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我要吃彩虹鱼脆脆,您带我去买几个吧,我一点儿也不贪心,只要吃饱就足够了!”
“主人,咱俩儿玩躲避老鼠吧,无聊死了!”
“主人,人家身上痒死了,快去买一个舒爽喷湿器,我爱洗澡,身体好好,我更爱主人,跟我洗澡!”
“主人,澡洗完了,麻烦再来一个超炫电吹风,让我和你一起吹吹风!”
……
一个月前,远在华夏国的一个QQ好友,送给了纽约华裔巡警齐鄂一个宠物蛋。
这个宠物蛋的性别是GG,魅力值、智力值、武力值竟然统统都是可怜的“0”,齐鄂本来打算拒收的,但俗话说,千里送鹅毛,礼轻人意重,着实是盛意难却,再者说这个宠物蛋是七十二代,正好与他齐氏七十二代传人相吻合,也就硬着头皮收下了。
“小家伙,快到我碗里来!”这个宠物可不像齐鄂家里那只中华田园犬那般听话,根本没屁颠屁颠跑上来献媚,而是“哧溜!”一声,风紧扯乎了。
齐鄂几乎寻遍了电脑屏幕,那个小家伙还是不知所踪,正在失落之际,不知从哪里传来了一个调皮的声音:“主人,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嘟嘟,我看咱俩儿也是有缘,刚分开了这么一小会儿,你就想我了呀!”
齐鄂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之后,才发现这只小企鹅原来鬼使神差地钻进了他的肚子里。
从那时起,嘟嘟这厮便不分时间、地点的纠缠他。
不得不说,嘟嘟完全是一个天生吃货。如果买别的东西也还罢了,纽约可是一个购物天堂,只要有美刀在手,想要什么都成。可这个小家伙要的东西很奇怪,沃尔玛和好市多都没有,光是那个劳什子的彩虹鱼脆脆,就让齐鄂几乎跑遍了布鲁克林的大街小巷,才在一个偏僻的小卖铺里找到了。
更让齐鄂叫苦不迭的是那个躲避老鼠的小游戏,让他不知摔了多少个跟头。
按说齐鄂学过几年咏春,又在警校里练过擒拿格斗,身手相当灵活,躲避几只模拟小老鼠的攻击,应该闭着眼睛都能做到。
谁知老鼠从开始的几只,每天都在成倍增长,到了后来,他面对的已经是密密麻麻、无孔不入的老鼠大军了。
这些模拟老鼠不但样子与真老鼠一般无二,而且身上带着电,倘若被它咬到或者碰到,那种又酸又麻又痒的滋味着实令人难以消受。为了躲避这些“电老鼠”,齐鄂身上经常摔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被咬到的次数也是不计其数。
可恨的是,嘟嘟这厮眼看齐鄂吃苦受罪,反而一个劲的热嘲冷讽,“笨警察,连几只小老鼠都对付不了,怎么抓坏人呀?”
齐鄂也想过和嘟嘟玩玩冷战,对其不理不睬、不管不顾也就罢了,不曾想“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小嘟嘟只是轻轻打了一个喷嚏,皮笑肉不笑地说了句:“主人,随便你,只要你一见到菲奥娜,我便让你大小便不能自理,看你如何自处?”
菲奥娜,何许人也?
菲奥娜是纽约警局布鲁克林日落公园第七十二分局的重案组探员,齐鄂心目中的女神。
从字面来讲,“菲奥娜”就是真白的意思。这个菲奥娜警官还真是名如其人,不但皮肤白皙,一张脸吹弹可破,而且身材火爆,一双美眸风情万种,号称纽约第一警花。
随地大小便就已经让齐鄂难以接受了,要是当着菲奥娜的面随地大小便,那成何体统?
俗话说,“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
俗话又说,“叔叔能忍,婶婶也得忍。”
牛叉如芭蕉扇护身的铁扇公主,不也是对钻进自己肚子里孙悟空服服帖帖吗?无可奈何的齐鄂只得选择了妥协。
妥协的好处明显,最起码不用当着女神的面随地大小便了,再就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齐鄂被老鼠咬到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
但副作用同样明显。被完全完全打乱生活节奏的齐鄂,像丢了魂似的,巡逻途中也总是心不在焉,常被同事视为笑柄。
……
看样子这应该是秋高气爽的一天,但是齐鄂却一点儿也“气爽”不起来。
一大清早儿,他就被那个调皮的小家伙嘟嘟赶下了床,先是躲避成千上万只模拟老鼠的袭击,又步行了十几公里,才在日落公园附近买到了一个圈圈冰激凌,然后囫囵吞枣地咽进了肚内,你说这心情能好吗?
七点五十分,齐鄂皱着眉头走进了第七十二分局的大门,忽然背后传来了一个声音:“齐,我这儿有件小事,麻烦你去做一下。”
不用回头,齐鄂听出来是副队长约翰逊的声音。
这个约翰逊虽说官不大,但在第七十二分局里可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据说他与布碌仑八大道华社的黑帮关系密切,更是与分局长安德鲁好得能穿一条裤子。
尽管打心眼里瞧不起这厮,但官大一级压死人,齐鄂不得不扭过身来,“副队长,有事只管说。”
与华夏国喜欢把副字去掉的称呼习惯不同,在纽约,队长是队长,副队长是副队长,不能随便乱喊的。
约翰逊是个不折不扣的白人,身高少说也有一米九,不过三十来岁,典型的鹰钩鼻子,帅气又硬朗,就像是一个大号的刘德华。
他拍了拍齐鄂的肩膀,说:“齐,你到大都会拘留中心提一个犯人,务必在十点半钟之前送到南区联邦地方法院出庭,否则,陪审团的那帮大爷们可就要说拜拜了。”
“押送犯人?”齐鄂着实有着意外了,“副队长,这可是联邦法警的差事呀!”
约翰逊意味深长地笑了,“这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案子,法警局人手不够,所以他们的阿尔达里奇队长才托我帮一个小忙,你说我能不给他这个面子吗?”
说着,约翰逊递过来一份文件,意思很明白,这桩差事你不接也得接。
“好吧!”齐鄂接过来档案袋,随手打开一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照片,那是一个金发女郎,明眸皓齿,娇艳如花,名字唤作娜丽莎。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不会吧,让自己单枪匹马押送女犯人?按照规定,怎么着也得让一个女警员同行吧。”
齐鄂琢磨着,想请约翰逊下令,让菲奥娜与自己同去,那就是美事一桩了。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副队长……”齐鄂抬起头,却见约翰逊已经进了自己的办公室,并且“啪!”地一声,一下子把门关得死死的,根本不给他讨价还价的余地。
这事透着古怪,但齐鄂知道,此时再去找约翰逊只能是自讨没趣,执行命令才是唯一的选择。
“娜丽莎,名字不错,长得更是不错!”齐鄂又瞧了几眼娜丽莎的芳容,不得不说,还真是个尤物,纵使与女神菲奥娜相比,也是春兰秋菊,各擅胜场。
“虽然不能与女神同行,但押送这样一个魅力十足的囚犯,何尝不是美事一桩呢?至少也能养养眼,比在八大道上压马路强得多了。”
齐鄂一下子想开了,一路吹着口哨出了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