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宝贝?比那二百两银子一套的茶具,还宝贝吗?
吴岁晚带着满满的好奇,凑近一瞧,顿时傻眼,原来未轻煦所说的宝贝就是半袋豆子。
不是金豆子,不是银豆子,而是二百文钱一麻袋的红豆子。
“这……”
这是逃跑时太匆忙,装错东西了吧!
若不然,还能怎么解释?
难道是未轻煦的脑子真的傻掉了?
应该是那传说中的锁链子,没能勾住他的琵琶骨,而是勾住了他的大脑袋!
“你来看看,是不是很好?”
未轻煦抓了一把豆子,用双手捧到吴岁晚眼前,喜气洋洋道:“年景好,收成也好,我是一粒一粒捡回来的,又是一点一点晾干的,就为了保存好些,等我们重聚,让你煮给我吃……”
吴岁晚捻起一颗红豆,在昏黄的灯光下细端详,眼神渐渐迷离,语气是假装的随意:“这个不够好,没有你偷偷送来的好……”
“嗯……”
未轻煦的眸光缠绵,缓缓滑过吴岁晚腰间的荷包,柔声回道:“给你的,当然要最好的……”
吴岁晚抿了抿嘴唇,心中百感交集,却不知如何言语。呆立一瞬,索性什么都不说,转身捧了一个大瓷碗,抓了两把红豆,舀了一瓢水,放在灶台旁浸泡。
“明早就煮给你吃!”
吴岁晚承诺,未轻煦嬉笑:“岁晚真好!”
静谧的一个夜,幸福的一双人。你问我三餐四季的饱暖,我许你一生一世的相伴。
平常夫妻,平淡岁月,平凡人生。
很多人瞧不上眼的,随手就扔的,也是很多人梦寐以求,又求而不得的。
若时光不老,若将来不来,若聚散离合,皆随人愿,那该有多好!
第二日一早,未轻煦端坐在饭桌前,一手捧碗,一手举勺,一动不动。
两只眼珠子,只顾盯着粘稠鲜亮的红豆粥发愣,半天也没吃上第一口。
“怎么啦?看着不好吗?你倒是尝一口呀!”
吴岁晚等得着急,拿着小勺子,在男人碗里挖了一大口,嚼了嚼,吧唧吧唧嘴,还行啊,甜滋滋软糯糯的。
“哼!知道你出身高贵,习惯了锦衣玉食……”
吴岁晚拉长音调,怪声怪气:“谁让我没见过世面,也没啥手艺,只会把你的宝贝做成穷人们才吃的杂粮豆子粥,贵公子看不上,害怕吃坏了,也是有的……”
“呵呵……”
未轻煦对吴岁晚宠溺一笑,解释道:“我就是犯了点读书人的小毛病,想到这红豆的来之不易。从发芽的小种子,到碗里的米粒子,我可是没少花心思,此时突发一点感慨,很想吟一句粒粒皆辛苦。尤其是现在得偿所愿,得了岁晚亲手烹煮,让我即刻大口吃掉,就有点舍不得……”
吴岁晚牵动嘴角,笑容恬静:“瞧你那傻样!”
未轻煦淡笑不语,终于下定决心,舀了半勺送入口中,慢慢咀嚼。
吴岁晚转身到灶台边,也给自己盛了一碗粥,端坐在未轻煦身边,细嚼慢咽。
她抽空瞄了一眼男人的表情,突然感觉两人吃的不是同一种饭食。她喝的是红豆粥,男人喝的是美酒,都快喝醉了。
“母亲说,贺大掌柜的不知抽的什么风,这段日子正在忙着给他的四个儿子分家,想来济世堂会消停一阵子。我在荣城那边有一些小产业,还有几个信得过的兄弟。到秋收以后,他们会来北宁县,买田地,开铺子,组马帮。我打算今年就在此地停留,等下大雪,或是年后正月,再到希城转一转,再寻生意。所以……”
未轻煦吃净一碗,又去盛了一碗,嘴里吸溜着甜粥,含糊问道:“所以什么?”
吴岁晚正经道:“所以,你快点吃,吃完和我去外面溜达溜达。正是春耕时节,咱们去看看谁家的贫瘠土地丢弃不种,就花费一点小钱儿买过来。我教你种黄豆,青豆,免得你一天无所事事,还这么能吃……”
未轻煦把剩下半碗粥喝尽,放下勺子,嬉皮笑脸道:“看来我这吃软饭的,真是跟对女人了。岁晚还要干什么大事业,夫君可能帮得上一点小忙?我不白吃的……”
吴岁晚噗嗤一乐:“这一点你放心,我已经把你往后的日子,安排得妥妥的。”
未轻煦充满期待:“怎么安排的?我听听……”
“这个嘛……”
吴岁晚伸出一只手,挨个指头数过来。
“早起和我去春善堂,我坐诊,你在后堂带学生。吃完午饭就去田地里种豆子,除杂草。晚上回家和我一起做饭,吃完饭继续当师父,教我更高明的医术,亥时之前不许睡觉。偶尔有个急症,你要随着其他大夫出诊。谁有疑难杂症,你要用心钻研,写出方子来。秋后开药铺米行,你也要跟着打下手……”
不等吴岁晚念叨完,未轻煦已经站起身,苦着脸反对:“可不带这样的,我家从前养个长工,还得有个休息的时候呢!我又当大夫,又当厨子,还得当农夫,还得随时受你差遣……我就是头驴,也不扛这么使唤的。你这是在欺负人,是在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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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岁晚洗了碗,擦干手,又慢条斯理地穿好外裳。一边往外走,一边哼笑道:“别忘了你现在的身份,吃软饭要有吃软饭的样子。不听话的上门女婿,可是会被休掉的哟!”
“啊?别呀!”
未轻煦赶忙追过去,假装惶恐,讨好道:“岁晚别气,我听话……”
夫妻俩时而打打闹闹,时而卿卿我我,人前人后惹来不少闲话,也惹怒了余夕真。
那两个臭孩子,躲在一个小破巷子里装恩爱夫妻,把她一个孤老婆子晾在一旁,不闻不问。
在老母亲眼中,女儿永远是好女儿,都是被姓未的大傻子带坏的。自从他来了,就时时霸占着吴岁晚,也没人给她做饭熬汤了,真是怎么想怎么气。
所以,未轻煦在春善堂晃荡到第三日,余夕真登门,当着众人的面,拍着大外甥的肩膀,鼓励道:“好女婿,好好干,你既然入赘到余家,我老婆子就不能亏待了你。每个月工钱给你涨上一百文,自己留着零花,不必再看我女儿的脸色。”
好吧!原本是夫妻俩闺房密语,说什么上门女婿吃软饭的笑话。
没想到,余夕真一露面,就把玩笑变成了事实。
一石激起千层浪,未大公子的赘婿身份,闪闪发光,名扬全城。
现在出门大喊一句,他不是吃软饭的废材,都没有人相信了。
未轻煦的嘴角控制不住地抽搐,乡里乡亲、大夫小工们一阵恍然大悟。
“你看我说啥来着?他就是个吃软饭的。”
“吃软饭咋了?他长得那么好看,一直在乡下窝着受穷,不可惜吗?你若是长成他那么个好模样,你吃软饭吃的比他还欢实呢!”
“这话说得挺实在,但他这软饭吃的也就是表面光鲜,涨一回工钱涨了一百文钱,就够买个二三斤猪肉的,还赶不上我呢!我一个月能挣一两多。”
“你看他憋屈,他看你可怜。你这一辈子也就只能一两二两的混日子,他若是忍到了头,那余家的产业够他吃十辈子的。我都想受这份气,还受不着呢!”
“谁知道呢?人家咋长的,那个招人稀罕呐!你看咱们少东家,看她男人的眼神,都冒着五彩斑斓的光,喜欢得不得了。一会儿抓不着人影,都要着急问问,我夫君去哪了?”
“你就羡慕嫉妒去吧!你这辈子都没那福气。”
“我没有咋了,你不也没有吗?咱们谁也别笑话谁,埋头干活得了。”
不管众人在背后怎么闲话,表面上都是客客气气,努力维护一个上门女婿的自尊心。
但是,未轻煦的大方得体,自然随意,总让众人有一种错觉,他很享受入赘受气的生活,这也真是奇了怪了。
时日一长,大家伙儿得出一致结论,未轻煦就是强撑体面,就是装的。
偏僻小城,安稳静好,平城边防,却是大战小战不断。
新皇登基,朝纲未稳,忠臣良将稀缺。尤其拓跋武平趁大靖内变之际,频频犯境,朝廷急需将帅之才。
于是,皇帝陛下第一道政令,除了免去百姓三年赋税,就是特赦一批边关流犯。
朝廷正是用人之际,文臣献策,武将驱敌。立下功劳者,官复原职。立下大功者,封官加爵。
沈长戈在代王进京前就已投其麾下,在与东元的几场战役中,冲锋陷阵,尽显英勇,很得代王赏识。
从正月到立秋,东元就像个调皮的小男孩儿。今天上你家地盘撒泡尿,明天上你家地盘拉泡屎。
斗来斗去,斗了大半年,都是几千对几千,一万对一万的小打小闹。超过一万五千人马的对战,都从来没有过。
而且,他打不过就退回自己家,等你以为没事儿了,他又出来聊骚一下。
五万大军都在平城,只和拓跋武平过家家式的打架,是很危险的。
只怕表面上东元用小战拖住大靖兵马,背后另有目的。离江上冻之后,北金强势挺进,希城只有拱手让人的份儿了。再说三年不打,四年早早干一架的西疆,若是听说大靖北方失守,又会蹦哒起来。
沈长戈给皇帝陛下去信,说了自己的担忧,并且提议,平城只留两万兵马,秘密调三万兵马藏匿在希城与平城交界的松岭。
等到入了冬,若是北金生事,也不至于让希城的两万人马,孤军奋战。
同时要派有能者前往西疆坐镇,带一万兵马即可。有三万人马驻扎荣城,既可做希城救兵,也可随时支援西疆。
京城还剩三万兵马……
皇帝陛下盯着信纸,沉思良久。
大靖共有十四万兵马,被沈长戈安排得明明白白。
大靖朝需要这样的将帅,出身干净,不懂阿谀奉承,不乱攀关系,全凭才干立住脚跟……
就像过世的老皇帝,绕开权贵子弟,钦点沈长戈为武状元。得知他立功,即刻封赏,恨不得马上委以重任,新皇帝也是一样的心思。
老百姓只知道,代王仁德,重振朝纲。奸臣们只知道,未公公相助,代王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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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大靖建朝一百多年,皇亲官僚,盘根错节,打江山容易,坐江山难,平衡之术练不好,后果很严重。
他这一辈还好说,没有兄弟,也没有侄子与他争皇座。他的儿子们可没有他的好命,内忧外患一起来都有可能。
唯恐多年之后再次生乱,他要早做打算。
新皇不满三十八岁,膝下只有一个嫡子,不满七岁。三个庶子,最大的十四岁,最小的十岁。
其中年龄最大的庶子母家,握着他在平城起势的大半数兵马。不是他偏爱侧妃要放权,而是老皇帝怕他争皇位,有意打压,赐婚的正妃娘家是纯纯正正的文臣。
代王的野心勃勃,得不到抑制和满足,只能谋算着娶小纳妾,靠自己苦心经营,建立了强硬又庞大的姻亲关系,各方得益,才能顺利登位。
然而,成事之后,让庶子压嫡子一头,不利于朝堂稳固,也让皇帝陛下的爱子之心百般难受。
自古以来,历朝历代,嫡长之争从未停歇。儿子们他都爱,但总有个轻重多少。
眼前看来,他最爱的嫡子,根本不是庶长子的对手。就算小儿子无心皇权,大儿子和他的母家势力也不会给他活路。
所以,作为父亲,要早早为他最爱的儿子铺路。
稀释庶长子母家和高家的兵权,刻不容缓。扶植沈长戈为朝廷新贵,别无二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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