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他才发现姜新圩比他轻松多了,不但没有喘粗气,也没有汗水淋漓。如果是外人看了,还真不知道谁是伤者谁是没有受伤的人。
姜新圩立马说道:“这里我来引开敌人,你们去林子边缘藏起来。”
说着,也不等他们有什么反应,他就朝左边猛跑。跑了大约五十米,也对着敌人的方向扫了一梭子:“砰砰砰……”
接着,他又接连掏出两颗手雷,用力投向敌人。
正如他所预计的,突然增加的火力一下吸引了敌人的注意,他们很快顺着姜新圩的背影追了上去。
菲利普、麦克斯又是感到又是担忧,但他们很快就矮下身子,悄无声息地潜入到一片藤蔓中,将身体藏好。
丛林里光线幽暗,加上手雷、迫击炮弹等爆炸产生的烟雾,在里面短时间藏身并不困难。
扔完了两个手雷,见敌人被自己引了过来,姜新圩转身就跑,毫不恋战。
跑着跑着,姜新圩突然感到哪里不对劲,身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不由一激灵,想也不想就滚倒在地。
在就这瞬间,只听“咻——”的一声,一发子弹击在他身边的岩石上,射出一个鸡蛋鸡蛋大的凹坑,石屑四溅,打得周围的树木簌簌直响。
如果不是他滚倒及时,这发子弹妥妥地打在他胸口或腰部上。
姜新圩快速滚到一颗大树后面,将身子缩在树干后,这才悄悄地伸出一半脑袋,用右眼悄悄打量子弹射来的方向。
他看到了一个身影在移动。这个身影与周围环境几乎一样,但因为移动而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立马对着那个身影扣下了扳机,一连串的子弹咆哮而去——
就在他开枪的同时,姜新圩也快速从树干后冲出来,双腿猛地用力,全身如老鹰一般射向目标。
“啊——”对方刚刚发出一声惨叫,姜新圩就已经扑到这个家伙身上。
他抱着身下那家伙的脑袋用力一拧,只听咔嚓一声脆响,那家伙的身体就软了下来,没有了进气。
姜新圩之所以扑过来,因为他看中了死者手里的武器,一支狙击枪!还要死者身上穿的、适合丛林战斗的吉利服!
稍微观察了一下四周,姜新圩动作迅速地将吉利服剥下来披在自己身上,接着将从死者身上搜到狙击枪的子弹什么的,一古脑都塞进了自己身上的口袋里。
将尸体扔进灌木丛后,他继续朝原来的路线快速前进。
越往前,姜新圩发现后面射来的子弹越少,他逃跑起来越轻松。
不知道跑了多久,他突然发现头顶亮了。这才知道他已经走出了森林,来到了林子的边缘。此时天上的太阳已经开始偏西。
他不敢大意,连忙矮下身子,利用灌木、杂草做掩护,慢慢潜入草原。
他现在发现自己运气真不错,有了身上的吉利服,敌人发现自己的机会大降,他甚至觉得有了吉利服之后,自己躲在草原比躲在森林里还安全:自己趴在草丛里可以很方便地发现四周是否有敌人过来,而敌人却不一定能提前发现他。
“嘿嘿,老子现在安全了,就跟你们熬,看谁先忍不住离开。”姜新圩得意地想。
不过,他没有安静地呆上几分钟就改变了主意,决定去找敌人的麻烦,最好是能找到敌人的车辆,将它开走或弄坏,给这些王八蛋制造一些麻烦。
他伏下身子,在半人高的草地里小心翼翼地前行,寻找敌人的蛛丝马迹。
没有多久,他就看到了一辆军用大卡车!
他观察了好一会,见卡车附近没人,而卡车上似乎只有一个家伙在打盹,他就慢慢地靠了过去。
不过,将他离卡车不到十米的时候,那个在车里打盹的家伙抬起了头,推开车门走了下来,一边朝离开卡车的方向走,一边拉开裤子的拉链,嘴里骂道:“摩西,你这个垃圾,你能不能替老子去看看他们打的怎么样?怎么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汇报战果?”
姜新圩大吃一惊:难道周围还有人?他们是躲藏在车厢里吗?
他的目光盯着卡车车厢。可让他没有想到是,一个中年男子居然从车头前面约三米的草丛里站起来,献媚地说道:“少将军,我们利比亚军队所向无敌,战果肯定快了。”
年轻人一边撒尿一边骂道:“法克!这群胆小的鹌鹑。如果在玛丽乘直升飞机到来前还没有抓到人质,我要将他们剁成碎片!不管他们是雇佣兵还是国防军。……,哼,老子可不想被上校的女保镖用手枪顶着。”
那个中年男子只是献媚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姜新圩没有马上动手,他担心周围还有自己所没有发现的敌人。他先用狙击步枪的光学瞄准镜观察了一下周围。
直到没有发现其他敌人之后,这才将枪口对准了还毫不知情的那个趾高气扬的年轻人。
他预估了一下两者之间的距离,大约八十米的样子,从瞄准镜里看过去,对方身上的草屑都能看清。
姜新圩屏住了呼吸,瞄准年轻人的脑袋轻轻地扣下扳机。
随着一声脆响,那个年轻人的脖子突然炸裂,他的脑袋就如悬浮在空中,但很快这颗脑袋就掉了下来,就如一个南瓜被仅剩的一点皮肉悬挂在两肩之间,鲜血从伤口处喷涌而出。
他的身体后退了一步,再前进两步,然后再连退两步,然后一条胳膊划动了一下,很不甘地倒了下去。仅靠皮肉连接身体的脑袋砸在地上再弹了起来,然后再砸下去……
中年男子傻眼了,呆若木鸡地看着这一幕,都忘记了躲闪。
姜新圩根本没有理他,而是镇定地先将瞄准镜归零,再推弹上膛,瞄准镜的准心牢牢锁定中年男子,然后扣下扳机。
子弹咆哮着飞出,一下击中了目标的左肩,只见一篷血液溅起,整条胳膊应声而飞。
经过调整,狙击枪的子弹射的更加精准。
他就是想将对方打成残废,而不是一下让对方死亡。一个伤兵给敌人造成的麻烦远远大过一具尸体。在他看来,那个年轻人才具有死亡的价值,而这个献媚的家伙死不死都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