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乃天命 第一章:疯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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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麒骏国建在麒骏山之上,麒骏派外迁之后,普通人便迁了进来,在这曾经是修真福地的山上建立麒骏国。仙人镇是麒骏国的一个小镇,自从各个修真门派外迁之后,剩下的都是一些不适合修真的普通人,而仙人镇上一个人不知有了什么巧遇居然修真有成,成了世俗人眼中的神仙,后来却不知所踪。因此这个小镇被称为仙人镇,该镇在麒骏国是大大的出名。

    仙人镇,大街之上。

    “以后我们就跟着老大你了!”两个鼻青脸肿的青年恭敬的低头,两人跟前是一憨样大汉。

    大汉八尺身高,比两人高出了一头,玄色劲装紧紧裹在身上,似是随时都会炸裂。络腮胡子浓密卷曲,遮了大半的脸,眼睛不大,鼻子却十分肥大,嘴上挂着憨厚的笑容。

    听了两人的话,大汉却猛地收起笑容,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惊慌。大汉急忙四下查看,仔细确认之后才舒了口气道:“你们可千万别叫我老大,叫我飞哥就可以,不然我可是会没命的。”

    躬身的两人相视讶然,其中一人问道:“老,啊不,飞哥为什么这么说,难道……”

    “仙人镇只有一个老大,”大汉急不可耐地打断了那人,再次四周看看,“他是不愿意听到别人被称作老大的。”

    两人更是吃惊!他们两兄弟是学过些拳脚的,本以为能在仙人镇上横行了,哪知大汉竟轻轻松松地让他们吃尽了苦头。两人真心拜服大汉,是真心臣服了,却没想到仙人镇上竟有着让大汉如此胆寒的“老大”!“仙人镇上的老大是谁?”

    大汉张开嘴巴正想开口,却是怔住了,眼睛盯着两人背后。两人心中一凛,难道是老大来了?迅速转身,顺着大汉的目光看去,两人只见街尾处一个正走来。之所以两人都注意到了他,是因为此人极为特别。

    那人穿得破破烂烂,灰白色的长袍仿佛片片叶子般挂在身上,头发凌乱,简直便是鸟巢一个。脸上乌黑抹漆,根本看不清面貌,可以看出那人长得不高,至多也是两人的一般身高。

    大汉见了此人,立即绷直了身体,双手下垂紧贴大腿,此人正是仙人镇的老大!“走来的就是老大,你们快做出些动作,千万别惹到了老大!”

    两人同时一怔,转身疑惑地看了大汉一眼,又望了望仍在远处的杨踮峰。刚才没有开口的那人禁不住问道:“飞哥,你说那个乞丐就是仙人镇的老大?”

    大汉点点头,却又急忙摇头,“不是乞丐,别让老大听见了!不然你想死都难!”

    两人再次仔细观察了一阵,不约而同地皱起了眉头。“分明就是一个乞丐,飞哥你是开玩笑吧,我李奇看不出他有何厉害之处。”刚才开口那人仍不死心,一定要问个明白。

    “我在他手下走不过一招!”大汉仅是简短的一句话,却让两人心中炸了开来,“什么!他、呜……”

    “娘的,你不想活了!”大汉狠狠地捂上了李奇的嘴巴,同时提起右手,准备对付另一人。然而乞丐模样之人已经离得不远,惊呼声已然被察觉,那人抬头看来。

    李奇两人只觉脊背一股凉气上冲,心中登时生出了惧意。被大汉称作老大的乞丐的眼中竟只见黑色,看在三人眼中,那是深不可测的深渊,目光投入其中深陷而下,那是恶梦中的魔鬼,灵魂被其一小口一小口吞噬。

    “呼……”大汉长长地舒了口气。好可怕的感觉!大汉清晰地感受了灵魂被击出天灵盖地感觉,甚至听到了灵魂出窍之时撞击天灵盖地一声清脆的声响。虽然大汉已不止一次经历了这般的情况,但每次的感觉都是同样的清晰可怖,冷汗在不经意间湿透了全身。

    李奇两人则更加不堪,一直呆呆立着盯向走近的老大。大汉似乎看到了他们出窍的灵魂,在头上轻快地盘旋而动,迟迟不愿进入。灰色短衫和灰黑裤子已是完全湿透,汗水从衣沿往下一滴一滴落着,脚下聚起了一个小小的水潭。

    大汉小心地看了一眼正靠近的老大,见他低着头没有看向这边,便抬手向着两人头上拍了下去。手一落下,两人俱是身体一震,一阵迷茫之后,身子再震,登时慌张了起来。两人呼吸立时紧促起来,手脚不由自主地打起战来。

    “老大!”那人很快走到了三人身边,大汉立即绷直了身子,恭敬地问候。李奇两人被这突来的声响吓得又是猛地一震,接着便也同样地绷直了身子,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话来。

    那人却没有理会,而是从三人身边走过,向着一个小摊走去。

    三人同时松了口气,放松了身子。也许是受了太多的刺激,李奇两人身子一软,便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大汉咽了咽口水,木木地说道:“老大名叫杨踮峰,是一个孤儿,被镇上的杨老爹从山上捡来之后抚养长大。据说老爹捡到他的时候,正好看见一只公羊站在山头仰头看天,老爹有了灵感,将他取名杨踮峰。”

    “老大自小便有些疯疯癫癫的,尽干一些别人无法理解的事情。五岁的时候,邻居们便经常看到杨踮峰一人坐在门前泥地上,手里捧着一颗小草或者一颗石头一盯便是一天,老爹叫他吃饭他也不理会。六岁的时候,老大就不再坐在门口看小草了,而是整天往林子力跑,回来的时候总会带着一些野兽,然后把这些野兽放着看上一天半天,便就把它们都放回林子,老爹一开始还心疼不已,后来也就麻木了。”

    “从七岁开始,老大就到处捣蛋,如果哪家的夜壶丢了,必定能在老爹家里找到。又或者哪户的小孩子光着屁股哭着奔回家里,那肯定是老大的杰作。在邻居的眼里,老大便如恶魔一般,只是老爹一向善良,几乎每户人家都受过他的恩惠,因此大家对老汉这捡来的孩子都是采取了忍耐的态度。”

    “到了十六岁,老大便到了街上到处找人麻烦。一旦有人惹到了老大,那轻则被跺了双脚,重则四肢皆断,浸泡盐水,落个生不如死。以前我不服他,以为凭着自己三脚猫的功夫便是无敌了,结果被一招打成了重伤。可以说老大是镇民的噩梦,惹不起,也躲不起,若是有人见了老大便开溜,那就得要吃苦头了。”


    “以后你们自己注意点,老大性格怪癖,但也不会随意伤人杀人,你别惹着他就是。还有老大喜欢别人称他疯子,你也别管是‘山峰’的‘峰’还是‘疯狂’的‘疯’,反正就这么叫这便是。”

    李奇两人连连点头,心中早暗暗发誓,就是自刎也不会惹上这位杀神。光是眼神便如此可怕,他的手段由此可知一二。

    杨踮峰站在小摊前,也没看那摊主一眼,抓起摊上两件东西中的一件——黑亮亮的一块椭圆石头,黑色石头不大,恰好一握。抚着石头,杨踮峰脸上渐渐轻松,心中生出了一个浓浓的雾团,而雾中不知裹着什么,使他极为兴奋。

    “黑森,竟然是黑森!”杨踮峰一阵狂喜,这是他在神界时常使用的法宝,也是他最喜爱的法宝。他以元神来到人界时没能把它带来,当时便颇有些遗憾,实在不曾料到“黑森”居然会出现在人界。一见之下,杨踮峰便从心底涌起一股暖流,黑色石头拿在手上,仿佛是身体上失去已久的一部分终于回归,杨踮峰在此时才知道自己原来是不完整的!

    “老头,这石头多少钱?”他是一定要得了“黑森”的。

    “白送。”

    “白送?”杨踮峰倒是一愣,自言自语地问了一句。

    “白送!”摊主脸上尽是皱纹,一层一层挂在脸上,重重点头时仿佛波浪一荡一荡。

    杨踮峰很认真地盯着老头看了一阵,接着将实现转移到摊上亮黑的手镯,心头一震,一把抓起,“老头,你说价钱,手镯我也要了。”

    “年轻人,”老头轻叹,“跟你说了是白送的,我老头像是在开玩笑吗?本来是要加个条件的,就是拿了石头就得带上手镯,现在好办了,既然你已经看上了手镯。”

    杨踮峰左手紧紧握着手镯,这手镯正是他的武器“墨柳”,阵阵暖流正沿着手臂向着心中传送。杨踮峰盯着老头,他颇为费解,这老头是谁!他送上墨柳和黑森是何用意,老头绝不可能是凡人!一个仅拿着一块不起眼的黑色石头和一只同样极为平常的手镯来到街上摆出摊子,仅是为了将这两件东西送人,能是凡人?

    老头说完便一直忙着收拾,丝毫没有在意杨踮峰。杨踮峰不是个喜动脑子的人,见老头再没有话说,手上紧了紧,转身离开。他没有注意到,就在他转身之时,老头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抬起头注视着他直到他消失在街尾。

    杨踮峰到了门口时,老爹正坐在门边的石椅上闭着眼睛惬意地享受着秋日的阳光。杨踮峰看了他一眼,便顾自走进草房内。破旧的草房中摆着两张竹榻,分放在两边的墙角,当中是一张小小的桌子,配着两根矮凳。左边稍小的竹榻是老爹为杨踮峰所做,杨踮峰坐到自己的床上,张开右手首先观察起黑石。

    石头在手中还是那么亲切,左手也传来了同样的感觉。人界的十六年还不到神界一日的十分之一,感觉上却是过去了极为漫长的时间,这两件法宝便仿佛是他多年前失去的东西。更确切地说,这两件法宝已成了他身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人界的这几年他一直都是不完整的。

    既然是身体的一部分,那就应该能融到身体内。此时的杨踮峰没有经过修炼,当时下凡,神王在元神上下了禁制,他无法动用任何力量。杨踮峰拿起黑石往右手臂上钻,可无论他怎么努力,最后手臂甚至出了血,黑石仍旧是黑石,并没有成为自己的一部分。杨踮峰抬起头望着屋顶,长长叹了口气。

    因此,他没有注意到,手臂上流下的鲜血一滴到黑石之上便渗入其中,没留下一点痕迹,仿佛鲜血根本就没有滴到黑石上一样。手臂上鲜血便这样一直滴着,丝毫没有停下的迹象,而黑石则是贪婪地享用着鲜血,还不时高兴得“呲呲”直叫。

    良久,手臂上的伤口渐渐结出一层透明的膜,没再流出血来。黑石也似乎喝够了杨踮峰的鲜血了,打饱嗝似的喷出了一阵血雾。血雾翻滚着将黑石裹入其中,接着红色的一团便投到他手臂上的伤口处。那红色的一团一触及伤口上血肉便开始融合,雾气般的红色不断减少,伤口也随着渐渐愈合,到最后手臂上根本就看不出一丝伤口的痕迹。

    杨踮峰根本没有意识到所发生的一切,从黑石吸血到黑石被血雾包裹最后以及最后伤口融合都仅仅是很短的时间。待到杨踮峰低头看向手中之时,手中的黑石已是不见,更为怪异的是手臂上的伤口竟也是不见。

    杨踮峰用左手抓起右手,翻来覆去仔细检查了许多遍,也没有找到任何伤口的痕迹。反复检查之后,他也不再寻找伤口,趴在地上开始找寻那块黑石,可然而找遍了房子里的每一个角落,他也没有见到黑石的踪影。

    黑石和伤口有关!杨踮峰在地上躺了下来,黑石和伤口是在他抬头看屋顶之后同时消失的,这两者必定有着什么关系!说不定黑石就在伤口里面,或者黑石治好了伤口消失了,总之这两者一定有着什么联系。

    想着想着,恍惚间杨踮峰觉得自己提内好像多了什么东西,他有一种以前从未有过的充实感,好像是身体内本来缺着了一部分,而此时那部分终于回归了,游子终于回到了慈母怀中!杨踮峰立刻明白黑森是被收入体内了,这是好事,只不过显得有些怪异,此时的他体内没有任何神力,又是怎生把黑森融入的?

    右手手臂上传来那熟悉的感觉,杨踮峰已不再怀疑,黑森终于回到了体内,此时正在手臂中高兴地呼喊: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杨踮峰心中产生了从未产生过的情绪——欣喜,以前的他从来不知高兴是何感觉,现在他终于体会到了,而且是比高兴更进一步的欣喜。欣喜的是他找回了自己曾经失去的一部分,他终于比以前完整了。

    我可以更完整!杨踮峰颇为兴奋地将目光落到墨柳上,“墨柳”此名是得自神王,因为它本是由神界初成是便已存在的天柳的枝桠所炼制。他立刻摘下手镯,在左手臂上狠很咬了一口,血顿时充盈了牙印处,杨踮峰将手一侧,血便滴到了手镯之上。

    手镯也和黑石一样,贪婪吸取红色的琼浆,琼浆从牙洞中涌出,汇聚成一股,注入到墨柳之中。才一会,墨柳便喝足,继续滴下的血液在手镯上产生了红色的浓雾,一圈一圈绕着手镯弥漫开来,渐渐形成了一个大一号的血色手镯。

    鲜血没有任何预兆地停止了下滴,被咬出的伤口奇迹般地开始愈合,同时,手镯猛地从中间断裂,挣脱杨踮峰的手,扣到了左手之上。

    断裂处居然又合到了一起,丝毫没有断裂的痕迹,手镯复合之后渐渐淡去,缓缓消失。同时,左手手臂上牙印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杨踮峰心中却是猛然升起一股充实感:完整,我更加完整了!

    “我完整了!”杨踮峰兴奋得吼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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