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着其余的钢刀沉思片刻,忽然有了主意。李枫吩咐吴志说道:“这样,从今天开始,我们要有自己的武装队伍,这些钢刀就是武器。这些钢刀,不但可以杀死敌人,也可以杀死丧尸,到时候我教你们怎样杀死丧尸。老吴,你在咱们所有的人里面,挑选出十个身体素质最好的人,把钢刀分给他们。从今而后,这就是咱们自己的战斗人员。”
当然了,并不是有了武器,便有了战斗力。对于这些普通人来讲,想要有战斗力,还要经过训练才行。李枫吩咐下去,从今天开始,那十个人不用再干活,每天必须保持五个小时以上的训练,所分得的粮食,比普通干活的男人多五成。李枫就要把这些人分成不同等级,让大家都有进取的心。李枫也不怕养着他们,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只要到时候,他们具备出力的能力,李枫就不算白白付出。
在那些缴获的工具之中,还有一些绳索,绳索上面有许多锁扣,看起来这些绳索,并不是绑人那么简单的,而是还有其余的用途。
李枫捡起一卷绳索,拿在手里看了看。他发现,这绳索虽然只有小指粗细,却非常结实,李枫两只手用力拉,也拉不断。李枫的两手力气,起码有八百斤,也就是说,这样的一根绳索,承受住八百斤的力量没有问题。
李枫不知道,原来这种绳索,是专门户外攀岩用的,结实耐用。大黄牙这次带人出来,知道所攻占的地方是一栋别墅,他事先预备下绳索,准备攀到别墅的三层。
李枫望着手里的绳索,看那绳索的锁扣,就知道这绳索一定是用来攀爬用的。李枫不禁想到,以自己的身手,加上这样的一条绳索协助,就是再高的楼,自己也可以毫不费力地爬上去。
想到这里,李枫弯下腰,蹲在一堆绳索前面,东挑西拣地,终于找到了一个看起来质量最好的绳索,挂在了腰上,这才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土。至于剩下的绳索,李枫也用不了那么多,留着给刚刚组建的战斗人员们用吧。
……
为了不给张丰年反应的机会,李枫决定白天就过去,最好能在中午之前赶到。
想要到达龙凤小区那里,中间隔着龙凤镇最为密集的商业区,最好的办法,就是像大黄牙他们来时一样,从龙凤镇的周边绕过去。这样做,基本上没有丧尸拦路,是最安全的一种做法。
可李枫并不是真么想的,他觉得绕来绕去的,太浪费时间。虽说他的脚程快,可也不能全程奔跑,赶到那个工厂时,可能已经到了下午。这么长时间,已经足够张丰年研究出对付自己的方案,说不定还会派人过来。如果派出来的人,被他撞上了还好说,如果撞不上,他和那些人交错而过,他又不在这里,那么以别墅里现有的实力,是无论如何也守不住那些人的。
李枫要的,就是攻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他决定,就从镇中心那最危险的地方通过去。
李枫之所以做出这样一个冒险的决定,是经过他深思熟虑的。一个是可以大量地节省时间,还有一个原因,李枫早就想亲身对龙凤镇进行一番探查,亲眼看一看龙凤镇里那些战略性物资存储地的实际情况。就算没有张丰年的事,李枫也要深入到龙凤镇内部。
他一直都没动身,缺少的是一件武器。现在,大黄牙自己送上门来,给李枫送上了一把好刀,又给李枫预备下了一条绳索。有这两样东西,加上身上所穿的内甲,李枫可以保证,即使自己被丧尸围住,也定会安然无恙。
而且,李枫曾长时间,对龙凤镇的中心进行过观察。龙凤镇商业密集区,那里的丧尸最多,可仔细看,可以看见那些丧尸还没有密集到一个挨一个的程度,它们之间,多少留有一些空隙。不仅如此,商业密集区,大多数都是高高低低的楼房,在房顶上,可一只丧尸也没有,以李枫的身手,在楼房的顶上行走,绝对和走平地一样。
想到这里,李枫再次把吴志叫来,问他要龙凤镇的地图。
吴志一拍脑袋,说道:“瞧我这脑袋,尽忙活那些死人了,把这件事忘了。”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张折叠好的纸。展开之后,李枫发现,那张纸是由两张a4纸拼接而成的,反正面都包着塑料,塑料经过热化后,紧紧地贴在纸上面。对于纸张被塑封的这件事,李枫大为赞赏,“老吴,你还知道塑封,干得不错呀。”
吴志洋洋得意,“那是。枫哥,陈之秋那小子说,这样做,可以提高纸张的磨损强度,普通的纸,折叠几次后就坏了,可塑封的纸,怎么折也这不还。另外,塑封还可以起到防水的作用。”
李枫听明白了,翻了翻白眼,“草,原来是陈之秋告诉你做的,我说你个老家伙,怎么变得聪明了?”
吴志这才意识到,自己嘴快,把事情说漏了。他挠了挠脑袋,尴尬地笑了一下,“枫哥,这活儿可是我干的。你看这塑封多带劲儿,一般人可干不出来我这水平。”
“行了。”李枫挥了挥手,“我找你来,是想告诉你,我今天出去一趟。在我出门之后,你把别墅紧紧锁上,看见有人胆敢接近别墅,不管是谁,一律想办法把他们杀了。或者,你带领人,把别墅守住,别让人进来就行,等我回来再说。”
“枫哥,你要去哪儿?什么时候回来?”吴志一听李枫要走,顿时紧张了起来,“枫哥,你可不能撇下我,不,撇下莎莎和小蝶,不要我们了啊。”吴志先说的自己,忽然意识到,可能他的份量不够,不足以让李枫打消一个人走的念头,这才把程莎莎和林小蝶搬了出来。他心里想,程莎莎和林小蝶,那两个大美人,应该足以拴住枫哥的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