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醒来的时候,头痛得爆炸,他已经一个月没有睡好了,但是今天依然不能休息,他得起来工作,这就是生活。
他熟练的拉响风箱,往炉子里加柴,锅炉就着火了,然后他拿起一大堆石头,扔进锅子上面烧。当铁还不是铁的时候,它就是一块石头而已。
这一个月来锅炉的火就没停过,所以不需要点火。
他很快汗流浃背,他把衣服脱光,只剩下一条肮脏得发黑的短裤,穿着一双干草鞋,这里一定要穿鞋子,不然地上杂乱的石头或者铁渣会刺穿你的脚。
他已经一个月没洗澡了。
他拿起长杆勺子把烧好的铁水绕到充满水的石头器皿里,然后蒸腾出大量的水蒸气。
他放下勺子,左手换上大钳子,夹起那块稍微凝固还发红的铁块,放到打铁墩上,右手拿起锤子就敲打着,铁块红色减退,他又把铁块放进火力烧,烧得通红又拿出来用锤子敲打。
铁水中含有其他杂质,例如石头,只要不断敲打,铁块中的杂质就会被打出来,如此铁做成的铠甲才会坚硬,剑才会锋利。
那块铁打得差不多,就有点像剑的雏形了,他又拿起一些粉末,撒到铁块上继续敲打。
这是一种叫做珞的金属,溶解在铁里,可以让铁更坚硬。又因为这种金属比较贵,所以一般只放进武器上。
而他现在打造的是标准1米1长的剑,只需要手一抓那么多的量的珞粉,而现在放珞粉的那个大桶已经见底,也就是说这一个月他已经用完一桶这种粉末了。
很快,这把剑已经完成,他在剑柄上用刀具雕刻出一个玫瑰模样的雕刻,然后染成玫瑰红色。然后这把剑被扔到一个水池里,如此这一把剑算是完成了。
然后他有拿出一块铁出来敲打,一把一把剑就做好了。
珞粉已经用完,这是天已经全亮了。他伸了个懒腰,搓了搓眼睛,头依然痛的爆炸,他想休息一会儿。
这时一个身材胖大的又肮脏的中年男子拿着一大块面包和牛奶进来,瞄了一眼装珞粉的桶,然后笑呵呵与他说:“臭佬,早餐时间,看来能赶得及在今天之内交货。”
他吐了一口沫,没跟他老板经常喊他臭佬这个花名计较,因为今早伙食不错,有牛奶,他拿起早餐就狼吞哭咽起来。
满足地打了个饱呃,他边换了一把更大的长杆勺子:“肥佬,如果你再收不到钱,没工资发,我可就不跟你打工了。”但凡大客户都是军队来收购,但是往往他们拿到货也不会马上给钱,除非他们心情很好。
那肥佬老板双手拿起大锤子,配合已经把大铁块放到打铁墩上面的他,用力地敲打着:“这次客户是那啥学院的,他们要是不给钱,我就去废了他们。”
这一大块铁造的是身甲,无缝连接的身甲需要一大块铁矿造,制造的顺序一定要从细节到整体,一气呵成。然后护腿、护手、护肩之类就简单得多,得要分开做,完成之后再与身甲链接上。
而肥佬铁匠铺造的铠甲技术比较先进,他们可以用铁片和用铁丝做成的锁,把护手护腿护肩护膝链接起来。
而之前的铠甲除了上衣,其他都是用绳子绑在身体上的,相当麻烦。
而肥佬铁匠铺的铠甲,身甲与护肩是有铁片和铁丝锁连起来,对这些缝中有了保护。这也是这个小小铁匠铺生意特别好的原因。
他从13岁开始打铁造铠甲,造了10年,熟悉里面任何一个环节,他乐意告诉你造任何铁制品的事。
晚上,20套铠甲也已经完成,他们俩刚想歇息,那衣穿紫色大衣有玫瑰刺绣的人就来收货了。跟着他来的人马上进来点数,一共500套铠甲,500把剑,全部造齐,而且30天内交货。
紫衣人听完手下的报数,然后就让他们搬铠甲和剑进马车上了。
紫衣人似乎觉得这里面很恶心,他用手在面前扇了两下,想把这里的臭气扇开:“我是玫瑰城贵族学院负责收货的,你们已经按时按量完成了,拿我就拿走了,钱在这。”然后他把一袋子金币交给肥佬。
紫衣人走了,刚出去就拿出毛巾擦了擦手,他决定的快点回家洗澡。
铁匠铺里,肥佬拿着一袋子金币在手上把玩着,已经笑得看不见眼睛了,他把金币拿出来,这里有3个大大的刻着国王的金币,有2个中间大小刻着玫瑰城主的金币,还有1个小的刻着玫瑰城主女儿的金币。
没想到这次他们出铁矿石,出珞粉,出木材,这能赚钱的东西他们都出了,还以为没多少工钱。怎知道学院竟然发了比那500套装市场价还多好多倍的钱,多多少他不知道,他第一次看见国王金币,果然贵族就是贵族,不缺钱。
他正玩得开心,怎知旁边伸出一只手:“肥佬,快给我钱,你还差我3年1个月的工资。”
肥佬拿出1个最小的金币放到他手上,然后嘿嘿道:“阿尔特留斯,你看这金币够你10年的工资了,那么你再在我这里干6年11个月就好了。”
阿尔特留斯无动于衷:“换个大的。”
“嘿嘿。”肥佬拿出一个国王金币,然后把那4个金币收起来,把国王金币要放到他手上,怎知肥佬手一推,就把阿尔特留斯手上的小金币推在地上,然后拔腿就跑。
阿尔特留斯马上捡起来,追出去,那肥佬已经不见影子了,心想他肯定去了妓院,可不要被人抢了,然后回来找我要。这事情他肯定做得出来。
阿尔特留斯一直以来睡在铁匠铺,也没什么地方可以去,妓院这么花钱的地方他从来没去过。现在还是去睡觉吧,头痛的快要爆炸了。
他看手上的小金币,上面看起来是一个妹纸。管不了那么多,他把金币含在嘴里,然后回去铁匠铺睡觉了。
第二天,阿尔特留斯感觉头终于不痛了,在铁匠铺里洗了个澡,把工作服洗了,换了套干净的衣服。这肥佬居然不回来铁匠铺,平时没事他都会过来的,因为他负责收钱。
阿尔特留斯想了想,既然他不来,那我就放假了,首先,去填饱肚子。这么想就这么着,他出了铁匠铺,把门锁好,反正有钱儿,走远点吃点好吃的。
他很少出门,平时住在铁匠铺,每天都有好多工作要忙。难得出门,当然要到处走走。
找了间看起来不算太高档,又比自己平时吃的档次略高,阿尔特留斯大吃了一顿。仅需30铜币,也够奢侈的。他吐出口里的金币要结账,这把这里的老板吓了一跳,因为老板不够钱找给他,这需要找9个普通金币99个银币,70个铜币。
老板不认识这年轻人,穿着简谱,难道是清闲的贵族来享受生活了?于是老板决定请他早茶得了。
这让阿尔特留斯惊讶不已,原来有钱吃饭还不用付账,这就是贵族的生活?真爽啊。
他把金币又藏进嘴里,然后去服装店挑衣服,全身上下一套一下花了68个银币,也懒得砍价,就说结账就拿出那枚金币,怎知服装老板正那出钱箱准备给他找钱。居然找得开,阿尔特留斯夹着尾巴跑了。
看来高档店铺的老板还是挺有钱的,68银币的服装在他看来简直是天价,在平民市场2银币就能买得到。
玫瑰城分三个区域,内圈城中心是贵族的地盘,之后到的范围就是高档商圈,最外围是平民圈。玫瑰城富裕,最大的圈子是中层的商圈,而阿尔特留斯所在是中层与平民的交界处。
阿尔特留斯小时候住在玫瑰城的平民圈里面的福利院了,13岁就找了间铁匠铺学打铁。如今是他第一次来到距城中心这么近的地方。
里面的人都是着装整洁,头发梳得整齐,步速较快,昂首挺胸,面带微笑的人。而且和蔼,不歧视他人。
玫瑰城富裕,民风良好,而阿尔特留斯穿着玫瑰城的平民服装,就是玫瑰城的人,那帮平民都是干着城里最辛苦的活,没必要鄙视他们。
阿尔特留斯看到了很多玫瑰花,许多人都会在楼顶种植,这里气候适宜,土壤也适合种玫瑰,所以能种出稀有品种的极品玫瑰,玫瑰城因此出名。
玫瑰城还有另外一个商业非常出名,那就是这里妓院的质量很高,这个城市因玫瑰漂亮之后,很多各地高素质的女支女也过来,所以这里也因此出名,玫瑰城的妓院可是有管理,安全,有市场而且是合法的。
阿尔特留斯现在有钱了,但是他不想去嫖妓,因为他觉得手上的金币够他娶个媳妇并且安乐地生活一段日子了。
怀着这个美好的想象,他决定再深入转几圈,最好能找到看看高档的铁匠铺有什么不一样。
突然一把巨力把阿尔特留斯推开,他马上往街道边上摔去,他全身摔在地上,痛得要死。他马上把痛的叫起来的嘴巴合上,用舌头转了一圈,那枚金币掉出来了。
他冒了一身冷汗,身体弹起坐了起来,眼睛扫视地下,看到了那枚金灿灿的金币,滚到了街道中间停住了。这时一个马蹄正要踩下去。
阿尔特留斯直冲而去,向着那枚金币,用尽全身的力,就像挥舞那大锤子的力一样大。他撞开了一名穿着铁甲的卫兵,险些把他撞倒在地。
但是阿尔特留斯停住了,身后一名卫兵扯住他的衣服,让他怎么挣扎都挣扎不开。
不过阿尔特留斯这势头,吓了一下拉着车的其中一匹马,叫着,另外两匹马也停住不走了。
走在最前全身银色铠甲,头盔有白色羽毛,座下战马也同样穿着银色铠甲,缠着盾,骑士枪,重剑。那名骑士下马,走到阿尔特留斯面前问道:“请问你有什么事?”那声音中气十足,话语平淡,似是朋友说话般。
阿尔特留斯看清楚了,那名骑士铠甲胸前有玫瑰雕文,他是效忠玫瑰城的骑士。只是阿尔特留斯心里想着那金灿灿的东西,没听到骑士怎么说的。阿尔特留斯伸直手,然后蹲下,居然把上衣脱了下来,然后就冲去马下的金币处。
这一次马没有动,因为已经有士兵过去牵着马了。而且阿尔特留斯也冲不过去。
那名骑士不知何时打开头盔前的盖子,然后一手轻轻地拉着阿尔特留斯的手,像是拉着朋友去一起吃饭一样。
阿尔特留斯是怎么用力,也无法挣脱那只捉住他的魔爪。
此时马车上传来女声:“歌菲尔,发生什么事了?”她探出头来,正看到一名赤裸的男子站在那儿。
那手臂结实,不过就是细了点,胸肌很大,不错,腹肌有八块,很好,只是全身看起来比较消瘦,就像是一幅没有上颜色的画。
歌菲尔禀报:“一名路人闯进来,像是要捡东西。”
阿尔特留斯只看到马车是木头制成的,左边有一个小窗,窗外贴着纱布,窗内还有黑布窗帘,然后窗帘被来开,也看不到里面是谁。
现在这种阵仗,肯定是哪个贵族路过这里,贵族嘛,平民不要惹,因为法律就是先保护贵族,再保护平民的。
但是如果走了,那枚金币或许就会被别人捡了,即使现在想走,也已经被拉住走不了了。阿尔特留斯有点恼怒,难道昨天得到金币后,运气就用完了?:“我掉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想要捡回来。”
马车里女生挑衅的声音传来:“你可知道我是谁?”一马马车是为常人,二马马车是为贵族,三马拉车是贵族中的贵族。
阿尔特留斯不知道她是谁,但是知道她是贵族:“你是贵族小姐。”
不知道她是谁的,只有平民了,因为只有平民才不会去拉拢玫瑰城的女儿,而且平民也少见到她,既然是平民,不懂太多事,事态也不严重,就没必要怪罪他了。她说:“你掉的是什么东西?卫兵,去捡起来。”
阿尔特留斯看见卫兵捡起了那枚金币,想必贵族不差拿钱,也不会当着众人那他的钱:“那是我过去三年的工资,还有未来七年的工资。”
卫兵把金币举起,好让窗户里的城主女儿观看,那正是以城主女儿的头像铸的金币,她拿起来,一笑,推门走到木头建造的车厢外,站在木沿俯视着阿尔特留斯。这人居然拿着她头像铸的金币,那枚金币在玫瑰城通用,等价10枚普通金币。
歌菲尔骑士放开阿尔特留斯的手,走到马车前一跃而上,与城主女儿同站在木沿处,扶着她。
按理说,一个平民有10个金币也不出奇,那等于十万个铜币(把1人民币=1铜币这么看吧),如果一个平民的工资10年只有10个金币的工资就少得出奇了,大概占普通平民工资的三分之一。
她说:“你做何工作?”一个平民长得消瘦不出奇,但是消瘦得来身材却是壮实的那就奇了,而且皮肤不太黑,明显不是在太阳下工作的农民。她自认玫瑰城管理良好,没想到居然眼下就看到有平民工资如此少,而且拖欠三年工资。
阿尔特留斯回答:“我是一名铁匠,在铁匠铺打造铠甲装备、农具和建设材料的工作。”
她把手上金币递给卫兵,示意还给他,铁匠吗?也解释得过去他这样的身材了:“好吧,你回去吧。”
阿尔特留斯从卫兵手上接过金币,一看金币上刻的是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阿尔特留斯半跪行礼谢过,他才发现这名贵族小姐与金币上的头像很像,简直就是一样。噢,她是城主的女儿,叫什么来着?不想了,趁她放我走,没改变主意之前赶快走把。
阿尔特留斯把金币含进嘴里,转身就走。她看在眼里,这人真奇怪,嘴巴当钱包,还不怕吞进去?
她微笑对扶着她白羽毛骑士说道:“谢歌菲尔骑士。”
歌菲尔骑士行了骑士礼,一跃就回到自己的战马身上:“起行。”队伍就继续往前走。
这时后面一名身披丝绸的官员被传唤到马车旁,她问道:“城中一共有多少铁匠铺?”
那名官员恭敬道:“15座。”
“查查他们中有多少是压低工资的,查查为什么会拖欠工资?另外,查查给他们打工的都是什么人。还有刚才那名小子,查清楚他的铁匠铺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