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不是指骑在马上的战士。而是指帝国授予有能力、有礼貌、优雅、勇敢的战士的称号,是荣誉和实力的代表。
所以,在城里守卫巡逻的叫做卫兵(uan),歌菲尔和兹辛格叫做骑士。
阿尔特留斯清晨醒来,这是他的生物钟,天空乌云密布,看起来要下大雨了,看样子,这是今年夏天来了的第一场雨。
他马上穿衣整装,发现小狗在角落里蹲着,看着人,依然无动于衷,这真是一直冷库的小狗。
阿尔特留斯把所有的牛奶倒进盘子里,又把芝士蛋糕放到牛奶上面,然后把门打开,大早上的居然像傍晚一样,他对小狗说:“现在,你有两个选择,要么自己回去,要么留在这里。赶快,我得走了。”
小狗就看着,什么都不做。
细细一想,现在又要下雨,不太适宜小狗出去,阿尔特留斯出门,把铁匠铺的大门反锁了,然后跑步回学院。
小狗这时才站起来,角落已经多了一堆便便,它跑过去盘子,把芝士蛋糕叼起来,去到一个用于引火的干草从里舒服蹲着,一边吃蛋糕,一边睡觉。
阿尔特留斯回到学院,拿了一堆早餐,就去到角落的位置,果然看到了昨天约好的卡文在那儿。
阿尔特留斯首先说道:“你知道吗?昨天有只小狗跑到我的铁匠铺里。”
卡文一手抢过阿尔特留斯的豆浆,喝了:“噢,这是好事,我的农场经常有发情的羊和牛会走到我们的养殖圈外面,然后我们就把它放进来,如此就成了我们家的牛了,是一部分很客观的收入。”
“什么!还有牛羊自投罗网?但是我的是小狗,我也不想把它卖钱。”
卡文双手往两边摆,胳膊撑起:“没办法,不然发情的公牛会把围栏撞翻。你刚才说,你是铁匠?我家人正需要找铁匠。”
“那小狗自己走了进来的,今天早上要下大雨,我没把它放走。我就是铁匠,有什么好关照的?”
卡文摸着下巴说道:“我意思是说,既然它是自愿进来的,你可以把它占为自有。你居然是铁匠,在哪一座铁匠铺?”
“我可不会养狗,不过有东西吃的话,应该不会有事。我是在城东,商圈外围和平民楼交界处,有一座烟囱很大的那座就是了。”
卡尔把右手食指和拇指做成一个半圆:“你知道马蹄铁吗?还有马鞍吗?”
“当然知道,马蹄铁我可以安装到马蹄上,马鞍也会做,但是我必须得量量马匹的体型。哇,你的农场还养了马。”
卡文表示狂然大悟:“当然养了马了,而且我还会养狗,如果你那小狗不要可以给我,长大了可以看好我的农场。”
“我才不给你,我自己养。如果你想做马蹄铁和马鞍,就必须让我看看你的马,体型和脚型。你的农场有多少匹马?”嘿嘿,在缺钱的时候生意上门,这真的是太好了,卡文果然是个好朋友。
卡文笑笑,眼睛眯成一条线:“嘿嘿,同学,能不能打个折。”
“当然,我们是同学嘛,有多少匹马要做?”
卡文继续笑笑,伸出3个手指:“30匹,你看,能不能比市场价低一半?嘿嘿,如果你要来我农场玩,吃喝玩乐都免费怎么样?”
阿尔特留斯算了算,市场价10银币做一匹马,,如果数量多,可以便宜到9银币一匹马。如果5银币,那么材料都价值3银币了,自己才赚2银币,30匹马,总共60银币,比没有要好,嘿嘿:“好吧,5银币一匹马,成交。”
卡文瞪大眼睛说:“什么,你居然不和我砍价?我明显是为了低价才开价这么低的。你做过生意吗?你确定你是一名铁匠?”
阿尔特留斯张大嘴巴,不敢相信刚才自己被坑了一把:“什么,一场同学,你居然坑我。现在这样,6银币一匹马。”
卡尔一拍桌子,成交,笑得眼睛,可以想象父母夸他很会做生意,比市场价低4成的价钱买到了相同的东西。
阿尔特留斯似乎已经想象到,肥佬抓着他的衣领,然后骂道,6银币也敢接,我不是说过最少9银币吗,真是自讨苦吃,今晚不准吃饭……
阿尔特留斯马上补充道:“我还会做马甲,做铁围栏,不怕公牛撞塌了。”
卡文一拍阿尔特留斯肩膀:“好兄弟,铁围栏肯定不做了,不然它就充不进来牛栏,我们就少了那自投罗网的钱。至于马甲,那就是我父亲决定的事了。嘿嘿,走,快到集合时间了。”
阿尔特留斯摸了摸肚子,恩,吃得差不多了:“那么今晚带我去看看你的马。”
“我先看看你的铁匠铺吧。”
“好。”
团队集合,撑着天上的雨水,训练开始,今天的内容,依然是双人对战,阿尔特留斯依然对卡文。
不同的是,卡文开始还击了。阿尔特留斯总是打得很努力,让卡文用盾挡着都觉得累,其实最累的是长时间举着盾和剑,而阿尔特留斯似乎不知道累。卡文只能还击,把阿尔特留斯打倒在地,才得以休息。
卡文感叹,得感谢当年父亲亲自教他武术,在农场,时不时有架要打的,打那些胆敢来偷菜,来偷鸡蛋的人。农场收入不太多,小偷也不是经常来,所以没有请专门的卫兵,所以农场所有人,都可以随时抄起锄头镰刀打架。
而卡文作为贵族,需要保护小镇的居民,所以父亲一定要他把武技练好,这技能今天才派上用场。
一天训练结束,好多人排队让铁骑团的牧师消除疲劳和全身的酸痛,那是肌肉运动,积累的劳累造成的。
不过阿尔特留斯可没有这种酸痛,因为他已经习惯了一天都在用力,这下雨天挥动手臂可以在灼热的锅炉旁敲打铁块舒服得多。一天下来,或许是打铁练出来的,他运动了一天都不觉得累。
相比,阿尔特留斯更愿意在训练场做运动,只是这里没有收入。
夜晚,他要去做有收入的事情了。
阿尔特留斯随卡文去到一座马厩,好多马正在里面,有一些佣兵在这儿守着。然后在旁边一间旅店,卡文敲门进去。顺手把阿尔特留斯拉了进去。
里面摆放着好多货物,干菜,羊毛,鸡蛋,什么的,好多人正在清点货物。而一对夫妇正在看着本子,还用羽毛墨水笔在上面写字,见卡文回来了,停下手上工作,微笑着看着卡文。
卡文在大厅看了一圈,问道:“父亲,大哥和大姐呢?”
卡文母亲起身对阿尔特留斯微笑一下转身走开了。
卡文舔舔舌头,回答:“玫瑰花茶和葡萄酒。”
卡文的父亲起身说:“你哥姐说是出去走走。”然后对着阿尔特留斯说,“何不介绍下你的朋友。”
卡文嘿嘿笑的说:“那么这肯定是,一个去了妓院,一个去了酒会。”卡文边走向父亲,边说:“他叫阿尔特留斯,玫瑰城里的铁匠,是我学院的同学,我第一个朋友,最后是一个平民。他答应帮我们的30匹马装马蹄铁和马鞍,只收取6银币一匹。”然后卡文靠近他父亲耳边说:“不同担心,他从来没做过生意,我开价砍了一半,他还能接受,我自己都觉得太不好意思,所以多给了一个。他看不懂你的账本,不用急着盖起来。”
卡文父亲由于把农场管理得好,给玫瑰城供应的货每次都不会少,所以被封男爵,也是个贵族。所以,阿尔特留斯马上对他行骑士礼,尊称:“大人。”
卡文父亲看了看阿尔特留斯,说道:“既然是卡文的朋友,就无需太多礼节,既然你是铁匠,就带我去你的铁匠铺看看。”
阿尔特留斯回答:“好。”
卡文父亲骑着马,带了3名侍从,牵了一匹马,到达阿尔特留斯的铁匠铺。
卡文与阿尔特留斯并排走,卡文问道:“阿尔特留斯,今早你不是说捡到一只狗吗,给我看看,他叫什么名字?”
阿尔特留斯开门进去:“好,不知藏到哪里去了。”
阿尔特留斯把里面的油灯点亮,他看到了那只白色小狗,正蹲在干草堆上看着众人,也不叫也不跑,就这么静静看着。
阿尔特留斯顺眼一看那个盘子,里面只剩下一点儿牛奶,很明显芝士蛋糕被它吃了。怎知道扫了一眼,正看见墙角有一堆狗便便,不言自语:“shit(大天朝人民见多识广,都知道这个英语是啥意思)”
卡文看着那只小狗说:“他的名字叫希弟?”这时卡文伸出手,想抱起这只小狗,怎知手快碰到它时,它突然就一口咬过去。幸好卡文手缩得快,没被咬到。
阿尔特留斯看在眼里,他不知道这小狗那么凶,昨天跟他洗澡和擦干身体都是可以随便碰的。
阿尔特留斯试着碰了它一下,这次它没有咬人,阿尔特留斯把它抱起来,放到比较光亮的位置:“它肯定是怕生人,以后你名字就叫希夫。”
卡文看得清楚,那是一只毛发雪白,带点儿灰色黑色的斑纹,他瞪大了眼睛。正是因为他养了各种狗,懂狗才那么惊讶,他惊叹:“那是……”
话未说完,就被他父亲一个手势,让他停止说话。卡文一顿,继续说道:“那是一只可爱的小狗。”
卡文父亲这时在后面说道:“前几天,我来玫瑰城的时候,正是带过来了一只跟着差不多的小狗。它很凶,靠近它的人都会被咬,这个时候这样凶恶的特性,才更好培养成为看园子的狗。阿尔特留斯,能不能让我看一看。”
阿尔特留斯本能反应说道:“是的,大人。”手中希夫就要递给他,但是希夫刚要接触到男爵的手,马上就要咬它,但是男爵用手指掐着他的头,让它挣扎不得,咬不到人。
阿尔特留斯很失望这只小狗是另有主人的,他很喜欢这只脏兮兮一洗就成了肥嘟嘟可爱的白色小狗。而且他觉得小狗也喜欢他,很明显小狗不喜欢别人。才刚刚给他起了名字,才刚刚想把它占为己有,就要被别人夺取了?
阿尔特留斯有点儿奇怪,为什么男爵是狗主人,希夫为什么还要咬他?为什么希夫不咬我?如果熟悉了就不咬,那么它应该也不咬卡文和男爵才对。
现在可就真是奇怪了。
卡文在后面看着气得脸都红了,他肯定自己的农场没有这么一直狗,因为它不是一只狗,它是一只狼,北方的冰原雪狼,是巨型狼品种,性情凶悍,在狼群里,对雪狼首领极其忠心。如果幼狼被人培养成才,那么雪狼会对它的主人极其忠心,价值抵得过10个不错的奴隶。
卡文知道,父亲是想将这雪狼占为己有。不,卡文不想欺骗自己来到玫瑰城战争学院的好友,事情不该这样的。事情应该是,卡文为阿尔特留斯找点生意做做,然后两人关系非常好,如果上到战场,自己与阿尔特留斯会成为并肩作战的战友。
卡文说道:“父亲,我们那只狗是纯白的,而这一只明显有灰黑色的斑纹。”
男爵仔细看了看:“这应该是弄脏了,才两天不见就这样了。阿尔特留斯,你是在哪遇到它的,这是夫人最喜欢的狗,我有重赏给你。随从,过来把这只狗交给夫人看看,让她确认下是不是那只她最喜欢的白色小狗?”
一个猥琐有点驼背的中老年人过来,看了看男爵抱小狗的姿势,看了看男爵的眼神,男爵就把狗交给他,他学着男爵的姿势,用右手掐着小狗的头部,左手抓着它的腰,让它动弹不得。
阿尔特留斯张大嘴巴看着卡文又看着男爵:“这小狗真的是你们的吗?为什么它反抗得这么厉害?我觉得它好像不认识你,小狗和我更熟,我抱它都不会挣扎。”
卡文急急说道:“父亲,既然这小狗与阿尔特留斯有缘,而他又是我的好友,他也喜欢这只狗,不如父亲顺了我的意,把狗留下。”
男爵咳嗽了一声,猥琐的随从抱着希夫马上就急急离开铁匠铺。
阿尔特留斯这才觉得不对劲,他留了个心眼,说道:“大人,昨天晚上,我回到这个铁匠铺的时候,就看见门外有一只可爱干净的白色小狗,过了许久,这只狗也不走动,既然如此,我就把他留在了铁匠铺里,那时我就该我就该想到这么干净可爱的小狗,就该是某贵族的宠物。”阿尔特留斯特意把昨晚脏兮兮的小狗说成干净,就是要试试男爵说的话是否正确,判定这小狗是否真是他的。
男爵摸着下巴,像极了卡文要坑说道:“昨日我与夫人路经此地,回家才发现白色小狗不见了,它肯定是在原地等待我们接它回去,它从来都是雪白的很可爱,深受夫人喜欢,遗失了这只小狗,她非常生气,并命我一定要把这只狗找回来,所以我也是不得不把这只狗带过去还给夫人啊。”
果然,这只不是男爵的。因为他说的话与事实矛盾,男爵口中小狗是干净的,而是事实小狗是肮脏的。不管这个小狗有没有去泥潭游泳,不管小狗有没有一脚踩错掉进坑里。反正阿尔特留斯已经不相信男爵说的话,他只知道小狗不喜欢男爵,不认识男爵。
阿尔特留斯不知道男爵为什么连普通一只小狗都得骗回去,让知道实情的阿尔特留斯觉得这与抢是没有分别。阿尔特留斯一喊:“希夫!”
希夫的果然挣扎的更厉害,眼睛望着阿尔特留斯,它终究是被别人带走了。
男爵说道:“那不过是一只狗,如果夫人不喜欢了,我自然会让给你。”男爵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个金币,“拿着它装修一下铁匠铺吧,客人需要一张桌椅坐着休息等待。现在让我看看你能都如你所说的,能做到马蹄铁和马鞍。”
阿尔特留斯结果那个金币,和贵族做生意就是好,金币花的跟银币一样。他没理由不接这个金币,他需要钱。但是他接过来的那一刻,他觉得那是自己把希夫卖了才拿到的钱。
那是一个普通的金币,上面没有刻谁睡的脸。
阿尔特留斯看了看桌子上放着的一瓶牛奶、三明治和汉堡包,今晚正想让希夫换换口味。没想到它是被抢走了,在我的眼皮底下。
阿尔特留斯觉得自己变聪明了,因为男爵抢狗还那么会装的这么难想的事情,他居然都能想得到。但是可以确定自己的智商还是不够用,因为他没办法把希夫要回来。
他很愤怒,这个世界不公平,更加恼怒自己如此弱小,任人宰割,毫无还手之力。
他只能把那个代表希夫的金币无耻地塞进自己的袋子,如果下次再遇到一只与自己投缘又来到自己门口的白色小狗,自己一定把他藏好,然后给他一个牌子挂着,上面写着自己的名字。
然后,谁也别想惹我的狗。
想象总是美好的,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努力变强,才能改变现状。
阿尔特留斯脱掉学员服,拿了一小砸希夫曾经睡过的干草,点燃,放进锅炉里,再放一些小块的干柴,拉响风箱。锅炉的火越烧越猛,他把大块的木块放进锅炉里,风箱拉得更响更快了。
铁匠铺里再次充满燥热的气息,阿尔特留斯如发泄一般用力地敲打着铁块。
很快,马蹄铁做好了,放进水里降温。趁着这个间隙,阿尔特留斯来到门外,在男爵的随从手上拿了一块红萝卜,慢慢从马的正前方走到他面前。
那是一只红色的马,很高大,很健壮,很明显,他的眼中对靠近的人很有敌意。阿尔特留斯慢慢递给红萝卜给马儿吃。然后,抚摸着他的嘴,再缓缓往前走,直至摸到它的脖子,他的身体,用手在马身体上比量着,这是要计算着,匹配这只红色马马鞍的形状大小。
很快,阿尔特留斯完事了,又慢慢面向马的正面,缓缓后退。退出范围,阿尔特留斯对男爵说:“我做一个标准的马鞍。”说完,阿尔特留斯就进去铁匠铺继续开工了。
男爵对身边儿子卡文说:“你知道吗?它是红枣子,这群马中性情最烈的马。我特意就拉它过来,让这个铁匠不好驾驭,然后凭此再压压价的。”
卡文嗤之以鼻:“父亲,你够了。”
男爵说道:“卡文,这些都是要你学着点的,我是在做榜样。”
卡文说道:“父亲,我都跟你说了,价钱再低我的良心过意不去了。”
男爵伸手摸卡文的头,说道:“儿子,无奸不商呀,学着点。”
卡文一手甩开男爵的手,这一瞬间,他觉得父亲确实适合做商人,能遮盖良心说白话的人最适合做商人。卡文想进去闷热的铁匠铺内看阿尔特留斯表演,却被父亲叫住,父亲就是父亲,即使不爽,也不能逆着他的旨意。
男爵继续说:“我告诉你吧。我雇佣的那帮佣兵,说是对我们的马很有兴趣。他们当然有兴趣了,因为这些马都是野马,素质比自养的好得多。他们看中了其中15只,我现在打算装备配齐,加上马蹄铁,马鞍,马甲,骑士盾骑士抢,弓箭箭筒箭,这些都配齐给他们那帮佣兵,可以赚更多的钱,说不定他们看到装备齐全的成品马觉得更好,卖光这30匹也说不定。现在不是有一个廉价劳动力的铁匠吗?所以我们在这铁匠身上又赚了一笔。怎么,你跟钱过不去吗?还有,我们农场也该做铁围栏、铁笼子了,锄头镰刀都该换新,武器弓箭都该换新的了,还有捕捉野马的铁网一定都要换新。赚钱工具弄好了,我们才能赚更多的钱,懂么?”
卡文竟然无言以对:“做了铁围栏,路过的野生牛不是不能进来了吗?”
男爵说道:“在最近牛栏的围栏换成木头的就好了。”
阿尔特留斯把马鞍也做好了,只是这一次他已经满身臭汗,只怕那马儿闻到不会镇静。阿尔特留斯穿上了学员服,把臭味封锁在衣服里。
这一次,他还是用同样的方法靠近马匹,然后提起马的一只前脚,把马蹄铁钉上了马的一只蹄子上。
烈马看起来正在专心的吃红萝卜,丝毫不管在他蹄子上打钉子的人。马的蹄子像人的牙齿,你用手指敲一敲,看看什么感觉,然后再想象下一个小钉子打进去是什么感觉。
阿尔特留斯做的马蹄铁,不止在蹄子底下打钉子,还会在蹄子前后的地方打两根前后对称的钉子,所以工程量比常规的大。
四个蹄子都打了马蹄铁,又把马鞍安装了上马背上,从始至终,马儿居然都没叫过一下,就像是马的朋友在跟他玩一样。
要知道,许多马都怕疼,即使是主人亲自为他的马打马蹄铁,马都会叫,疼的时候会缩脚,不顺从。
以此可见,阿尔特留斯的与马相处是多么的熟练,这让男爵好奇问道:“阿尔特留斯,你一共给多少匹马打过马蹄铁?”
阿尔特留斯恭敬回答:“从我14岁开始,一共打了9年,平均一天有一匹马吧。”
男爵摸着下巴,问道:“既然如此,你会打马甲吗?还有骑士盾和骑士枪,箭头之类的。”
“当然会,有需要我做的吗?”
男爵呵呵说道:“你先造一套马甲给我看看。”
“是的,大人。”阿尔特留斯嘴上回答着,心里想着,希夫你安心去吧,等我赚了这个土豪的钱,马上把你买回来。
土豪发话了:“那么我首先需要做30套马甲+骑士枪+骑士盾。价钱就按照比市场价降低40的金额算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