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起来,快起来呀,有人来了。”
程煜一骨碌从棉被上爬起来,张大眼睛四下环顾,一看,哪里有什么人?他转过身,冲罗琰做势挥了挥拳头,笑道:“敢骗我,打你!”
“嘻嘻。。。。。。”罗琰吃吃地笑,两只大眼睛几乎眯成了一条线。
程煜马上又变成懒洋洋的,重新走到那棉被上躺下,顺便打了几个滚,将身上的泥和灰尘都尽数擦在了那棉被上。
“小心被张阿姨知道你干的好事,到你妈那里告状。到时候,你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罗琰扬起脸,夕阳的点点金光洒在她的肩上和脸上,焕发出异常美丽的光芒。
程煜看着她的身影,没说话。
这是个南方小城的院落,两间房子朝东,两间房子朝南,四下里组成了一个院子,院子里的地面是水泥地,现在正有两床棉被晒在支在院子里的竹椅背上,棉被的一角被风吹到了地上。而程煜就惬意地躺在这床棉被上晒太阳,刚刚他为了罗琰和一个男生打了一架,沾了满身的泥和灰尘,所以顺便在被子上擦一擦。
这一年,程煜9岁,罗琰7岁。他们在一个院子里长大。
罗琰刚上小学一年级,班里有个男生非常霸道,专门欺负女生,上课扔纸团,下课在学校门口的小巷里堵住弱小的孩子,要求他们交出身边的零花钱。这天,他刚好堵住罗琰,要她拿出零用钱。罗琰正犹犹豫豫地从裤兜里掏钢蹦儿,恰好被经过的程煜看到了。他走上前,二话没说,拎起那个男生暴揍了一顿。完了,指着还在抹眼泪的男生说:“以后你要是敢动罗琰一个手指头,跟她要一分钱,你自己看着办。你要不服气,尽管找人来,明天,我还在这里等你!”说完,拉起罗琰的手,大踏步的走了。
从那一刻起,罗琰看着程煜的眼神是异常钦佩的,尽管她心里还是有些害怕那个男生以后会报复她,她想,以后程煜哥哥不在的时候,她就给那人一些钱,打发他走就是了。想到这里,心里就舒坦多了。
但是,从那天以后,程煜就一直陪她一起上学,放学和她一起回家。
罗琰开始学英语了,放学回到家,她就跑到程煜家里,要和他一起做作业。“作业?可是,我已经做完了呀!”程煜的作业一向都是在还没放学的时候就在教室里做完的,免得回家还得花时间学习。
“我今天学英语了,你想我念给你听吗?”程煜看着她,想笑又不敢笑,只好点点头。罗琰揪起程煜的书,大声道:“thisisabook.”放下书本,本想念下一句“thisisapen”的,没想到一时间居然找不到钢笔和铅笔盒,她就桌上桌下找了好一会儿,最后丧气地往床上一坐,不说话了。程煜的肚子都快被笑憋得疼了,可是还是不敢笑出来。他跑到外屋,将书包里的钢笔和笔盒拿进来,递给罗琰,罗琰一下就破涕而笑,接过钢笔,继续念道:“thisisapen”,又拿过铅笔盒,“thisisapensilbox。”
程煜终于忍不住大笑出来,一边笑,一边躲着罗琰的追打。
程煜知道罗琰喜欢吃泡泡糖,有一天,他特地买了两个泡泡糖,塞在罗琰的书包里。罗琰等不及下课就含上了泡泡糖,那天刚好轮到她值日,她得拿着值日本,跑到各个班级去给做眼保健操的同学打分。从操场这边跑到那边的时候,一不小心将含着的泡泡糖吞了下去,那一瞬间,她呆住了。她的心头顿时犹如鹿撞,砰砰直跳得厉害,怎么也平静不下来,到最后,她悲哀地想:怎么办啊?这下可死定了。
于是,一个下午,她都觉得自己在不停地冒汗。而程煜,也逃课出来一直陪在她身边,和她一起苦恼,如果真的不能活,可怎么办?因为,人们都说,泡泡糖是不能吞下去的,吞下去必死无疑。
一个下午过去了,一整夜过去了,第二天,罗琰还是好好的,于是,她认为自己用亲身经历破除了人们一个谎言,吞下泡泡糖其实是不会死的。而程煜,终于松了一口气,他可真怕自己会就这样害死了罗琰。
程煜11岁那年,罗琰送了他一个可爱的钥匙链,挂着一只熊猫的坠子。
“怎么想到送我一只熊猫?”程煜虽然觉得这个礼物有点娘娘腔,但还是很高兴地收下了。
“因为你象这只熊猫呗!”罗琰笑着跑开了。
上初中的时候,罗琰忽然说要学骑自行车,缠着妈妈买了一辆凤凰69的女式自行车,红色的车身,很漂亮。于是,教罗琰骑车的任务自然落到了程煜的身上。不敢到街上去骑,就只好先在院子里练习。好不容易坐上座垫,屁股一扭,脚都还没碰到脚踏板就连车带人都要摔倒,程煜拼命抓着车的后座也没把车扶正,用尽了力气还差点把车的后端都掀起来了。
罗琰整个人都靠在程煜身上,一回头,哭丧着脸,对程煜说:“哥哥,你怎么不扶我?”
“你看我,你还没开始我就一身汗了,还没扶你?要没我,你早躺地上了。”程煜见了她就是没脾气,“再来吧。”
“好吧。你可要在意一点啊!”
再来的状况还是跟刚才差不多,顶多就是脚在脚踏板上多踩了两脚。
还没两下就一个多小时过去了,程煜真的出了一身的汗,罗琰却早就气馁了。
“不学了,不好玩。”
“学车还有好玩不好玩的啊?”程煜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哭笑不得。
“哥哥,以后上学我都坐你的车吧,你带我,行吗?”罗琰那么自然地牵着程煜的衣袖,眨巴着大眼睛说。
“我带你是没问题。只是你的车呢?白买了?”
“给我妈骑吧。”她很快就将那辆车做了安排。
程煜比罗琰高两届,正好他们上学的学校是初中部连着高中部的,于是从那以后,每天,程煜都骑着车带罗琰上学。夏天,程煜戴顶帽子,罗琰就撑着太阳伞,下雨天,程煜穿雨衣,罗琰有时候就钻在他的雨衣下,没有风的时候还是打把伞。
就这样,走过春夏秋冬,走过花一般的年华。
转眼间,程煜上了高三。为了提高升学率,现在的学校都是在高三上半年就把全部课程都教完了,留下足足一个学期的时间让学生进行考前的复习和冲刺。程煜的文理科都很好,所以复习起来很轻松。
罗琰17岁。
一天傍晚,看着天边刚刚升起的月牙儿,她说:“哥哥,我好想学画画啊!”
“行啊!想学哪一类的?水彩?素描还是速写?”
“速写吧,素描太枯燥了,水彩太麻烦了。”
程煜笑着,他知道罗琰总是这样,有着广泛的业余爱好,可是学什么都半途而废。但他明知如此却永远也不会扫她的兴。
“想什么时候开始学?我帮你找老师吧。”
“当然是快点咯,我都等不及了呢。吃完晚饭你陪我去买材料好吗?”
“嗯。”罗琰象粘着亲哥哥一样粘着程煜,可是他一点都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
程煜找的教画的老师住在东门,有几条深深的小巷,晚上也没有路灯。每个星期去学三个晚上,程煜就在晚自修结束后骑车去接罗琰回家。
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程煜还和往常一样去接罗琰。
罗琰一边自在地坐在车后座上,一边嘴里不停地叨叨着。
“说什么速写啊,还是要和学素描一样先打基础的呢。哥哥,作画可是要有灵感的,我太缺乏灵感了呀!”
“要不要我帮你找找灵感啊?”程煜嘴里打趣她,脚下轻快地骑着,车速也快了起来。
刚到巷口,一辆摩托车横地里疾驶而来,没有开车头灯。要想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自行车的车头整个被撞得歪在了后边,罗琰一屁股坐在了车的后轮胎上,而程煜却被撞得飞出了一米远。那骑摩托的人一看出了事,只呆了两秒钟就骑上摩托一溜烟的跑了。
程煜侧躺在地上,两腿屈着,头深深地埋在臂弯里,半晌没有动静。罗琰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她朝程煜看了看,吓得“哇”一声就哭了。
“程煜,程煜,你怎么了呀!你别吓我啊!别吓我啊!”
她一边哭,一边拼命从车胎上站起来,也顾不得身上的疼痛,跑到程煜身边,跪下来,想把程煜的身体扳过来看一看,可是怎么也扳不动。程煜醒着,只是手臂和臀部撞击地面的疼痛让他一时缓不过劲儿来。他把头深深地埋在臂弯里,正龇牙咧嘴的忍着想缓一缓呢。可是罗琰扳不动他,真的被他吓坏了,手里下意识的不停地揉他,“程煜,不要吓我!你快醒过来啊!你这样我会死的。”哭着,竟然噎住喘不过气来。
足足过了有三分钟,程煜才从疼痛中缓过劲儿来。他抬起头,看着哭成了泪人的罗琰,笑了笑,轻声说:“你死了我怎么办?我还要参加高考呢!”
罗琰看着他,满脸是泪,只觉得刚才吊到嗓子眼的那颗心一下子就回到了原处。她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慢慢靠近程煜,搂过他的头,让他靠在自己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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