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朗将车停好,通讯提示音就响了起来。他看了一眼来电人,扯了扯嘴角,将手揣回了口袋里。
冬日的天气严寒,即使穿着厚外套也还是能感觉到冷意侵人。高朗从被阴影遮住的墙根里走出来,站在阳光下。冬天的阳光温度正好,照在身上暖洋洋的,让人浑身都轻松下来。
通讯响到自动挂断,安静片刻后,又重新喧闹起来。高朗充耳不闻,但身边经过的路人迟疑的停下脚步,转头对他道,“先生,你的通讯在响。”
高朗朝对方笑笑,抬起手腕,干脆利落的按了挂断,然后将这个号码拖进了黑名单。
世界顿时清静了。
高朗转过身,凝视着面前不远处矗立着的那栋七层楼高的建筑。
这就是整个联邦两大核心之一——国家实验室。地球大灾难时期,因为战争需要,所以科技飞速发展,并占据主导地位,逐渐形成了以科技为核心的新型政体。进入星际时代后,虽然联邦政府成立,政权从实验室分离出去,但国家实验室却仍旧在整个联邦都享有超然地位,隐隐能与联邦政府分庭抗礼。
高朗也没有想到,自己重生之后来的第一个地方,竟然会是这里。
在门口通报了姓名,立刻有人过来,恭敬的请他上楼。另外有人通过内线通知他要拜访的人,访客已到。
所以等高朗上了楼,就见史密斯教授领着一群人迎了出来,“亲爱的高,欢迎你的到来。”
“多谢。”高朗跟他握了手,视线一扫他身边的人,“史密斯教授,不为我介绍一下你的工作伙伴们吗?”
“当然。”史密斯教授一一介绍了自己的助手们,最后才轮到站在他身边的男人。
对方身姿挺拔,修长如竹,穿着一件灰色的修身大衣、一双黑色高帮靴子。面容清俊,眉如远山,鬓若刀裁,一双深目炯炯有神。高朗刚才一眼就看到了他,看上去跟周围一身白大褂带着帽子和口罩的工作人员完全不是一个画风,让高朗想起星网上的一句调侃:自带ps效果的男人。
“这是俞元恺,”史密斯教授的介绍也与别人不同,“我特意请来协助研究的高人。别看他年轻,可是我们实验室的天才之一,已经拿到教授的头衔了。”
国家实验室这种顶尖机构,就连前台和保安都不是普通人,遑论里面的工作人员。就说史密斯身边这些助手,哪一个不是出身最高学府、才华横溢?能够在这天才扎堆的地方称天才,可见此人不凡。
只是……高朗眉梢微微一动,再次朝俞元恺看去,果然见对方正看着自己。一般人若是偷看别人被捉住,怎么都会心虚移开视线,但他却不闪不必,仍旧看着高朗,视线直白而纯粹,一双黝黑的眸子就这么紧盯着他。
被这样的目光看着,高朗下意识的挺直了脊背,浑身都紧绷起来。
怪人,他在心里嘀咕了一句,主动转开了视线,对史密斯点头,“那么我们现在就开始吧,教授。”
高朗这一次来,是希望收购史密斯手中的一项专利。
为了这项研究,史密斯投入了十几年的时间,以及不知道多少人力物力,才总算有了如今的成果。这是一种新型的材料,能够运用在宇宙飞船外部,抵抗宇宙射线的腐蚀,因此自然稀有且价格高昂。然而,史密斯所研究出来的新材料,目前却还十分不稳定,根本无法运用于市场。
按理说,这种材料虽然注册了专利,但是暂时还不能售卖。但是即便是国家实验室的研究,也不是全都能够拿到充裕的资金。虽然每年实验室都能够拿到大量的财政拨款,但总要先兼顾那些更关键的研究。所以跟各大财团签订合作协议,接受对方注资,就是许多人会选择的解决方案了。
而对各大财团来说,能够预先将自己看中的专利购买下来,以后独占市场,自然是非常有价值的。只不过,挑选的时候要眼光足够好才行。否则往往投入大量钱财之后实验失败,或者最后结果不尽人意,竹篮打水一场空。
史密斯研究的这个材料,就属于不被人看好的那一种。因为要改良材料的稳定性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即便成功,回报也未必高过投资——宇宙飞船造价当然昂贵,但其中一样材料,却未必值得花大价钱投资。何况如今市场上有其他的替代品。
要不然这样的投资,也轮不到高朗来谈,史密斯也不至于会对他这样热情。
两方面都有意,自然很快就签订了意向书。至于具体的合同,还要等高朗的公司进行各方面评估,跟史密斯谈好条件之后,才能够签订。
因为一切顺利,所以双方都感觉很愉快。意向书签完,史密斯教授便诚恳的邀请高朗留下用个便饭。高朗略一思索,便答应了,“正好,久闻国家实验室的食堂大厨都是国宴水准,今天我可是有口福了。”
“哈哈,高你说笑了,以你的身家,就算是国宴,难道还吃不起吗?”史密斯笑着说。
高朗眉头微微一挑,正要说话,视线扫过从门口经过的人,不由转头问史密斯,“教授,方才那位俞元恺教授……他是研究什么的?”
“知道绿萝星吗?”史密斯教授问。
高朗点头,“几年前发现的那个新星球?据说风景优美,植被覆盖率达到百分之七十,生物品类繁多却又没有多大的攻击性,极具研究价值和……旅游价值?”
“就是它。那是俞教授发现并命名的。”史密斯道。
高朗想了想俞元恺的样子,再想想绿萝星这个名字,好像忽然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莫非这位看上去面容严肃的俞教授,心里也住这个粉红少女?
赶紧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念头驱赶出去,高朗问,“天文学家?”
“不,”史密斯教授摇头,“他是个真正的天才……或者说全才,在许多方面都有所涉猎,当然也包括我的材料物理。”
“他才多大。”高朗有些不敢相信,“这样会不会太夸张了?”
史密斯却笑着道,“天才是不能用普通的标准来衡量的。普通人也许一辈子一事无成,但这世上注定有些人,年纪轻轻就能达到比别人更高的成就。何况俞教授痴迷研究工作,大家都觉得他将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了科学之神。”
高朗忽然觉得膝盖有点痛。一辈子一事无成什么的,确定不是在说他?这么想着,他不由在心底腹诽对方,不过是个除了研究什么都不知道的天(疯才(子。对于一贯以享受生活为人生准则的高朗来说,几乎难以理解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当然,也许对那位俞教授来说,研究本身就是一种乐趣。
两人前往食堂的路上,又一次遇到了俞元恺。从背后看,高朗才发现他姿态挺拔,横平竖直,看上去十分规整,不像自己,走起路来没个正行,小时候不知被母亲念叨了多少次。
周围不时有人经过,看到史密斯都会露出笑容打招呼,但对上俞元恺,却只好面色严肃的点个头,然后快步走开,仿佛跟他站在一起都是令人压力山大的事。
但俞元恺似乎根本没有受到影响,脚步仍旧不急不缓,从容坚定。
直到进了食堂门,被扑面而来的喧嚣惊醒,高朗才发现自己这一路上竟然都在观察俞元恺。
真是疯了!
……
背后的视线移开,俞元恺微不可查的松了一口气,紧绷着的肩膀也跟着微微松懈下来。
他的感官比常人更加敏锐些,对周围环境变化更是能够轻易察觉。所以他早就发现有人在看自己,而且是看了一路。
听后面传来的声音,应该是史密斯教授和他今天的访客,叫……高朗。
俞元恺有点儿回避去想这个人。
他生得过分好看,眉眼鼻唇仿佛都是照着标准来长的,张扬艳丽,再配上他含笑带谑的表情和眼神,举动间都在散发魅力的姿态,活脱脱一个红尘中打滚的浪荡公子哥儿。
是跟俞元恺截然不同的那种人,也是他不愿意接触的那种人。
生性严谨的俞元恺喜欢一切通过观察和研究便可以得出结果的人和事,不管有多么困难,他都相信自己最后一定是掌控者。而所有带着变数,带着不可捉摸的特征的对象,自然便是为他所不喜的。
不喜欢,但不得不在意。
在他那颗天才的脑子里,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选择去过那种毫无意义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