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起身掐了一朵花在手中把玩着,实在是无聊的很,她用花编了个花环戴在头上。
经过的佣人都在看她。
万丈阳光倾洒在她身上,她蓝裙飘飘,面容秀丽,很美很仙,满园的景色都成了她的陪衬。
用过早餐,林书雅又坐回到花园里,只是手中多了一把剪刀,她决定跟园艺师学习剪花,来打发时间。
差不多九点钟的时候,叶天麟来了,白衬衫黑长裤,打扮简单却是说不出的矜贵。
他面容俊秀白皙,人长的好,真是怎么打扮都赏心悦目。
林书雅迎上他的目光,微微一笑。
他一出现,年轻的女佣都在偷偷看他。
他微笑地跑到她身边,将手中的猫头鹰风筝递给她,兴奋地说,“今天天气不错,有点风,我带你去放风筝吧。”
放风筝?
林书雅看着粉色的猫头鹰,噗呲一声笑了,猫头鹰还有粉色的?有点逗。
叶天麟知道她在笑什么,说,“你小时候特别喜欢粉色,发夹衣服鞋子全都是粉色,就连风筝也必须是粉色,否则不玩,最后我没办法才亲手给你做了一个粉色的猫头鹰。”
“这风筝是你亲手做的?”林书雅接过风筝看了看,风筝有一米长,确实是他用画笔涂上去的,不过做工挺精细的。
他说她三岁喜欢放风筝,她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看着他温柔的微笑,林书雅点点头说,“走吧,我们去放风筝。”
“我们去公园吧,那里有一大片空地。”
林书雅点头,跟着他出了门。
路程不远,五分钟不到就到了。
公园风景优美,草坪四周栽满了椰子树,五颜六色的花朵点缀,空气带着草香,迎着风,林书雅觉得心情舒畅无比。
草坪上有情侣和孩子,手牵手漫步或三五个孩子踢球,林书雅拿着风筝想着怎么操作。
她还是第一次放风筝。
叶天麟捧着一个椰子跑过来,递到她面前说,“刚从树上摘下来的,喝吧。”
“谢谢。”林书雅喝椰汁,他在放风筝。
蓝白的两抹身影,你追我赶,远远地望去就像在谈恋爱的情侣。
本来两个异国人在金发碧眼的人堆里就分外扎眼,何况他们相貌出众,俊男靓女,更是引来路人为他们拍照留念。
他们抄着不太流利的中文祝福。
“尼们真是狼才驴貌,金桶玉驴!天造地设的一对!”
又是狼又是驴……还一对?
“嗯……谢谢。”林书雅憋着笑致谢。
叶天麟笑的直不起了腰。
风有点大,风筝飞的特别高,倒最后叶天麟把线都放完了,风筝与天融为一体。
等林书雅抬头往天上看时,风筝往偏的方向飞了去。
叶天麟握着的线轮猛地一沉,他说,“糟了,风筝线断了。”
“线怎么会断呢。”林书雅惊讶地问。
“好像是往山那边飞去了,你等着,我去捡。”
“我跟你一起去找吧。”其实林书雅是想说飞了就飞了,她也不是很想玩。
但是见他一脸焦急,玩的不亦乐乎,很显然又回忆起了小时候他们在一起放风筝的画面,她有些不忍心扫他的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