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周毅,我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我娘因我难产而死。我父亲在我母亲死后一蹶不振,终日郁郁寡欢,借酒浇愁。
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是你害死你娘,我真想一刀砍死你。”
十三岁那年,父亲喝醉了酒跌进池塘,从此,他再也没上来。
从此,我就在街道的垃圾堆里捡食物吃。偶尔,还能翻找到没吃完的骨头。
这些是小丫最喜欢吃的东西。
小丫,是一个被抛弃的孩子,因为她不会说话,左手手臂干瘪,瘦小。所以她父母遗弃了她,我捡到她的时候,只有差不多两岁大。那天,她坐在墙角大哭口中呼唤着爸爸妈妈。
还记得那天大雪纷飞,她的小手冻得通红。
看着小丫无助的哭泣,触动了我,我记得很久以前我是有父亲的,尽管他对我并不好,我也有母亲的,尽管把我生下来就死了。
虽然现在他们都不在了,但是我能感觉到他们就在我身边,但是小丫他或许还有父母,但是他们却都不在了。
小丫说起来还是很清秀的,我捡到她,我还是有私心的,我该找个老婆了。
时光朦胧,犹如水波淋漓,血衣人所有的思绪都被带到了以前的岁月,艰难而困苦的岁月。
妓院,从来都是邪恶的地方,但是也是最让男人感到温柔和征服欲望的地方,看着那披红挂彩的高楼,还有那门口莺莺燕燕的身影。若有若无之间飘出的喃喃细语,还有那令人想入非非的声音,一切令一个没有家教,没有上过学的十几岁的少年来说都是难以抵挡的诱惑。
女人,少年心想,是该找个女人了。
但是看看自己脏兮兮的衣服,乱糟糟的头发,活生生的一个乞丐,或许比乞丐强那么一点,那就是他还没有放弃尊严去乞讨。但是他却也比不了乞丐,因为他没有放下那所谓的尊严去乞讨,所以他只能饥一顿饱一顿,吃那冰冷的垃圾。
这样的人,哪里会有女人看的上他?跟他一辈子去流浪?跟他一起在垃圾堆里翻找食物?人都是很现实的。
有女人看上这个什么都不是的少年?或许有,但那是童话,那是小说里才有的事情。
少年很清楚,也很明白,现实会打破所有的幻想。不管你的幻想多么的美好。越是美好的幻想,会被现实打击的更疼。
在这样的环境下,少年也学不到什么好的东西,他听说过一个东西,名字叫“少女养成计划”或许更确切的说,是童养媳,虽然自己没什么钱去买一个很小的孩子做老婆,但是自己可以收养一个。
何况,小丫是一个看起来还是很清秀的女孩。
虽然小丫左手很是丑陋,但是管它呢?
转眼间,小丫十二岁了,周毅二十四岁了。周毅从一个少年转变成一个青年。每次看向小丫的眼神都有些不一样了。
十七岁那年他就去过那方圆百里最有名的销金窟,那欲仙欲死的滋味,令他回味无穷,那柔软,白皙,丝绸一般光华、细嫩的皮肤让他留恋。
当然,这一切都是拜小丫所赐,周毅捡到小丫的时候,脖子上有个挂坠,看起来很值钱的样子。周毅把他拿到当铺典当了几十两银子。虽然那挂坠可以换无数个几十两,但是哪又如何呢?
“大爷,给点吃的吧,我和妹妹三天没吃东西了”街头,人来熙熙攘攘,时间都仿佛是静止的,时间镜头循着声音而去。
时光流转,荏苒。
一个披头散发的乞丐,手里拿着素红色的瓷碗,碗无底,碗口缺少一个口。
乞丐,浑身脏兮兮的,衣服十七八个洞。透过衣服的洞看到这人身上虽然脏,但是没有污迹的皮肤还是很白皙的。当然这归功于没有经过过度的劳累,没有经过太阳的暴晒,这是那种成天不见天日的白,很是不健康。
“诶嘿!,小王八蛋,三天没吃东西,你他娘的还叫的那么欢?快滚,信不信老子打死你。”一个中年汉子,穿的倒是不错。虽然不是很华丽的衣服。但是却也比一般普通人家穿的好的太多了。
“嘿嘿,大爷,行行好,赏点东西吃吧。小的确实是三天没吃东西了”这乞丐依旧嬉皮笑脸的这般叫着。
“看,这乞丐周,要倒霉了”一个路人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
“是啊,是啊。这王大富,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死在他手上的乞丐有七八个了。”又一个路过的这般说道。
“大爷,您老人家还是行行好,赏几个银子,让小的吃顿饱饭,不然我可跟着你不走了。”这哪里是什么乞丐,分明就是一个无赖。
“好小子。要钱要到我头上了。想要钱也行,你要是能挨得到我三拳没事。这五两银子就是你的了。”这王大富顺了顺嘴角的胡子冷冷一笑这般说着。
“不,不要了。大爷,小的上有老,下有小的。您把小人打死了,小人一家可全都活不了了”这乞丐仿佛是听到了什么。脸色煞白,连连鞠躬口呼不要了。
“嘿嘿,小子,这钱,今天你是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只见王大富一拳打在乞丐胸口。
那乞丐瞬间一口鲜血喷出。缓缓跪在地上。
“这是第二拳”
王大富一把将乞丐甩在空中,足有两米高,双手握拳轰的一声打在乞丐的背上,乞丐啪的一声落在地上。口吐鲜血不止。明显的可以看到鲜血之中,分明有内脏碎块。虽然还有气息在没有断气眼看是活不了了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乞丐连呻吟的声音都发不出来了。但是祈求的眼神还是显而易见。
“哼哼。小子还有一拳。你若不死,大爷给你十两银子,我可是格外开恩了。”王大富哈哈一笑,拳头却没落下。一拳落下,打在乞丐肚子上,
碦,肉眼可见乞丐身下的地上满是裂痕,竟是拳劲透过乞丐的身躯将大地都给打裂了开来,可想而知此人修为在凡人中也是绝顶的高手。
“嘿嘿,没死哈哈,给小子,这十两银子给你了。大爷我好久没碰到过这么耐打的人了,竟然足足挨了我三拳还没死。以前那些乞丐,老子可是用了一拳就死了。”这王大富甩手丢着一锭银子飘飘而去。
“且慢。阁下这么草菅人命还有王法吗?这人还没死,小蓝,赶紧拿那药来”一个白衣少年挺身而出。
“可是少爷,这药就剩下三颗了,浪费在一个乞丐身上,是不是太浪费了!”一个身穿蓝色衣服童子模样打扮的少年不情不愿的说着。但是却还是拿出了一颗丹药。
“这药,虽然说的玄乎。但我还是相信一次吧,是死是活,看自己的造化了。”少年掰开乞丐的嘴巴将丹药喂与他吃。
“嘿,你谁啊?也不打听打听?我王大富在这里就是王法。这县老爷是我姨夫。这师爷的三姨太便是我舅的女儿,也就是我表妹。我在这,就是王法。快滚,不然连你一起杀。”这王大富一脸的嚣张无所谓。
“在下只是路见不平罢了。看你如此视人命如草芥,在下看不惯而已。你难道没听过一句话吗?”这少年也是胆大,面对这般凶恶之人却也是毫不畏惧,不知是这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真有什么背景。
“小兔崽子,来说说是什么话?这话好听了,老子听着舒服就饶你一命。”这王大富顺了顺胡子。了解的人都知道这是王大富的习惯,每次杀人之前都要顺下自己的胡子。
“你真要听?”
“说来听听?”
“你当真要听?”
“小兔崽子,赶紧说。”
“这话便是,世间有三不亲,姑父,姨夫,舅的媳妇。”
“混账,你找死!”这王大富瞬间怒急,一拳朝着这少年打了过去,其拳势汹汹,竟然发出与空气摩擦的呜呜声,力道何止比刚才大了数倍?这若是一拳打上去,少年还不被撕成肉酱?
“风华剑,三不杀,君子,女人,孩子。”光华一闪,蓝蒙蒙的剑光如同一片水中的链沥,虽是美妙却伴随着杀伐。
锵!剑回鞘发出铁石交击之声。
只见那王大富的脖子上慢慢的一条血线浮现,瞬间鲜血喷涌而出。
“杀人了!”不知道是谁最先从那美丽的剑光中醒悟过来。
行人碰撞声,呼喊声,咒骂声,瞬间改变了一切。
“童子,我们走。”少年和童子匆匆挤入人流消失了身影。
“给我找!把这卫城给我翻个底朝天也要给我把杀我弟弟的凶手找出来。”城主大人暴怒。
历史的车轮缓缓转动,周毅:“妈的!每次看历史小说和听书的时候都有这么一句,真他娘的俗!俗不可耐!俗不可及!”
作者:“咳咳。咳咳。剧情需要,剧情需要。”
小丫:“哥哥。你听说了没,听说昨天卫城出事了,城主的侄子被人杀了。”
周毅:“哦。”
周毅的心没在昨天的发生的事情上面,要说经过没人比他更加清楚。因为,他就是那当事人。他自己也不明白,明明自己必死的伤为什么没死,甚至,自己已经被扔到了城外的乱坟岗,他都能确定自己已经死了。可是他,还是活着爬了回来。
周毅心想“这或许就是该死不死,已死不死吧。常言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难道......”
可惜,周毅以后或许确实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是眼下的事情却是他得听过这一关,城主可是不会轻易放过他的,虽然这事情跟他没什么关系,但,谁让他是当事人呢?如果当时他在乱坟岗活了之后远走高飞或许就没有这么大的麻烦,再或者,不让人看到他活着走了回来也不会有那么大的麻烦,但是他放心不下这小丫,虽然他不不是什么好人,但也绝对不会是什么绝情绝性之人,他早就已经把小丫当做自己以后的老婆。
哗啦啦。破落院子里的风越来越大了。黄叶莎啦啦的往下掉。将院子里铺满了一地的黄色。
深秋。是周毅和小丫最讨厌的季节。
因为,秋天到了,冬天也就离得不远了,身为乞讨者,最怕的莫过于冬天,夏有肥乞丐,冬有乞丐骨。若问为那般?深秋底里多风寒。
乞丐生了病,也就离死不远了。
“爹,明天孩儿就要把院子卖了过上乞讨的生活。母亲,你会不会怪孩儿?如果不是我,您也就不会死,您若还在,爹爹也就不会一蹶不振,也就不会死,”
“我才是不详的人。”
以死谢罪,或许这是唯一的方法了,周毅双手紧紧掐住自己的脖子,眼中闪烁着怪异的光芒,因缺氧而泛青的脸色,眼睛挣得越来越大,比平时足足大了一倍,嘴巴越长越大,就在那最后的一瞬间,周毅回复了清明,尽最大的努力将自己的双手从那脖子上放下来。
“心魔”,周毅心里莫名出现了这个词语,
“哈哈哈哈哈!没想到,没想到我还能再想起来过去。”血奴,不!是周毅苍白的脸上不知何时挂满了泪水。
“丫头,丫头!哥哥没保护好你。”周毅转身,身影却是那么的落寞。
“可是师傅,当年你白衣仗剑救我性命”,我还清楚的记得当年您的话语。
“风华剑,三不杀,孩子,老人,女人,可是,现在您越发的噬杀了,难道这血道六十九重天真的这么邪异改变了你,还是您本就是如此之人,又或者,当年的事情真的对你打击太大了吗?”
只有低低的呢喃声随风飘逝。
风,格外的凉,仿佛是在诉说这里的凄凉,仿佛述说着曾经的无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