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的方法是屈臂举枪于肩上,大小臂弯曲,手稍高于耳,枪尖高于枪尾。嗯~就是这个姿势;准备投掷时手臂向后拉直,侧身,好,保持一会;腰部旋转,胸向前送,手臂弯曲,甩直,出枪时手腕和手指向下抖,让标枪旋转,很好,再来几遍,动作要连贯。”塞露贝利亚慵懒的坐在松软的草地上,一边教莱维使用投枪,一边以优雅的姿势品尝着莱维做的烤肉,面前放着几瓶酒,那是从海寇身上搜出来的。
很明显,莱维为了早日实现囚禁魔女的愿望,正在虚心的向她求教,左手受伤了,没法学双手武器,先学单手武器,然后又学投掷标枪,魔女的本事可比训练场的教练强多了,应该不比杰克差,先把魔女的本事都学到手,然后再打败她,囚禁她,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多么崇高伟大的理想。
“莱因哈特?封?欧森巴哈,这是个贵族的名字,”魔女喝了一小口酒,“你不会是外出游历的贵族子弟吧,然后用手里的金钱和贵族的名头欺骗无知的少女?”“如果真是那样,我第一个想欺骗的就是你。贵族那应该是一百多年前的事了,事实上一个多月前我还在夏普斯特种地,”远处的树已经被莱维刺的千疮百孔,“我现在只想变得强大,保护我所珍视的人,还有,”莱维看了一眼魔女,“得到我想要的爱情。”
“无论多么强大,你的愿望都不会实现!”塞露贝利亚的表情变得庄重起来,“一个人再强也无法左右这个乱世,你需要一群忠诚伙伴,一支强大的军队,这样任何人都不敢小看你,你会的到世人的畏惧和尊重,会受到国王的邀请成为领主,如果你的势力足够强甚至可以自立为国王。”
“真的可以么?”莱维停了下来呆呆的看着塞露贝利亚。“没有做过怎么知道不行,有梦想而不去做才是真正的遗憾。”魔女站了起来,在落日的余晖下就像一位女神,“我希望自己看重的人成为一名英雄,震撼全大陆的英雄。”
“那边有人过来了,”地平线上出现了一大群骑兵,“菲尔兹威的军队很少骑马,杨维克朔附近只有一支如此庞大的骑兵,那就是女武神骑士团。”塞露贝利亚凝望着远方:“我的人来接我了。”
没错,这是一群女骑士,传承于凡斯凯瑞的菲尔兹威军队大部分都是步兵,只有少量由奴隶和囚犯组成弓兵和骑兵,在与萨里昂和达夏的对抗中处于下风,勇敢的女贵族们自备马匹和武器走向了战场,她们的勇敢和忠诚得到了国王和领主们的认可,从此女武神骑士团成为菲尔兹威的国家骑士团。
“支团长阁下,我们已经肃清了杨维科朔附近的海贼和无赖骑士,国王命令我们集中到铁橡堡准备与瑞文斯顿决战。”一名骑士拿着一领外黑内红的双色披风披在了塞露贝利亚的身上。“你去告诉他,我没空!”魔女扯掉了身上的披风,“这东西我不要!”她骑上了另一位女骑士牵过的战马拿出一领暗红色的披风披在身上,“全体听令,跟我去泊湖拉班。”“支团长阁下,”一位斧骑兵走了过来,“您这样任性国王会不高兴的,而且我们的元帅“红剑”艾丁侯爵很期待您的支援。”
“你回去告诉康歌?维迪斯,”塞露贝利亚傲然的回答道:“要么杀了我要么继续他的不高兴!还有,告诉艾丁侯爵:菲尔兹威的精神是进攻不是防守!”魔女转过身凝望着莱维:“我很期待下次与你见面,希望那时候是一个全新的你。”
莱维呆呆的望着远去的塞露贝利亚,“你说的没错想实现自己梦想就要有一支强大的军队,我应该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佣兵团。”野外夜里即寒冷又危险,还是先去杨维克朔。圣女米迪娅是神的代言人,可以用双色披风,魔女也可以用双色披风,虽然她很讨厌,但是所有的都承认她的身份,她是王后?这不可能,莱维摇了摇头,也没听说菲尔兹威有什么祭祀,难道她是公主?可是维迪斯国王没有女儿,魔女到底是什么身份呢?无论她是什么身份,自己都要打败她。
到了杨维克朔的旅馆时,莱维已经疲惫不堪,找了间屋子很快就睡着了,然而在黎明来临之际他就醒了,也许该做点什么,莱维大胆的走上了无人街头,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脖子上的汗毛不由的全竖了起来——那是刀剑出鞘的声音,这一定是早就埋伏好的劫匪,他想袭击单身的路人,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从前的菜鸟了,莱维循着声音走过去,一个劫匪,张牙舞爪朝自己扑来,莱维右手一抖一支标枪飞了出去,标枪穿过了劫匪身体把他钉在墙上,自己很努力,魔女也是个好老师。后面!身后有人!莱维猛地转回身!
这是一名商人打扮的人:“你还好么?好我想自少你还活着,少了一个在晚上让我们的街道不安宁的贼了,尽管天知道他是不是最后一个总之,你也许可以帮我做些事情,让我们悄悄地商量一下。走吧,小心隔墙右耳。”
莱维迟疑了一下,这个商人不像劫匪,“我可以帮你什么呢?”“跟我来,”这个商人带着莱维走进了他的房子,刚一进去,他又倚在门边朝街上望了一阵子,确认没人跟踪后,关上门回头对着莱维说:“我很需要你的帮助,那些嗜血的凡斯凯瑞劫掠者胆子越来越大,他们劫走所有遇上的人,把他们带上镣铐送回他们冰天雪地的故乡,他们进城后和市民混在一起难以分辨,不管怎样,这帮凡斯凯瑞人绑架了我的儿子。”商人喝了口水继续说道:“我的儿子有个坏习惯,常流连于酒馆,与他不该打交道的人称兄道弟,他总是喝得大醉。我很担心他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凡斯凯瑞袭击者的伏击。他喝得太多,根本无力自卫或求援。我并想不责备他这种行为——他就是个笨蛋。但毕竟他是我唯一的子嗣,如果我不能保护我的亲人,人们会开始认为我同样不能保护我的投资,我可不想这样。而且,我也爱这小傻瓜——他是我唯一的儿子,尽管他愚蠢,我仍爱他。”从神态看来这个商人没有说谎。
“这就是我要说的。你看上去像是个很厉害的人——那么,我要你去做的就是:召集一小支部队,跟踪这些强盗到他们的老巢,把我的儿子安全地带回来。作为回报,你会得到我永久的感激和一大笔报酬。你有兴趣吗。”商人的眼里满是期待。
“好吧,我可以帮你。”莱维没有拒绝,也许可以从这里开始自己梦想。“谢谢,带上这一百第纳尔,就把它当成给你报酬的预付款吧,等你召集到足够人手后可以在酒馆里找到我,那时候我们再商量下一步怎么做。”
莱维没有去佣兵常去的酒馆,现在还早,应该再去旅馆休息一下。“莱维,是你么?”一个战士走了过来,是格兰德,“嗨~兄弟,怎么起的这么早?”莱维问道。“你不是一样么?”格兰德反问道:“听说,有强盗在天亮前劫掠单身的路人,我想我可以教训他们一下。”“恐怕你要失望了,我已经干掉了一个。”自己正缺人手,格兰德是个合适的人选,“跟我来,我有些事需要你的帮助。”莱维把格兰德带到了旅店。
“就是这样。”莱维把商人的委托告诉了格兰德,“我也想藉此组建一支佣兵团,希望你能加入。”“很多人都尝试过,但大多都失败了。”格兰德伸出了手,“但是,我支持你,,菲尔兹威斧头兵格兰德?布拉德向莱因哈特团长报道。”
两个人远远不够,天亮之后莱维和格兰德去了酒馆,这里有他们需要的人,“五个个装甲弩手,你们很合适。”莱维的计划是,自己和格兰德举盾前进吸引敌人的注意力,后面的弩手射击,这样敌人既不能专心对付两人,又难以攻击后面的弩手。
“你看那个人。”顺着格兰德目光,有一个穿着北部外罩的人很特别,他背身边放着一把白色的大弓,背着一壶黑色的箭,黑色箭杆,黑白相间的羽毛,而且要比普通的箭长出很多,莱维不认识那把弓,但是黑色又很长的箭大陆上只有一种那就是银雾破甲箭——一种杀伤力极强的箭。那个人应该是个很棒的弓箭手。
“打扰一下,”莱维走了过去,“如果你在找工作,我们可以谈谈。”“如果我需要同伴,我早就能找到了,也就是说,我不会找你这样的。”那人连正眼都没有看莱维。“你为什么都么粗鲁?又为什么这么孤僻?”莱维很不死心。“如果你也过着和我一样的日子,就不会喜欢交流了,我叫迪耶夫,很小的时候父母就被迷雾山强盗所杀,一个路过的商队听到我在死去多时的母亲怀抱里哭泣,就搭救了我,商队队长没有孩子,就把我收为养子,我在瑞恩长大,但是我让养父母很失望,因为我没有贸易天赋,甚至没有一点这方面的眼光。”迪耶夫狠狠地喝了一口酒。
“我没也有父母,爷爷也在两年前去世了,”莱维说道,“可是我坚信我会有很多朋友,我和朋友们会打拼出自己的天地。”“你?别开玩笑了,”迪耶夫斜着眼睛看着莱维,“我在瑞恩的街角后巷长大,经常打架或者行窃,每次被父亲抓到后都会被暴打。我长大一点后,开始在领主的领地内打猎,然后与瑞恩的穷人分享收获。后来我觉得人生里应当有比偷猎更有意思的事情,就报名做了护卫,有一次在护送领主前往波音布鲁的路上遇到了埋伏,一群流氓骑士袭击了我们,除我以外的护卫都被杀了,领主就像兔子一样从战斗中逃跑,事后却指着我当逃兵抛弃战友,因为我是唯一一个活下来的护卫,当时我被打晕了,后来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就这样我被屈辱的从护卫队中赶了出来。所以我来到这里,寻找一个队长,不娇里娇气,不是贵族废材,而是一个勇敢诚实的战士,我不会再给贵族卖命了。”
“我同情你的遭遇,只是一点点,因为你根本没有去想证明自己。”莱维站了起来:“所以,你永远的都是弱者,强者不会因为挫折而沉沦的丧失斗志,恕我直言,你应该继续去偷猎。”
“你放屁!”迪耶夫把酒杯摔的粉碎,“要不要我们比试一下!我的箭会直接穿透你的喉咙!”
“我是不会和你比的,”莱维的办法奏效了,“你应该先证明自己有勇气去杀凡斯凯瑞强盗,如果你有那份本事的话。”
“我会证明我的勇气,我也会证明我的本事!”迪耶夫大吼道。“很好,我可以给你个机会。”莱维得意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