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家大婶家住了几日后,郑七和陆玲珑才起身离开。
“小木头,现在我们身无分文的该怎么办?”进到功曹城中的陆玲珑被外城中商贾卖的各色物品给吸引住了,牵着她的枣红马足足逛了半个时辰,却仍觉得还未看够。
“小姐,要不就把这匹枣红马卖掉吧,反正它跑不快,又浪费粮食。”
“你才浪费粮食呢,我就是把你卖了也不会卖它的。”
“那小姐把你肩上的狐裘买掉吧。”
“不行不行,这是我父亲上次庆生送给我的礼物。”
“那今晚我们住哪呢?总不能睡大街上吧。”郑七面露难色,却没注意到陆玲珑盯着他腰上的长剑已经看了好久,“小姐别啊,这是当年师父入门时候送给我的剑。”
“别急嘛,你不是还有一把新的剑。等以后我们有钱再把它赎回来。”陆玲珑一把抽出了郑七腰间的长剑,血红色的剑身晃住了许多行人的眼,待郑七追过去时她已经把剑当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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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来两间客房。”陆玲珑拿着当掉郑七的剑换来的钱酒足饭饱后大摇大摆地进了一家叫“墨明居”的客栈。
“小姐省着点用,这样花怕撑不过出城啊。要不我和你挤一挤吧,我睡门口的地上,你睡窗边的床上。”郑七扯了扯陆玲珑的衣袖,在她身后小声嘀咕着。
“谁要和你挤一起住,就这样定了。老板再给我的枣红马喂上三斤上好的草料。”说着陆玲珑丢给掌柜一块碎银,她荷包里满满当当的银两全都是用郑七的剑换来的。当铺老板付银两的时候她也吃了一惊——虽然说她当的是死当,压根没有想过把剑赎回来,但是这把破剑也不值那么多钱啊,他父亲的兵器库里像郑七手上的这把血刃长剑不说有一万把,也有一千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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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功曹城中静的只听得到远处寺庙的钟声。
然而住在陆玲珑隔壁的郑七翻来覆去却怎么也睡不着,他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这功曹城的外城实在是太过繁荣了,实在不像是农家大婶说的被白衣剑客罗凡屠过一遍的样子;而今日他们遇到的城中居民全都是壮年男子,街上就连七老八十的老妇人都看不到。
“嘭!啪——呜呜......”隔壁房间传来的声音将罗凡的思绪拉回现实,“不对小姐出事了!”
作为一个剑士,他的听觉必须比常人敏锐,因为两个剑客相斗的时候,剑击中对方实际的位置和自己出剑时预想的位置常常会有偏差。这时候如果你用眼去看自己的剑打在对方身上哪个位置是来不及的,反而会被对方抓住破绽,必须用耳朵分辨刚才自己的剑击中了对方身体的哪个部位。万物万声,人体不同位置被剑击中后发出的声音也是不同的。
刚才的“嘭”是瓷器落到地上摔碎的声音,而“啪”是陆玲珑挥出鞭子抽中人身发出的声音,而最后的“呜呜”则是陆玲珑被人捂上嘴后发出的声音。把这几个象声词结合在一起得出的结论就是——小姐被人夜袭捉走了!
郑七反身一脚踢开小姐的房门,只见房中除了花瓶碎了之外,衣服首饰和财物都没有被人动过,而窗户大开着。郑七顾不得其他,便从窗子上跳了下去,顺着屋顶上瓦片的痕迹追向对方。
夜袭陆玲珑的人的脚步看起来很慢,有时候甚至停下来走几步,再回头看看郑七追到哪个位置了。好几次郑七向前再迈一步似乎就能抓住他了,但是对方却像是滑溜的泥鳅一样——你此时与他只差分毫,下一息却和他远距千里。
憋屈,就好像是小孩子向大人讨着蜜糖吃,却不料大人在将糖塞入小孩口中的最后一刻将糖抽出,猛然塞入自己嘴里。
不知不觉,郑七已经追出了好远,来到了内城外。他抬头透过城墙上的火把看到城墙中央的匾额上题着“棋妙阁”这几个字,而奇怪的是尽管内城的墙上虽然灯火通明,却没看到一个守城的士兵。
当郑七追入内城后却发现更为奇怪的事——这内城中大大小小的地方上全画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圈,圈与圈之间有几个黑色的脚印,黑色脚印的周围还有无数淡白色的脚印。而自己追赶的人每一步都精准地踩在黑色脚印之上,不差分毫。
“愣着干嘛啊,追上来呀!”那夜袭陆玲珑的男子向站在城门口的郑七大喊道,随即钻入一间宅院之中。
此时郑七才看清了那名男子的样子——一身青色长衫,两耳垂着一缕银丝,面容清秀稚嫩,声音却格外苍老,铁扇似的胸从衣物间透出,脚上棕色的长靴上绑着黑色的布条,看向人的眼睛似醉似迷,却掩不住深深的眼袋露出的疲倦。
这人诱我深入内城不会有什么埋伏吧?
虽然郑七脑海中闪过这样的想法,但此时的他也顾不得其他,莽撞地冲入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