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醒来。
余生不出意料的发现,三只金鱼死了一只,看着漂浮在水面,翻着白肚皮的金鱼。余生略微有点伤感。
他昨天晚上心情烦躁,给鱼投食的时候。就发觉了这些小家伙们,仿佛没长脑子,他投多少鱼食,它们就吃多少。余生怕它们撑死,还想把鱼食捞出来点呢,可还没等他动爪,鱼缸里数次投下的鱼食,只剩下了三三两两,那一丢丢的数量。
余生想为了这点鱼食,把爪子伸进鱼缸里弄湿不太值得。还有,万一被刘阳看到,觉得他要捞鱼吃,再说自己一顿,就更不好了。所以在他犹豫了一会后,放弃了拯救金鱼的想法。
“砰!”
就在余生想把死鱼尸体捞出来的时候,他听到了一声巨响。向声音来源看过去,只见刚回来的刘阳在对电脑做着暴力动作。
“这是怎么了?”余生好奇了走了过去。在旁边看了一会,原来是电脑出了点小毛病,刘阳刚从学校电脑软盘里拷过来的数据莫名其妙的没了。
余生刚开始没有想到除了误操作还有什么情况能产生这种问题,不过当他看到电脑右下角的时候,释然了。
“1999年4月9日”。
这个日期是一九九九年的第九十九天。余生估计刘阳拷贝用的电脑太古老,在不少老系统中“99”代表删除的意思。也就是说,刘阳拷贝的东西,直接就在那台电脑上删除了。压根不是这里这台电脑的问题。
这让余生想起了著名了“千年虫”问题,想想也对,现在是一九九年,千年虫问题不就近在眼前了。
刘阳拍了几下觉得这东西估计和电视机拍拍就有信号的原理不太一样。所以只好再跑一次腿,去复制文件。
余生在刘阳离开后,娴熟的登上论坛,看到又有了不少新消息,还有人问他是否知道搜索引擎和即时通讯软件了具体技术细节,甚至连源代码都发出来了。余生有点无语,这该说他耿直呢,还是怎么说,再说就想指导他也没那技术啊。
又因为时间紧张,害怕刘阳回来的太快,余生只是看看消息,满足一下虚荣心,并未回复。大略的看过一遍,他又开了一个新帖子。
“世纪末日大魔王——千年虫”
他在帖子里较为详细的解释了一下什么是千年虫,就是指早期的电子设备中,年份只能由两位十进制数来表示,因此在系统进行跨世纪的日期处理时,会出现错误的结果,甚至引发各种系统功能紊乱乃至崩溃。
具体来说就是1999年在电脑里表示出来是99,而到了2000年时会变成00。这是由于最初电脑存储器太小,为了节省空间才这样设计的,不过后来由于习惯,这个问题就遗留了下来,直到2000年这样一点小问题,就引发了千年虫事件。
余生顺便举了个例子,就是当你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凌晨十二点的时候,拨打电话五分钟,当时间到达两千年一月一日后,实际通话时间五分钟,但系统记录时间却是一百年零五分钟,
余生相信现在已经有人发现了这个问题,他只是看到刘阳在那歇斯底里的拍电脑,才想起来随口说下。要是能帮助人提早预防,减少损失那就更好了。如果没有起到什么作用他也不会伤心。
发完帖子,余生清理好痕迹,就向外眺望风景,想着应该管刘阳要一把钥匙。这样自己就可以随意安排时间。毕竟自己的旁听大计还要进行,若是不能随时出去和回来,难免有些麻烦。
想好之后,余生就懒懒地躺在窗台上,享受春日暖阳的洗礼,全然把他的减肥计划忘得一干二净。
刘阳回来了,估计心情不太好,只是瞅了一眼余生,没有像昨天一样和它说话。
余生看了看有点失落的刘阳,还是决定走过去,然后用爪子放在钥匙上,用动作启事着刘阳。
和聪明人交流就是方便。
“你想要把钥匙?”刘阳问道。余生点了点头。说实话,刘阳已经发现了,家里这只猫有点聪明,他没养过别的宠物,不知道别的猫猫狗狗是不是同样聪明。
“下午出去给你配,行了吧。”刘阳语气不是很好的说道,然后他看到余生转过身,屁股对着他,后头示意他跟着,“我烦着呢,你要干啥?”
虽然嘴上说着不耐烦,但他的身体还很诚实地跟着余生走了过去。
余生脑袋向前点了点,示意鱼缸里的金鱼死了。
刘阳顺着余生的视线看过去,看到水里面两只小金鱼在鱼缸里无忧无虑的游着,而上面漂浮的一具尸体,这一切说明有一条金鱼的灵魂,已经魂归西天了。
刘阳知道余生不吃生的东西,所以没有责备说余生故意害死金鱼。其实他的这种想法是有漏洞的,据余生所知,不少喜欢钓鱼的人,并不是多爱吃鱼。注重的是享受鱼上钩时的快感,甚至他们还会在鱼上钩后,把它扔回水里,继续垂钓。
这种行为就有点像猫抓到了老鼠不一定吃,而是着重在玩弄一样,不管是人还是猫,猎食者都保有虐杀猎物的恶习。
电话铃响了。
“喂?哪位?”刘阳提起话筒道。
“小弟,我是你大姐夫啊。”电话那面不知真假的好爽声音传了过来,“今天晚上有空来吃顿饭不。多亏了你牛仔裤的注意啊,现在北京这面都卖疯了,你几点来,我一定要好好谢谢你啊!”
“……”
“嗯。好,好。晚上见。”两人一番交流,定好时间后,挂掉了电话。
刘阳不太喜欢聚会,但同样不算反感。毕竟在中国这片大地上,人情关系还是蛮为重要的,有时候办不成的事,往往在酒桌上,就是一句话的事。
然后,他看了看余生,觉得旺财挺乖的,听说大姐家孩子五岁了,应该正是爱玩的时候,把旺财也带去,给大姐家孩子当个玩伴吧,要不到时候万一小孩子闹了起来,还是挺烦人的。
刘阳想到这,顺口对要出门的余生说了一声,“晚上带你去吃饭,早点回来。”
余生停了一下脚步,表示知道了,然后大摇大摆走掉了。
走在京华大学的校园里,并没有看到太多猫猫狗狗。野猫倒是有,但不多,而且这些猫往往十分机灵。不光躲着人,见到余生接近,也会选择离开。
这让余生有点郁闷,他本来就是想出来找点同类,看和同类有什么可以玩的没,不过这些同类估计因为他身上“人味”太浓,并不愿意接近他。
余生叹了口气,“当真是,猫生寂寞如雪啊!”
走得有点远的余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他扭动着他略微肥硕的身躯爬上树,从高处俯视,看接下来该怎么走。
虽说,余生现在有点胖,爬起树来有点费劲,但还是不得不说,猫能爬树真的太好了。
因为现在树底下,正有一只狗撒了欢的跳着,他屁股上的尾巴也甩的废弃。余生能看出他很兴奋,也能从“前世”的知识中,知道这只狗是拉布拉多。
这只拉布拉多看起来很活泼嘛,余生想起了《猫和老鼠》的经典桥段,还为了自己安全着想,估摸了一下自己的高度,觉得不会真的被这只傻狗跳起来咬到。
所以,大大方方地坐在了树枝上,垂下尾巴,并使它像鱼钩上的蚯蚓缓缓地摆动。来引得下面的傻狗上钩。
拉布拉多在原地跳了好几次想抓住余生的尾巴。不过,可惜余生的位置有点高,它并没有得逞。
这只傻狗,在原地转了几圈,然后退远了,来了个冲刺跑,向这边奔来。助跑效果明显,这次他跳的高了许多,就在它即将成功咬到余生尾巴的那一刻,余生把整条尾巴完全抬起,堪堪脱离狗口。
“看来还不是很笨嘛。”余生带着欣赏的眼光观察着下面的拉布拉多。
不过结果却不太令余生满意,这只拉布拉多活泼是活泼,但是它的一双耳朵是耷拉着,没有竖起来的有英气。
而且,它的面相也是一脸憨厚,一副菩萨低眉顺眼的样子,没有半丝霸气,实在不是坐骑的最佳选择。
没错,刚才钓狗的过程中,他一直在作死的想,有一只狗当坐骑会不会很爽。
乘着一只英气威武,气宇不凡的狗在校园里不断快速掠过,行侠仗义,是不是特拉风。
“我是一只英勇的狼骑兵!伊尔呀儿哟!”
余生不由的哼着小曲,哪怕是一只二二的哈士奇也比这只拉布拉多强啊。
他在逗弄拉布拉多的时候,继续想着他的狼骑大业。看来不管是在什么形态,余生这个家伙还是喜欢做白日梦。
太阳已经西斜,刚进入春天的北京,白天还不是很长。余生想他该回去,陪刘阳去吃饭了。
但他下不去了,那只狗还在树下蹲余生。
余生不淡定了,老子着急回家啊!
“哪家的倒霉狗!快给牵回去。”余生心中呐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