但不顾念同袍情分,反而好像与常乐有仇!
常乐忍不住高喊:
“大哥,我没得罪你!你为什么这么狠?”
“长个女人脸蛋了不起?天天神气活现!”领班狞笑着狠狠挥出下一鞭,继而补充一句,“老子今天把你这细皮嫩肉全抽烂!”
常乐又是长声惨叫,也更加委屈,自己何时“神气活现”了?
难道,是因为那天?
由于常乐相貌出众,个性又纯真,那些有事没事来搭讪,约他“出去走走”的女仆相当不少,也引来了其余男仆的酸言醋语,常乐对此早有察觉。
所以他相当谨慎,礼貌婉拒任何约会,既给自己减少些仇恨,也保持对阿兰的忠贞。
前几天他甚至曾经当着领班的面,对某个大他四岁的女仆说:
“您很漂亮,可是我有心上人,不适合您。领班大哥很不错,要不您和他出去走走?”
没想到女仆皱眉撇嘴地瞟了领班一眼,恨恨地喊道:
“你不乐意就算了,别把姐到处乱推,姐可没那么饥不择食!”
女仆说完就跑了,领班脸色当然极为难看,现在回想,莫非领班将常乐的好心看作施舍或炫耀,认定他“神气活现”?
可他能怎么办?此时苦苦哀求,保证不跟这些家伙抢女人?那也太滑稽了!
事已至此,常乐索性不再惨叫,将牙齿狠狠咬紧,听到鞭梢呼啸时连呼吸都屏住,默默承受那钻心刺骨的剧痛。
领班打累了,就换手下来抽,几人相互嘲讽手法力度,不断哈哈大笑,还有人建议将常乐裤子扒掉,再喊女仆们来“看看小白脸丢人的样子”。
不过从常乐后背流下的鲜血浸透了腰带和裤子,被严冬寒风一吹,冻结得与铠甲一样,那些人“扒裤子”的羞辱手段没能成功。
打到六七十鞭的时候,常乐痛到极点反而麻木,头颅无力地向下耷拉着,恰好看到自己颈前佩戴的小铜铃。从记事起,这直径不足一厘米的小铃铛就陪伴着他,据父亲说,是家传宝物,叫做“幸运铃”。
不知怎么的,常乐忽然苦笑起来。
“幸运铃”?可他挂着这玩意,有生以来似乎都在走霉运。唯一幸事是能与乖巧可爱的阿兰相恋,然而阿兰父亲已经宣布反对婚事,自己又给人做了奴仆,连阿兰的面都见不到了,简直太幸运了!
常乐笑得越来越厉害,终于从紧咬的牙关透出“丝丝”的古怪笑声。
这笑声好像一种挑衅,当然只会促使行刑者加大力度,可常乐实在忍不住,觉得此事实在太好笑,一直笑到流泪。
一百鞭终于抽完,常乐居然奇迹般地活着,就算整个后背都被打烂,气息奄奄,脸上却仍然保持着诡异笑容。
他不会死的,此刻他似乎能在意念中看到,自己绽开的皮肉中,正有无数细丝在伸展,就像一只只微小章鱼的触须,努力相互攀附衔接,止住出血,相互融合。
这并非幻觉,因为常乐的伤口愈合能力,从小就比别人强大太多。
因为他是“恶魔之子”!
常乐第一次听别人喊“恶魔之子”,是他刚记事的时候,别的孩子这年纪还在蹒跚学步,他却抠着石缝爬上了自家屋顶,草屋顶部相当柔软,好像一个窝,他本能地喜欢那里。
于是下面吓坏了的大人指着常乐高喊:
“恶魔之子!他一定是恶魔之子!”
在常乐出生那年,大陆西北的“恶魔之门”封印松动,导致天灾兽潮一片大乱。卡塞尔城僻处大陆东端,受影响较小,可光明教会追查“恶魔之子”的脚步还是来到了这里,据说有恶魔魂魄赶在封印加固前来到了人类世界,很可能借助人类婴儿身体重生!
所以“恶魔之子”是相当严重的指控!
幸好常乐的父亲是个石匠,力大无穷,脾气也暴,挥舞着锤子恐吓相关人等,禁止谣言扩散。母亲则对常乐宠爱有加,就像老母鸡护着鸡雏,不许别人伤害。
不过以常乐时不时爆发的力量和野性,他不去欺负别的孩子就谢天谢地了。所以石匠也通过拳脚严厉管教,不许他与人争斗,“严禁打架”是首要家规。
母亲则用更温柔的方式循循善诱,教他懂得“自己不愿承受的苦痛,就不要施加到别人身上”。
从四五岁起,常乐就收敛了身体里潜伏着的怪力,成为一个乖巧听话的好孩子,至今都很乖。
可他还是“恶魔之子”!
第一鞭抽下时,他还惨叫,一百鞭之后,他反而笑了。
“反正打不死我,呵……”苦中作乐,知足常乐,这是父母给他取名时的期许,他也的确做到了。
不过常乐居然会笑,这更加激怒了领班那伙人。
他们商议着取来了火把,执意要烤化常乐裤子上的血冰,将他裤子扒下来羞辱,因为此时已经有不少女仆在旁观。
就在火焰烧向常乐裤裆之际,一个女子厉声呵斥:
“住手!少爷说一百鞭,你们也打完了,还想干什么?”
“哎哟,有人舍不得了!”几名仆人笑了起来,“原来是雪萤,连你也喜欢这小子?”
“你们这群混蛋还有没有人性?谁再动手,我就动剪子!”
常乐艰难转动头部,先看到了雪萤手上的大剪刀,然后才看到了雪萤本人。
在这沉沉暮色中,他见到了自己黑暗人生中的一道光!
不过他毕竟失血太多,只瞥一眼就昏了过去。
整整一百鞭!正常情况足够打死四、五个人,常乐居然没死没残,在仆役房趴了几天就能下地行走,从此他得到一个外号:
“打不死的常乐”。
与此相对,城堡里还有另一句传说:
“摸不得的雪萤”。
仆人私下议论,都公认雪萤为城堡第一美人,甚至整个卡塞尔城都无人能够相比,而她身份只是个卑微的贱民女花匠,所以对她存有非分之想的大有人在。
雪萤个性开朗,很好说话,然而一旦有人动手动脚,迎来的就是暴风骤雨,一切园艺工具都可成为凶器。
雪萤摸不得,凡是敢于挑战这项原则的家伙,都已受到足够的教训。
而常乐来城堡不太久,雪萤冬天多数时候都在花房,所以他并未见过这位传说中的大美人。
雪萤究竟长什么模样?
常乐昏迷前留下的记忆就是“一道光”。大概因为她肤色白皙,犹如皎洁月光;又或者因为她脸上的真诚关切,好像温暖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