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的江陵,正值盛夏,刚被一场大雨洗礼过的城市,空气分外清新凉爽。
暮□□临,萧月静静地走在盛华学院的操场上,洗的泛白的宽松t恤,黑色纱质长裙,乌黑柔顺的齐耳短发,有些婴儿肥的小脸,一米六的个子,定眼一看还以为是隔壁高中的小学妹,其实她今年已经大三了。(很显然,她是在装嫩!)
迎着黄昏清凉的微风,时不时的向远方的天空看一看,像是在思考些什么,确切的说,应该是忧愁些什么。
两周前,白晨曦留下一纸书信悄然离开,萧月的心一下子就空落了。
萧月: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走了,记住我和你说过的话,不要伤心,也不要找我。
短短的几句话,却把小月从甜蜜的热恋中冰冷的打入了绵绵无期的思念里。
不知不觉,萧月又第n次转到了操场的主席台前。夜幕降临,下自习的学生开始三三两两的结伴来这里散步。
透过满眼的泪光,那天的情景依稀可见。就是这个时间,刚到学校的萧月,都还没来得及喝口水,就被舍友拉到了操场上。
那是一个女孩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没有之一。
白晨曦一身黑色西装,捧着好大一束玫瑰,宛如童话世界里英俊的王子,高傲的站在那里,周围是用蜡烛摆出的心形图案。还记得那晚起风了,男生们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纸板,挡在周围,看上去很滑稽,有些稚嫩的浪漫。
萧月当时就懵了,还没等她回过神来,舍友蒋梦琪就一脚把她踹到白晨曦身边:“愣什么愣,你男人在那,快冲。”
白晨曦望着不知所措的萧月,轻轻地单膝跪下,把花举到她面前,薄唇轻启:“萧月,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一句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情话,居然让萧月激动的忘记接下来该做什么,虽然她曾经无数次在心里意淫过这个浪漫的时刻,却从来不敢想象有一天它竟会变成现实。
直到周围的人都等着急了,闹闹嚷嚷的喊着、叫着催促她:“快说,我愿意啊!这么帅的男人,你还犹豫个啥么!”
“快点啊,你不说我替你说了啊!”
“什么时候也有个男人能这样向我求爱的话,我都可以不在乎他长得如何了,只要是个活得就行。”
“就是就是。”
“关键是没有啊!果然好男人都在别人家里?”
······
萧月这才从粉扑扑的梦中清醒过来,脸颊顿时涨的通红,赶紧接过花,把‘王子殿下’扶起来,娇羞的说:“愿意,当然愿意。”我做梦都想着今天呢。
那天晚上,即将进入梦乡的萧月,突然神经错乱的脑补了下刚才一直纠结却不知为何纠结的脑洞。突然从床上坐起来,纳闷道:“不对呀,明明是我追他吗?怎么到最后成了他追我了。”
这个问题一直纠结了萧月很长时间,直到有一天,她再也忍不住了,就去问小白。
结果白晨曦轻轻把手中的书一合,非常霸气的来了一句:“因为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此女子已经名花有主了,让他们都知难而退。”
萧月绝倒,心想:其实你不用这么麻烦的,像我这样相貌平平、身材平平、成绩平平、什么都平平的,在学校里那是一抓一大把,属于掉进人堆里就找不到的类型,是不可能有人追我的。当然这句话她是绝对不会跟小白说的,白痴才会自个拆自个台。
快乐的时光总是让人觉得再长也是短暂,当晨曦告诉她自己的身世时,萧月怎么也不肯相信,那些只有在言情小说里才会有的狗血情节怎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直到白晨曦离开,直到她拿起这封信,直到现在她成了一个独立个体,直到她再也哄不了自己,一切都是事实,不管你信不信,它已经发生了。
“咕噜!”萧月被自己抗议的肚子拉回了现实,正准备去食堂吃饭,却看到一个高大魁梧的身影正大步流星的往自己所在的方向走,定眼一看。
姜浩轩。
京都军政界的传奇人物,年仅30岁的少将,s军区军长。英俊刚硬、气宇轩昂,他所获得的功绩是别人穷极一生都难以达到的高峰,它是人们心中的英雄和偶像,也是白晨曦的死敌。
三年前在萧月开学军训时他来过这里。
还记得那天,也是第一次见到白晨曦的那天早上,萧月头痛的厉害。但是为了应付那该死的领导视察,被班长拉出来冲人数,因为班里请假回家的实在太多了。
结果晕倒在训练场上,就是被他送到了医院,迷迷糊糊中萧月无意间抓走了他一枚金灿灿的勋章。
再次见到他,是在军训演习上,萧月气喘吁吁的跑到他面前,在一堆领导杀死人的眼神下,还他勋章。
“首长大人,这是您的勋章,就是上次您送我去医院的时候······,我醒来的时候您已经走了,所以······现在还给您”
那个时候萧月真的好崇拜他哦,崇拜到跟他说话的时候,虽然全身都在颤抖,但眼睛里仍是闪着金灿灿的小星星,崇拜到一不留神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叫了一声首长大人。
萧月尴尬的恨不得马上找个地缝钻进去。
看着萧月惊慌失措的样子,原本一脸严肃的姜浩轩不经意间微微扬起了唇角,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此刻自己心中一闪而过的欢愉。像是一个恶作剧得逞的孩子,高傲的看着眼前不知所措的小白兔,暗自窃喜。
大抵是因为什么呢?是那句略显顽皮可爱、又温柔虔诚的首长大人,还是曾经那个连晕倒了也不安稳的小姑娘,在自己胸前一划而过,触碰到了自己已冰封了二十多年的心,将一丝暖阳注到了里面,冰雪消融。
一时间霸道威武的首长大人成了我们学校茶余饭后的休闲话题,大家总是不厌其烦的细数他的功绩,讨论他的背景,八卦他的情史。无奈首长大人很早就已经结婚了,还是某个军区首长的女儿,听说长得比明星还漂亮,在文工团里面,据说也是少将级别啊!
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关于首长大人的话题也就从大家的闲聊中消失了,然后遗忘的一干二净。
直到白晨曦和她说起这个他从前的‘战友’时,萧月才想起了,原来还有这么一件事呢!
那是他成为特种兵后的第一个国际反恐任务,前方的人提供了充足的情报,难度不大,对于他们来说本该是轻而易举的事,然而他们一行16人,回来的时候仅剩下一人,兄弟相残,手足虐杀,白晨曦被这个同甘共苦多年的兄弟击倒在血泊里。
他成了英雄,荣归故里;他们成了烈士,埋骨异乡。
十年前这场惨绝人寰的战争早已被世人忘得一干二净,他做的天衣无缝,没有人知道真相是什么。
但是为什么,为什么这场牺牲了十五人仍没有成功的任务,最魁祸首成了万人敬仰的英雄,受害者却成了全球通缉的杀人狂魔。
任凭萧月再怎么费尽心思的脑补,也没能填上这个巨大的脑洞。这个世界到底是哪里出错了。
萧月没心情考虑他来这里做什么,只是刻意的跟他错开了一段距离,准备就这样避开。然而狭路相逢,又有谁会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呢?
“萧月姑娘,好久不见,你还记得我吗?”
冷酷而又严肃的声音,看来他今天的心情不是很好,我还是不要惹怒他为好,这也是晨曦走之前交代的,让我不要和他硬碰硬,他想知道什么你告诉他就是,反正你知道的他都知道,没必要隐瞒。
于是萧月露出一个可爱乖巧的笑脸,凝视着他的眼睛:“首长大人,好久不见,请问您有什么事吗?”该装还是要装一下吧!
“恩,还真是有点事,要麻烦萧月姑娘跟我走一趟。”
走一趟,萧月皱眉,他要干什么,杀人灭口吗:“去······去哪里。”
“到了你就知道了。”
“你不说去哪里,到底是什么事,我是不会跟你走的,我妈说了,不可以随便跟一个外人走,而且还是去一个未知的地方。”萧月非常耐心的解释道,她没有说谎,从小妈妈和老师都是这么教她的。
“市公安局。”
“去那里做什么?”我又没做什么违法的事,我顶多算是个知情不报,比起你来可差远了。
她是好奇宝宝吗?姜浩轩彻底没耐心了:“萧月,我的耐心有限,你再胡搅蛮缠,我就去让警察直接来请你。”
“别,我跟你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