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贺今是谁?”房门外,甄浩然警官问道。
“是我小时候的一个朋友,最近刚搬到这附近。”孙一丹平常地回答,末了还仗义的为郑贺今澄清地补了一句:“他人挺好的,和这件事没有联系。”
最近刚搬到这里?这几件案子也是最近发生的。甄浩然敏/感地眯起眼,摸了摸胖胖的下巴:“最近?多久之前?”
“大概是上周三,”孙一丹回忆了一下,“哦,没错,恰好就是楼下那件事发生的前一天,我记得很清楚。”
在这种正寻求证据以期改立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这种“恰好”总是特别的刺眼。
凶杀案里从没有恰好,甄浩然的座右铭即使如此。或者更进一步说,用装逼一点的哲学角度来解释这个观点就是,一切事物的发生都必然是有其源头在的。
比如,举个最基本的例子,富商在旧爱找上门并将她拒绝的后几天就死亡了,那么这必然不是恰巧——如果不是旧爱将他杀死,那也是因为旧爱出现所触发的一系列因果,好的侦探就会抓住这些线索寻根摸底,总会完善出最终的脉络的。
那么,甄浩然现在这样想道,这个孙一丹口中的郑贺今在这里扮演着什么角色,是像孙一丹表现的那样、两人都是无辜角色,还是这件看似事故实则凶杀的凶手或是参与者?
他心里升起了警惕,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套话。
“哦,那他和你大概是一个年级的吧。转来多久了——你的其他同学认识他吗?”
“隔壁班的两名同学和他一起打过篮球,”孙一丹说:“我们班的大概不认识……他只有上周四来学校交了一趟表格。”
周四。
甄浩然在笔记本上再次圈了个圈——张捷就是周四那天出车祸的,这两者会有联系吗?
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慢慢挖掘了。甄浩然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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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实际上细节的挖掘其实并没有两位警察想象中的那么困难,实际上,猜测到真相的路径似乎简单到离谱。
“什么?我们并没有见到叫什么郑贺今的人。”
“是啊,我们只有在和孙一丹玩球啊,没有见到别人。”
警车上,甄浩然挂了打给孙一丹邻班同学的电话后与驾驶座上的后辈奇怪地对视了一眼——孙一丹何必要撒这种一核实就能被拆穿的谎言呢?他扭头问了后座上执意要去警察局呆着的小姑娘叶梓:“你看到过孙一丹的那个同学了吗?他说你们之前一直在一起。”
叶梓摇头,乖巧地回答:“没有。没见到过。”警官们再次对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地决定折回孙一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