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曹志强原本的打算,是把《血染的风采》这首单曲,当做自己人生中的首发单曲的,而原本的首发时间,是定在五月二十五日。
只是因为这个月正好要准备预考,以及重新灌录黑胶唱片等一系列原因,所以首发时间就继续往后拖延下去,改成六一儿童节首发。
既然是六一儿童节首发,《血染的风采》就不太合适了。
因为《血染的风采》虽然的确很打动人心,也被历史证明过是首很不错的畅销歌曲,但内容过悲,跟六一儿童节的欢快气氛就有些相冲突了。
所以,曹志强最终决定在六一儿童节这天,首发《红旗飘飘》这首歌的单曲。
《红旗飘飘》激昂奋进又积极向上,还带着点欢快的气氛,跟六一儿童节倒是相得益彰。
毕竟这时期的六一儿童节,十四岁以内的儿童都是要放假一天的。
然而,儿童放假一天,家长却不会放假,所以这时期的儿童过六一,最大的乐趣除了疯玩,就失去书店看书买书。
因此,通常在六一儿童节之前,各个机关事业单位跟国企单位,都会给职工发一些购书卷,然后倒了六一儿童节这天,孩子就可以拿着购书卷去书店买书。
当然了,也不是只能买图书,像录音磁带这些东西,也是可以买的。
因为所谓的购书卷,基本都是新华书店发给各个单位的,拿着这些东西去新华书店消费,只要新华书店里有的东西,都可以买。
而新华书店此时不光是卖图书,还卖录音带、录像带、黑胶唱片、文具跟乐器等等各种东西,可说就是个偏向文教体系的小商场了。
大点的孩子可以自己来买,但大多数情况,还是家长带孩子来买。
只是因为很多人还上班的缘故,带孩子来新华书店逛的家长,大多数是不上班的家庭主妇,或者爷爷奶奶。
那么巧,曹志强的那首《红旗飘飘》,首发就是在新华书店发售。
没办法,谁让曹志强跟新华书店的总经理现在关系好呢。
红光出版社也好,华夏音像公司也罢,都是正经国字号。
国字号出品的商品,当然可以去新华书店上架啊。
因此,早在六一儿童节之前,大量《红旗飘飘》的录音磁带跟黑胶唱片,就已经进入了新华书店,并且还在最显眼的位置,甚至还贴了不少广告标语。
广告语也很有意思:“阿强出品,必属精品!红旗飘飘,为国喝彩!”
嗯,这个阿强,指的就是曹志强的艺名。
是的,曹志强没有继续用“强子”这个名号,而是又开了一个“阿强”的小号。
主要是吧,强子这个笔名,本来就是当初曹志强起的一个带点调侃味道跟痞子味的名字,其实跟现在的主流并不符合。
简单说就是不怎么高大上,太土了。
不过既然已经出名了,就只好继续用了。
但是,曹志强并不想把强子这个笔名,继续用在歌手身上。
他觉得吧,最好还是分开比较好。
虽然笔名艺名分开,会少很多流量,不过这一点他并不担心。
只要作品好,小号也会一飞冲天,根本不需要原来的笔名帮忙。
强子嘛,以后就好好当他的诗人吧。
至于音乐人这个名头,就交给阿强好了。
真正的音乐人,就要凭实力说话,而不是凭借其他因素。
好吧,这都是对外的说法。
真实情况呢,是曹志强单纯觉得强子这个笔名,不太符合歌手的身份,所以就改叫阿强。
反正之前曹志强开的小号也不少了,也不差这个阿强了。
曹志强嘴上说着实力取胜,实际上可不仅仅是是推出作品就完事儿的,他还打了广告!
没错,就是打了广告,而且是几乎免费的广告。
可以这么说,也正是因为这个广告,曹志强才把首发单曲日推迟到六月一日发行的。
其实打广告,此时的国内已经不是新鲜事了。
一般来说,此时要在国内打广告,要么就是登报纸,要么就是上杂志,这是两种最普遍的方式。
然后就是电台跟电视台了。
只不过这时期,像电台跟电视台这种单位,已经不是1979年那种随便一个补酒都能打广告的时代了。
《基因大时代》
这时候,想在电台跟电视台打广告,不光是价格要高出很多,还得经过层层审查。
拿中央台为例,想在中央台打广告,不光要出大价钱,还得经过央视广告部门的许可才行,不是随便什么杂牌子都能上的。
曹志强想要卖录音磁带,很明显是不符合上电视台广告栏目的。
但是,曹志强另辟蹊径,搞出一个公益广告的项目。
当然,这个项目呢,一开始曹志强还没想到,始作俑者,或者说启发者其实是他的录音师陈光明。
想当初,曹志强刚搞出一个华夏音像公司之后,因为还没有自己的录音设备,只能去租用其他单位的设备。
当时,曹志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央视。
靠着跟央视总编室陈汉原陈主任的关系,曹志强可以租用央视的录播室录唱片,而陈光明就是他的录音师。
一开始,曹志强只是正常的录唱片,也就是在录音室里自弹自唱,然后被人记录下来,回头经过一些细微处理,就可以当做母带,去灌制唱片了。
虽然过程简单,但这时期的国内录音带大都如此。
不过,后来曹志强在录制《如愿》的时候,陈光明说,曹志强的歌曲都如此激昂振奋,动人心扉,只是听歌太可惜了,要是能制作一个战争电影,当做电影主题曲,边看边听就好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那时候的曹志强已经打算把唱片推广上市,听到这个话,立刻就想到了tv这个东西。
tv这玩意儿,此时在国外已经出现,但在国内还没引入。
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原因,倒不是电视机数量不足。
国内此时的电视机普及率虽然不高,但绝对数量却是很高的。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国内缺乏相关的意识跟团队。
早期的央视,整体思想还是比较保守的,节目制作方面也乏善可陈,只是因为电视台数量太少,大家基本只能看那几个台,加上娱乐方式奇缺,央视的覆盖面最大,所以才造成收视率的奇高。
但是,这不等于央视现在不能做tv这种形式的音乐电视节目。
嗯,或许单独开一个tv频道的话,此时还不是时候,但是制作几个tv节目,在央视频道播放,那还是没问题的。
制作tv不是问题,难的是怎么说服央视同意播放他的tv。
很明显,如果是单纯当做广告,卖华夏音像公司的唱片的话,还有些困难,主要唱片这种产品,目前很难通过央视广告部门的审核,因为不够高大上。
同样道理,推广《江湖行》这套图书也不合适,也不会被通过的。
思来想去,曹志强决定另辟蹊径,干脆提前搞出公益广告这个玩意儿。
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广而告之”!
有了这个想法后,曹志强就找到央视总编室的主任陈汉原,把他关于“广而告之”的想法说了出来。
嗯,基本上,曹志强都是照搬后世“广而告之”的想法。
基本内核非常的积极向上,也就是拍摄一些非盈利的,公益性的广告,歌颂道德风尚,配合政府宣传,倡导大家讲文明,懂礼貌,尊重科学,爱党爱国。
内容可以多种多样,可以是讽刺,可以是歌颂,可以是短片,可以是歌曲,可以关注当前热点,也可以回忆往昔峥嵘岁月,反正怎么积极怎么来。
时长嘛,不用多,不超过一首歌的时间就可以了。
别说,这个想法一提出来,陈汉原立刻就有了兴趣。
然后曹志强顺势推出他的第一个tv型公益广告——《红旗飘飘》!
这个tv的拍摄也很简单。
就是主要拍摄一下三人国旗班升国旗的情况,再拍摄一些人民群众在升国旗的时候,自发站在旁边观看升国旗,且热泪盈眶的情况,还要拍摄一些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
除此之外,当然还要有曹志强本人穿着中山装,在国旗下、在长城上、在工人前面,在农民前面,在小学生前面,表情或肃穆,或忘我的独自演唱的样子。
把这些片段剪辑汇合起来,再配合《红旗飘飘》的背景音乐,就是一个很出色的tv了。
把这个想法一说,陈汉原非常动容,很快就找到相关领导过来。
相关领导一听这个项目的理念,再一听曹志强之前已经录好的《红旗飘飘》这首歌,瞬间就泪花洒落,直接拍板就这么定了。
就这样,广而告之栏目组正式立项。
这其中,曹志强本人成了节目组的顾问,华夏音像公司则是这个栏目的独家赞助商。
换言之,广而告之的栏目组经费,央视一分不给,全都是靠栏目组自筹。
目前来说,是全靠华夏音像公司这一家单位支持,今后可以酌情向其他单位招标拉赞助。
央视也不是啥都不出。
央视出人出设备,还出节目时段。
但相关的制作费用,比如耗材啊,伙食费啊,职工补贴跟差旅费啊等等,都得华夏音像公司来支撑。
其实这很良心了,因为这些费用其实不算太高。
而央视此时也是不得不如此,实在是此时国内正在搞革新,央视也在革新范围内,简单来说就是新节目可以搞,但资金没有。
当然了,如果搞好了,也不是不能找其他部门要资金。
比如团中央等部门,也不是不能打秋风的。
所以说,至少在1983年,央视的日子也不好过啊。
总之,领导过关了后,拍摄自然不成问题。
央视别的没有,摄制组那是齐全的,甚至是超编的。
没听错,央视此时的摄制组,真的是超编的。
实际上,八十年代初,央视的制作人员跟后勤人员是相当多的,原因么,懂的都懂。
后来经过了不断的改革,才被不断的精简下去了。
当然,这里说的是制作跟后勤。
央视的前台主持人之类的,还基本是一个萝卜一个坑。
主要原因是央视节目时长就那么多,节目组就那么多,而每个节目组能镇得住场子的主持人也就那么几个。
比如赵中翔老师,此时已经是央视一哥了,相对来说,陈夺老师都还要略逊一筹。
自然了,像这种新出的节目,肯定不能让赵老师这种一哥去主持。
实际上,按照定义,这个《广而告之》的栏目,根本不需要主持人,需要的是内容本身。
按照曹志强的说法,不需要搞什么片头片尾浪费时间,也不需要搞什么主持人出来讲解跟说教。
就直接上片子,直接用内容打动人心,直接让观众自己琢磨其中的内涵。
因为是直接上片子,所以必须要内容集中且精干,要比小品更精悍,冲击力要更强,而且一定要有好的背景音乐。
画面跟音乐相结合,才能在视听方面达成足够的冲击。
嗯,其实曹志强就差说直接搞tv了。
不管怎么样,节目组有了,经费有了,第一个节目的创意计划,甚至背景音乐都有了,可说是万事俱备。
拍摄过程很顺利,毕竟此时不需要太多复杂的技术镜头,就是把一些曹志强说的那些镜头拍好,然后再去芜存菁,剪辑到一起,最多是光影变化注意一下,突出一个从黑暗到黎明。
这样的一个画面,配合《红旗飘飘》的背景音,那就完美了。
与此同时,为了拍好这个正能量的公益广告,节目组在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的组织下,还专门请了中国交响乐团跟中国交响乐团的合唱团来伴奏。
在交响乐团以及合唱团的伴奏下,在曹志强那独特嗓音的倾力演唱下,共同谱写出一曲相当振奋人心的《红旗飘飘》!
这种配置,可远比曹志强自己拿着个吉他,在录音师自弹自唱要强太多了。
甚至是,曹志强还忍不住把这次合唱版给录了音,征得交响乐团同意的情况下,重新制作了一版交响乐版,直接做成了黑胶唱片。
换言之,黑胶唱片版的单曲,直接就是交响乐版,不是录音磁带版的自弹自唱。
与此同时,交响乐版以后也会在今后的音乐专辑合辑中出现。
值得一提的是,把中国交响乐团伴奏的版本,顺便录制成唱片发行这件事,交响乐团本身原先是不要钱的。
因为这本身是个政治任务,而中国交响乐团此时也不是个盈利性组织。
但是曹志强还是坚持要给交响乐团来参加过配乐的人,包括每一个参加过的人分红。
具体分红比例,他还自己写了个合同,写明具体的分成比例。
是的,就是他自己写了个合同,强行拉着交响乐团负责人签字按手印,还拍了照留念。
按照曹志强自己写的合同,只要是有他们参与的交响乐版本的《红旗飘飘》发行,那么交响乐团就可以获得该产品发行纯利润的百分之十。
是的,是纯利润的百分之十,不是定价的百分之十,区别可大了去。
这个公司纯利润,是指华夏音像公司发行这首歌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剩下的那部分利润。
如果发行的唱片是专辑,歌曲不止这一首,那么就简单的除以专辑歌曲数目。
总而言之,曹志强不能让那些人白干活,市场经济,多劳多得嘛。
嗯,这是好听的说法,其实曹志强这么做的本质,是想拉拢这个交响乐团,以后不但可以合作的更顺畅,而且万一今后要维个权啥的,也人多势众不是。
就这样,经过忙碌而匆忙的准备,央视的这个广而告之节目,也就是《红旗飘飘》这个倡导大家热爱国旗热爱生活的tv,不,是公益广告,就在五月三十日星期一的午间新闻之前,第一次正式播出。
没错,按照计划,这个节目是在午间新闻之前播出,播完之后就是午间新闻,就时间段来说,其实已经很不错了。
播出方面,是每一期节目连续播一周,每周一换。
换言之,到了六一儿童节这天,这个《红旗飘飘》的节目已经连续播了两天。
节目效果嘛,那只能说是相当的好。
大家有没有从节目中感受到爱国情操不知道,至少《红旗飘飘》这首歌,已经被广大观众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