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我感到很震惊,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向办公室周围的街坊打听,但是,看来他们谁也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最后,我去找房东,他住在楼下,是当会计的。我问他能否告诉我红发会出了什么事。他说,他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样一个团体。然后,我问他邓肯·罗斯先生是什么人。他回答说,这个名字对他很陌生。
“我说,‘唔,是住在7号的那位先生。‘
“‘什么,那个红头发的人?‘
“‘是的。‘
“他说,‘噢,他名叫威廉·莫里斯。他是个律师,他暂住我的屋子,因为他的新居还没有准备好。他是昨天搬走的。‘
“‘我在什么地方能找到他呢?‘
“‘噢,在他的新办公室。他确实把他的地址告诉我了。是的,爱德华王街17号,就在圣保罗教堂附近。‘
“福尔摩斯先生,我马上动身到那里去了,但是,当我找到那个地方的时候,我发现它是个护膝制造厂,这个厂子里谁也没有听说过有个叫威廉·莫里斯或叫邓肯·罗斯的人。”
福尔摩斯问道:“那你怎么办呢?”
“我回到我在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的家去。我接受了我伙计的劝告。可是,他的劝告根本帮不了我的忙。他只是说,如果我耐心等待,也许能收到来信,从中得到消息。但是,福尔摩斯先生,这些话并不是那么中听的。我不愿意不经过斗争就失去这么好的位置。因为我听说你肯给不知道如何是好的穷人出主意,我就立即到你这里来了。”
福尔摩斯先生说:“你这样做很明智。你的案件是桩很了不起的案件,我很乐意管。从你所告诉我的经过看,可能它牵连的问题要比乍看起来更为严重。”
威尔逊先生说:“够严重的啦!你想想,我每周损失四英镑啊。”
福尔摩斯又说:“就你本人来说,我认为你不应该抱怨这个不同寻常的团体。正相反,据我所知,你白白赚了三十多个英镑,且不说你抄了那么多以字母a为词头的词,增长了不少音乐知识。你干这些事并不吃亏嘛。”
“是不吃亏。但是,先生,我想知道那到底是怎么回事,那都是些什么人?他们拿我开玩笑的目的又是什么——如果确实是开玩笑的话。他们开这个玩笑可是花了不少钱啊,他们花了三十二个英镑。”
“这一点我们将努力替你弄清楚。但是,威尔逊先生,你要先回答我一两个问题。第一个,叫你注意看广告的那位伙计,他在你那里多久啦?”
“在发生这件事以前大约一个月。”
“他是怎么来的?”
“他是看广告应征来的。”
“只有他一个人申请吗?”
“不,有十来个人申请。”
“你为什么选中他呢?”
“因为他灵巧,所求薪水不多。”
“实际上他只领一半工资?”
“是的。”
“这个斯波尔丁什么模样?”
“小个子,体格健壮,动作很敏捷;虽然年龄约在三十开外,脸皮却很光滑。他的前额有一块被硫酸烧伤的白色伤疤。”
福尔摩斯十分兴奋地在椅子上挺直了身子。他说:“这些我都想到了。你有没有注意到他的两只耳朵穿了戴耳环的孔?”
“是的,先生。他对我说,是他年轻的时候一个吉起赛人给他在耳朵上穿的孔。”
福尔摩斯说,"唔,"渐渐陷于沉思之中,"他还在你那里吗?”
“噢,是的,我刚才就是从他那里来的。”
“你不在的时候生意一直由他照料吗?”
“先生,我对他的工作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上午本来就没有多少买卖。”
“行啦,威尔逊先生,我将愉快地在一两天内把我关于这件事的意见告诉你。今天是星期六,我希望到星期一我们就可以作出结论了。”
在客人走了以后,福尔摩斯对我说:“好啦,华生,依你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我坦率地回答说:“我一点也看不出问题来。这件事太神秘了。”
福尔摩斯先生说:“一般地说,愈是稀奇的事,一旦真相大白,就可以看出并不是那么高深莫测。那些普普通通、毫无特色的罪行才真正令人迷惑。就象一个人的平淡无破的面孔最难以辨认一样。但是,我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去处理这件事。”
我回答他:“那么你准备怎么办呢?”
他回答说:“抽烟,这是要抽足三斗烟才能解决的问题;同时我请你在五十分钟内不要跟我说话。"他蜷缩在椅子里,瘦削的膝盖几乎碰着他那鹰钩鼻子。他闭上眼睛静坐在那里,叼着的那只黑色陶制烟斗,很象某种珍禽异鸟的那个又尖又长的嘴。我当时认为,他一定沉入梦乡了,我也打起瞌睡来;而正在这个时候,他忽然从椅子里一跃而起,一副拿定了主意的神态,随即把烟斗放在壁炉台上。
他说:“歌手韩红今天下午在圣詹姆士会堂演出。你看怎么样?你有几小时空闲的时间吗?”
“我今天没什么事。你喜欢听韩红的歌,我可以陪你去,她那么胖的体态,居然能发出那么悠扬细腻的声音,而且高音部唱的很好听,确实是个奇迹。”
“那么戴上帽子,咱们走吧。我们将经过市区,顺路可以吃点午饭。我注意到节目单上中国流行音乐很不少。我正要做一番学习的功夫。走吧。”
我们坐地铁一直到奥尔德斯盖特;再走一小段路,我们便到了萨克斯—科伯格广场,上午听到的那破特的故事正发生在这个地方。这是一些湫隘狭窄破落而又虚摆场面的穷街陋巷,四排灰暗的两层砖房排列在一个周围有铁栏杆的围墙之内。院子里是一片杂草丛生的草坪,草坪上几簇枯萎的月桂小树丛正在烟雾弥漫和很不适意的环境里顽强地生长着。在街道拐角的一所房子上方,有一块棕色木板和三个镀金的圆球,上面刻有"威尔逊"这几个白色大字,这个招牌向人们表示,这就是我们红头发委托人做买卖的所在地。福尔摩斯在那房子前面停了下来,歪着脑袋细细察看了一遍这所房子,眼睛在皱纹密布的眼皮中间炯炯发光。他随即漫步走到街上,然后再返回那个拐角,眼睛注视着那些房子。最后他回到那家当票坐落的地方,用手杖使劲地敲打了两三下那里的人行道,之后便走到当票门口敲门。一个看上去很精明能干、胡子刮得光光的年轻小伙子立即给他开了门,请他进去。
福尔摩斯说:“劳驾,我只想问一下,从这里到斯特兰德怎么走。"
那个伙计立即回答说:“到第三个路口往右拐,到第四个路口再往左拐。"随即关上了门。
当我们从那里走开的时候,福尔摩斯说,“我看他真是个精明能干的小伙子。据我的判断,他在伦敦可以算得上是第四个最精明能干的人了;至于在胆略方面,我不敢肯定说他是不是数第三。我以前对他有所了解。”
我说,“显然,威尔逊先生的伙计在这个红发会的神秘事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我相信你去问路不过是为了想看一看他而已。”
“不是看他。”
“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看看他裤子膝盖那个地方。”
“你看见了什么?”
“我看到了我想看的东西。”
“你为什么要敲打人行道?”
“我的亲爱的中国朋友,现在是留心观察的时候,而不是谈话的时候。我们是在敌人的领土里进行侦查活动。我们知道一些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的情况。让我们现在去探查一下广场后面那些地方。”
当我们从那偏僻的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的拐角转过弯来的时候,呈现在我们面前的道路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景象,就象一幅画的正面和背面那样地截然不同。那是市区通向西北的一条交通大动脉。街道被一股熙熙攘攘做生意的人的洪流堵塞住了;在这洪流中,有向内流的,也有向外流的。人行道则被蜂拥而来的无数行人踩得发黑。当我们看着那一排华丽的商店和富丽堂皇的商业楼宇的时候,简直难以确认这些楼宇和我们离开的死气沉沉的广场那一边是紧靠在一起的。
福尔摩斯站在一个拐角顺着那一排房子看过去,说,“让我们想想看,我很想记住这里这些房子的顺序。准确了解伦敦是我的一种癖好。这里有一家叫莫蒂然的烟草店,那边是一家卖报纸的小店!再过去是城市与郊区银行的科伯格分行、素食餐馆、麦克法兰马车制造厂,一直延伸到另一个街区。好啦,大夫,我们已完成了我们的工作,该去消遣一会了。来份三明治和一杯咖啡,然后到演奏提琴的场地去转一转,在那里一切都是悦耳的、优雅的、和谐的,在那里没有红头发委托人出难题来打扰我们。”
福尔摩斯是个热情奔放的音乐家,他本人不但是个技艺精湛的演奏家,而且还是一个才艺超群的作曲家。整个下午他坐在观众席里,显得十分喜悦,他随着音乐的节拍轻轻地挥动他瘦长的手指;他面带微笑,眼睛略带沉醉,如入梦乡。这时的福尔摩斯与那厉害的侦探,那个铁面无私、多谋善断、果敢敏捷的刑事案件侦探福尔摩斯大不相同,几乎判若两人。在他那古怪的双重性格交替地显露出来时,正如我常常想的那样,他的极其细致、敏锐可以说和有时在他身上占主导地位的富有诗意的沉思神态,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他的性格就是这样使他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时而非常憔悴,时而精力充沛。我很清楚地知道,他最严肃的时候就是,接连几天坐在扶手椅中苦思冥想地构思和创作的时候。而强烈的追捕罪犯又会突然支配他,在这个时候他的推理能力就会高超到成为一种直觉,以致那些不了解他做法的人会以疑问的眼光,把他看作是一个万事通的知识超人。那天下午,我看着他在圣詹姆士会堂完全沉醉在音乐声中的时候,我觉得他决意要追捕的人该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