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明珠终于撅着嘴巴,极其不情愿的回去休息。临走之前勾人的眼神似乎很不经意的看向 一脸平静的金臻少爷。
金臻表无表情的带着招牌式的温和。却是眼睛下意识的看向林株。对上她心知肚明般的含笑双眼,很不自然的笑了笑。
金臻少爷看起来还比较淡定。面对倾国倾城的司马明珠并没有表现特别的受宠若惊。林株有点替金臻少爷惋惜,虽说是爱情应该是不分阶级,不分地位不论出身什么的。戏文里也有平民百姓攀高枝的。但是那毕竟是少之又少的,做人还是要有自知之明。
也许金臻少爷是被司马明珠的绝世美丽所吸引,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还不知道司马明珠的真实身份,作为现在唯一同自己应该是绝对有关系的人,一定要及时提醒他,免得为了这点儿女情长之事误了终身。
她的眼睛左右看了看,金臻少爷带着九儿回去自己房间休息,燕无忧也打开屋子,这个时候是应该跟了进去伺候他喝水洗手的。
已经有侯府的丫鬟送来了清水茶盘小点心,林株很乖爽的提起茶壶倒了杯茶,将洁白的布巾递给洗完手的燕无忧。便站在了散发着木香的雕花圆桌前,看着不太精美的粗燥小点心。
这些小点心比起都城的差的决不是一星半点,不管是卖相还是食材。不过还是勾起了她一点点的食欲。
这些天来顿顿大碗酒大块肉,牛肉羊肉猪肉鸡肉还有各种野味,变换着各种方式,炖的烩的抄的烤的,虽然调味确实不错,每种味道都不相同。却是是肉食吃的有点发腻,每天都感觉肚子饱饱的。
便 很想念菜园的萝卜们。甚至梦幻湖峡谷中的野菜。好几次梦中都返了回去。
燕无忧坐在桌旁端起了茶杯,边喝边问:“株儿,我们出来多久了。菜园的芹菜莴笋不知道都收了没?”
林株脑子飞快的想了想说:“公子,我们出来四十天了。来的时候正要收麦子。芹菜莴笋应该是正好。公子放心。我爹娘一定会送去府上给老太君品尝的。”
燕无忧说:“你爹娘忠厚本分。哪样菜熟了都会先给府上送去,铁叔大宝总是在我面前说起。这点我倒是不怀疑。只是这肉吃的太多了,口里腻味,有点想念。”
林株抿嘴一笑。这点倒是同她一样。
说:“奴婢也一样。肉吃的多了就会积食。如果这会儿有只大萝卜一定不错。萝卜号称小人参,生开熟补。侯府应该种一些。”
燕无忧说:“这里的人大多以肉为菜,很少有专门种菜的。有也是随意的野生的。所以小光才想要学种菜。”
金小光这点上倒是有点远见,肉食吃多了对人不好。是的搭配一些蔬菜。
她帮燕无忧添上茶水说:“金公子很有远见。其实多吃菜少吃肉才好。肉吃的多了人的血管血压都会受到影响。”
不止这点还有什么高血脂,心脏病。虽然古代还没发明这些。但是病情一定是有的。
燕无忧奇怪的看着林株,听不明白她说的话,但是明白了多吃肉不好,对血液有影响。笑了笑说:“你到是说的很奇怪。肉吃的多了总是感觉不舒服,不过他们吃习惯了,你看看姨丈,一大盘子羊骨一会儿便一扫而光。”
说起金铠甲吃肉,林株只觉得腹内翻江倒海的。顶在肚子的的食物也似乎流动起来、她抿着嘴巴费了老大的劲儿才压住不让他们泛上来。
金铠甲喜欢吃还带着血丝的半生不熟的肉,他张开大嘴咬一口,就像动物世界的的豹子。看的人恶心晕血。
林株撇了撇嘴角,很不屑的说:“那么吃肉,怪不得一直生病。”
金铠甲虽然是强打精神招呼儿子带来的客人,但是除了吃肉之外,明显的身体倦态,说话时常打饱嗝。
主仆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说话,林株看燕无忧心情不错,笑嘻嘻的探过头来说:“公子,奴婢想吃快点心。赏一块吧。”
燕无忧看了她一眼:双目神采飞扬,小嘴娇润可爱。笑了笑说:“想吃就吃吧。这点心,也不知什么做的,看起来都不好。”
林株忙伸手拿起一只放进嘴里说:“它们长得是不好看,不过应该不难吃。、天天顿顿吃肉也不是个好事儿。”
燕无忧笑着,还没接话,就听见金小光的声音响了起来: “怎么不是好事儿?天天吃肉还嫌不好。难不成吃糠咽菜就好了。”
燕无忧忙起身让座,林株拿起茶壶上茶,嘴里小声说:“吃糠咽菜自然不好,不过天天顿顿吃肉也不好。人那要吃五谷杂粮配蔬菜。所谓的荤素搭配。”
燕无忧呵呵一笑,说:“说的不错,小光,回到都城后还是跟我多种菜吧。这次带回来的菜种子都交代好了?”
这次回之前金小光专门找菜二讨了一些菜籽儿,有十几种。
金小光叹息一声说:“唉,我们跑来跑去的,也不知道丢哪儿去了,只剩下几样了,也不知道是什么。”
菜籽儿是带在马车上的,马车跑来跑去的,也不知道被颠簸的丢去了哪儿,只剩下夹在车缝里的几个小包。
燕无忧说:“那到不是事儿,今年也到了秋季。菜要等到明年春季才下种,还来得及。”
金小光点了点头,有点难为情的看了看林株,对燕无忧说:“无忧,今晚上让林株睡在你屋里,当通房大丫鬟一样吧。”
什么?跟燕无忧睡一屋?没听错吧!
林株瞪大眼睛吃惊的看着金小光。这个总让自己倒霉的世子爷,难不成要为自己拉郎配?
燕无忧也是吃了一惊,不解的问:“为什么?小光,她还没及笄。”
是啊,我还是个孩子,未成年。
林株用眼神蔑杀着金小光,一时半会的竟然说不出话来。
金小光略显尴尬的咳了几声,无奈地说:“无忧啊,你也知道我爹的。他喜欢女子声音清脆,听到株儿的声音又看到她的样子。竟然想将她收去做侍妾。我只好告诉他你已经将株儿收房了。他看来不信。”
原来是这样,那个老色狼,比爹年纪都大。想起他吃肉的样子,林竹顿时觉得自己像那半生不熟的肉。
怎么会这么倒霉!儿子总是没完没了的带给她霉运。老子又想霸占她这个未成年人。
她顿时眼泪旺旺的看着燕无忧,可怜兮兮的说:“公子,公子。,奴婢可是你收的丫鬟,是你将我带了出来的。你要带我回去。奴婢还要伺候爹娘,给他们养老送终,你可不能将我丢在这里。”
说完晶莹剔透的泪水沿着光洁柔嫩的脸颊流了下去。
燕无忧心里一揪,忙说:“株儿。别哭。小光一定不会让你留下的。我也不会。”
金小光也觉得心里难受,他本来劝说燕无忧带林株来定远,是想用她引出前朝皇族余孽,好建功立业,除去皇上的心头之患。
没承想这些天林株身体不适,他动了点侧影之心,让她先休息。还没来得及将她带出去做诱饵。却被爹一眼相中。
爹这些年病魔缠身,已经远离女色,现在好不容易有了兴趣,作为儿子也不敢太多反对。可是将林株留给爹,他的计划就没法实现。而且从心底他是坚决不想将林株留给爹的。
他只好说林株是燕无忧的人。燕无忧是娘的亲外甥,娘是爹的师妹,爹一向敬畏夫人,爹就是再怎么也不能过了夫人这一关。
从心底他是不想这么做的,就这样将美好的前朝小郡主推给表弟,毁了他的计划。
可是目前也只有这么一种办法可行。也说的通,他只好说:“那当然不会。你是无忧的丫鬟。不过我爹的脾气无忧知道,所以从今晚上起,你就睡无忧房里。平时也跟着不要离开。”
“可是,我们孤男寡女的怎能同居一室,有点不好吧。以后传出去我还怎么做人。”
虽然这是个办法,可是她还这么小,还没规划过自己的人生,就这样同一一个男子共处一室。以后就是长八张嘴也会所不清楚啊。
而且她可知道就算是两人清清白白,同居一室,以后就只能是燕无忧的人了。她可不想被燕秋吟嫉恨。也不想高攀。她只想先帮爹娘脱贫以后找个老实本分看的过去的男子平平淡淡的过一生。
金小光为难的看了眼燕无忧说:“株儿,这也是无奈之举。这样吧,无忧,你就同株儿同处一室,也不要勉强她。如果你们什么也没发生。我保证,不会有人说出去的。以后回到天门镇,你们还同以前一样。”
这还说了点人话。
这个主意不错。男女同居一室,这倒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儿。前世很多男女都拼房住的,只不过这是古代,道德观不一样,得有个说法。
燕无忧粉脸一沉,重重的说:“小光,你将我看成什么人了。还勉强。是你勉强我吧。”
金小光忙说:“无忧,是我的不是了。这件事让你们为难了。我也是无奈啊,。如果换了别人,我一定做主。为了保密,就不要让明珠金兄知道了。”
金小光陪燕无忧金臻司马明珠吃完晚饭,各自回房休息。
九儿往常一样跟着林株来到她的房间,她总是等林株要睡了才回去、
就听燕无忧在隔壁喊:“株儿,来一下。”
林株心里一慌,心狂跳起来,下意识的看了九儿一眼,这件事情要不要对九儿说呢?九儿是她最好的朋友,说出来万一发生什么,也好有人帮她出主意。可是现在还没弄清楚金臻少爷同她的关系,如果万一是指腹为婚的,也许会发生什么意外。
只不过是权宜之计,想来燕无忧身份尊贵,不会强求她这么个小丫鬟的。也就是在他屋里睡一个晚。还是不要说了,免得节外生枝。
刚才听金小光说,再住两三天就回去。
决定不说,她随口应了一声,对九儿说:“九儿姐姐,你先去睡吧,。我家公子要我伺候,说是让我同大宝帮他做点事儿。”
好在大宝总算是回来了,正好将他抬出来。
九儿陪着林株来到燕无忧房门前,透过纱帘看到大宝蹲在地上不知道在做什么,毫无怀疑的回去自己屋里。林株捂着狂跳不已的小心脏,好半天才走了进去。
大宝正蹲在地上将一堆不知是什么东西挑来捡去的,看到她抬起头笑了笑,小小的老鼠眼睛闪烁着愉快的光芒。
还好大宝在,也许一会有借口让大宝也留下来,三人玩个什么游戏,一晚上也就这么过去了,反正明儿也没什么事儿,正好睡觉。
她眼神躲躲闪闪的给燕无忧上茶,看侯府的丫鬟端来了洗脚水,只好伺候他洗脚。这可是她第一次为别人洗脚。
她掩饰着心慌意乱,将裙摆挽了起来蹲在地上,伸出柔弱无骨的双手撩起清凉的水帮燕无忧洗脚,手指竟然有点不听指挥,微微发抖。
燕无忧本来喝着茶水,顺手拿了本书再看,觉得她的小手有点抖,心里有种痒痒的怪异感觉,一个字也看不下去了。
他放下手里的书低头看林株。
只见她秀发随意的在脑后用缎带束了起来,可以看到她光洁柔嫩的脖颈,一只耳朵上俏皮可爱的黑痣。
他看着她浸在水里的双手,柔弱的似一根葱白。她很轻柔的撩起水轻轻揉搓着他的脚。一股麻酥酥的感觉顿时传遍了全身。
他轻轻咳了声,林株闻声抬起头来,小脸瞬间爆红,熟透的仙桃般娇艳可人,一双眼睛清清澈透明,可以看到她瞳仁里的自己。
她虽然半蹲在地上,像是半跪着,却透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高贵之态,似乎不是在卑贱的为他洗脚,而是在传达一种爱意。
他想也没想,自己随手拿起擦脚布说:“好了,我自己来,。你一边站着去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