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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id="content"> “一定有什么东西把它吓坏了,”夏想说,“它以前来过这里吗?”
“据我所知没有。”农场主说。
“你刚才也没有挥手什么的?”
“没有。我当时在看我的表呢?然后就——该死的,我已经记不清当时记的时间了。它突然吓成那样,我都被它吓死了。”
“它本性就很羞涩吗?”
“据我所知,它从来都没干过类似的事。”
“奇怪,”夏想说,“我再试一下吧。你跟在我们后面,这样我们就能确认,惊吓到它的不是你。”
他温和地把马骑回礁石那边。它艰难地迈着步子,向两边甩着自己的脑袋。然后,和上次一样,它突然停了下来,站在那里颤抖。
他们试了六次,又哄它又鼓励它,但就是不起作用。它不愿意靠近平铁,就算夏想从马背上下来,一步一步牵着它走都不行。它就是不肯再前进一步,双腿颤抖着站在那里,似乎扎进了沙滩里。它转动着苍白而惊恐的眼睛。出于对它的同情,他们不得不放弃了这个尝试。
“我真是不理解。”农场主说。
“我也是。”夏想说,
“到底它是发生了什么——”
“我知道是发生了什么,”夏想说,“但是,好了,没关系,我们最好还是回去吧。”
他们朝着草地的方向慢慢地骑了回去。夏想并没有停下来检查海崖上的缝隙,他不需要去检查。他现在完全知道在关卡和平铁礁石之间究竟发生了些什么。在他赶路的时候,像欧几里得一样,把他那些结构精巧的推论一行接一行地放在一起,在它的最底下写着:
究竟哪个是不可能的?
与此同时,警官也感到有些不安。他突然想起一个在关卡的人,这个人很有可能见过叶凡。那就是老甘,不管是天晴还是下雨,他每天都会坐在一个小遮雨棚下面的座椅上,那遮雨棚就在村子绿地中央的橡树下面。但前一天,他竟然没有见到老甘,这是因为——非常异常地——当警官展开取证问询的时候,老甘并没有在他的惯常的座椅上。老甘当时在村庄,参加他最小的孙子的婚礼,他的小孙子和村庄的一个女人结婚了。但现在他已经回来,可以接受问询了。那老先生的精力十分充沛。过不了多久他就满八十五岁了,但又强壮又热心,他自夸说,尽管他的耳朵可能有一点听觉上的小毛病,但感谢老天,他的眼睛还跟以前一样灵光。
是的,他还记得十八日星期四,就是那个可怜年轻人的尸体在平铁上被发现的那天。那天天气真不错,只有晚上的时候才有一点风。他总是很注意任何经过的陌生人。他记得十点的时候看见一辆大的敞篷车,是一辆红色的车。他甚至还记得车的号码是多少,因为他的曾孙,他是个机灵小鬼——注意到了车上的号码很好玩。010101。当老甘十八岁的时候,他每天早晨四点钟就起床,一直在田里劳动到太阳下山,甚至更晚,为的就是赚钱,而且他觉得这时他一点坏处也没有。他在十九岁的时候结婚了,养了十个孩子,其中的七个现在还活着,都还精力旺盛。什么?哦是的,那车在一点的时候回来了。老甘刚刚从餐厅出来,在那里喝了一瓶啤酒,然后他看见那辆车停在门口,那位在小路边扎营的男人从车里出来了。车里还有一个女人,打扮得很光鲜,但在老甘看来真是太做作了。在他的那个时代,女人不会为自己的年龄大而不好意思。不是说他不喜欢女人尽力打扮自己,他赞成社会进步,但他觉得现在她们搞得太过头了。马洪,这就是那个男人的名字,向他说了早上好,进了餐厅,接着那辆车开走了。什么?是的,他看见了马洪离开。根据钟声判断,那是一点半。那个钟可真是方便啊。有人两年前用自己的钱装了它。是的,他的确记得那天下午有一个奇怪的年轻人经过村庄。他当然可以形容一下了,他的眼睛没有什么毛病,他的记忆里也没有毛病,感谢老天!只是他的听力没有那么好而已,但是,就跟警官可能已经注意到的一样,你只要稍微大声说清楚一点,那老甘就可以听得很清楚了,但现在的那些年轻人总是嘀嘀咕咕不把话说清楚。那个家伙有些驼背,像是在城里长大的,戴着大眼镜,背上背着一个小包,还有一个帮助走路的长棍子,大家都爱用那种棍子。他们称呼这种人为徒步者,他们都有长棍子。不过,任何有经验的人都可以告诉他们,步行的时候没有任何东西比拐杖更有用。因为,这有个很好的理由,你扶着它比扶着长棍子要舒服。但年轻人们从来都不听这些道理,特别是姑娘们,他觉得,她们也做得太过头了。她们光着腿,穿着短裤,像踢足球的一样。尽管老甘不是太老,也不是不喜欢看姑娘们的腿,但在他那个时代,姑娘们从来不露出她们的腿。不过他知道,男人们为了看一只光溜溜的脚踝,走上一公里的路都愿意。
警官用尽最后所剩的精力,来问最后一个问题:“那个年轻人是什么时候经过的?”
“什么时候?你用不着大声喊,小伙子。也许我的听力的确不好,但我又不是聋子。”
“的确如此,”警官说,“我只是想问你,你什么时候看见这个戴着眼镜还拿着长棍子的家伙经过村庄的?”
“就是在两点钟,”老甘得胜似的回答说,“就是在两点钟。为什么?我跟我自己说:‘你该去喝口酒了,而且餐厅在两点关门,所以你最好快一点。’这时那个人径直从村庄的方向过来,直接穿过,走向老乔小路。所以我说:‘你看起来风一吹就倒,像是从雪碧汽水里长大的一样,只有气泡,没有躯干。’我是那么自己跟自己说的。我还说:‘老甘,这似乎是在提醒你,是时候再去喝一瓶啤酒了。’所以我喝了第二瓶啤酒。当我走进酒吧的时候,看到那儿已经是两点钟了。但酒吧里的钟总是快了五分钟。”
警官静静地接受了这个打击。夏想错了,完全错了。两点钟的不在场证明已经被清清楚楚地证明了。蒋天生是无辜的,李峰是无辜的,叶凡也是无辜的。现在只需要去证明,那匹母马也是无辜的,那么整个关于蒋天生的推论就会像一副多米诺骨牌那样轰然倒下。
他在村庄绿地上遇到了夏想,跟这个沮丧的天才交谈了一会儿。
夏想看着他。
“你身上有火车时刻表吗?”他最后开口说。
“时刻表?没有,夏想。但我可以拿一个来。或者我可以告诉你——”
“不用麻烦了,”夏想说,“我只想知道下一班火车是什么时候。”
警官盯着他。
“那匹母马有问题,”夏想说,“它当时在平铁,看见了谋杀的完成。”
“但我还以为,夏想,你已经证明那是不可能的。”
“的确。但这是真的。”
夏想把他的结论汇报给了局长,发现局长正在痛苦地大发脾气,神经崩溃。
“那些帝都的家伙把李峰给弄丢了,”他直截了当地说,“他们追踪他到了报社的办公室,在那里他拿到了一张赏金的支票。他立刻就兑换了现金,然后溜进了一个很大的运动商城,那种地方都是电梯和出口。长话短说,他在那里把他们都骗了,现在已经消失无踪。我还以为可以倚仗这些帝都警察的,但现在看来我错了。真希望我们从来都没遇上这个棘手的案子。”局长难过地说,“现在你说,那匹马当时在场,又说它不在场,又说这些有可能骑它的人当中没有一个人实际上骑了它。你接下来是不是要说,是它用自己的马掌割了那家伙的喉咙,然后把自己变成了一只海马?”
夏想很无奈地回到了酒店,发现有一个口信在等着他。是下午从帝都的一个办公室传过来的:
在这里工作进展顺利,希望很快可以得到结果。
不用想,一定是陈轩霖的口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