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训练从pk开始
教官团队31人,分配50名新学员到1名教官手上,正好分配完毕,而兹辛格就在舞台上面来回走动看着。
30名教官曾是铁骑士团的成员,里面有擅长各种武器的人,也有魔法师、牧师、弓手这样的身份,正好分配到阿尔特留斯50人的队伍的教官是一名牧师。虽然是牧师,但是与铁骑队伍其他人一样健壮,由于牧师需要在战场上快速移动,所以他们得穿较轻的锁子甲。
他会使剑,可以教剑砍,剑刺,横扫,跳斩,双持剑,突刺,剑挡。他还会使盾,抓盾的手法,前挡,左挡,右挡,上挡,甩盾,盾撞。除此之外,还会教你移动的步法,后跳闪避,翻滚闪避。
这些是最基本的招式,也是战场上最常用的招式,战场上大多数是一击致命,或者一击之后马上追击攻到敌人措手不及,没有那太多的花俏。
招式大概都学完之后,中午饭后就开始双人对练,新学员对战新学员,用开刃的剑,用标准的帝国士兵盾。只不过是慢动作对练,也就是熟悉各种招式,还有学习见招拆招。
兹辛格看着他们对练,就开始教导:“为什么人族战士一直那么强?有人知道不?”
“那是因为我们有坚硬的铠甲,还有挥得动武器的力气。”
“然后就是你的经验,经验是需要积累的,没有任何捷径。”
“最后就是你的技能。牧师的技能是治疗,这里有牧师吗?没有?这里远离帝都,远离教会,这里和平,没有牧师也正常。这里有魔法师吗?”下面有寥寥30人举起了手。
“很好,能量系魔法师有多少?至少能发出魔法箭的。只有5人?我只看到5人。恭喜你们,在上战场前你们可以为队友的武器注入能量法术。”在训练的人群发出笑声。
“火系魔法师有多少?也叫做咒术师,最少能发出火球的。哦,也是5人,恭喜你们,你们有及其恐怖的杀伤力,但是小心被烧到你的队友。”人群中又有一群笑声。
“剩下的20人呢?都是什么系的?遗憾告诉你们,除了以上我说的能量和咒术,其他魔法在我们教官队伍里没有人会。其他人你们该去魔法学院当一个学徒的,但是原理帝都的小城市是不会有魔法学院的。既然你们来了战争学院,那就别想那么早走。”人群中又传来一阵笑声。
“那么就是最后一种技能,冥想术。可以令你的身体充满一种感觉像是气的能量,可以令你身体发出的力量增加。那么,练过冥想术的人有多少?”这时人群中三分之二的人都举手了。
“当然,贵族都应该练冥想术,但是冥想术也有不同,贵族之间广为流传的都是普通的冥想术。我所修习的是非常好的冥想术,最适合战士修习的冥想术。而我会在整个学院,挑选20人,最优秀的人,传授给他们这套冥想术。”
“你的潜力决定你走得有多快,你的冥想术决定你走什么路,你的努力决定你能走多远。综合能力最为重要,而我所看重的正是你的努力程度,那么你们努力吧。”
人群中发起剧烈的议论声。兹辛格所说的冥想术,多半是王室冥想术,这从来不外传,因为他们要保证自己的王者地位,就不能让其他人有与王室相同的军事实力。兹辛格口中不明说,但是听这话的人都认为那说的就是王室冥想术。
阿尔特留斯不清楚冥想术是什么,但是一定是很强的东西,兹辛格将军一跳就远达20米,可见那就是冥想术的功劳。而且看样子,冥想术这事,平民根本接触不到,只要贵族才能学,这是赤裸裸的地位歧视。
这些暂且不提,当务之急是击败面前的对手。但是击败明显不可能,因为现在大家都在慢动作练习。
那人对着阿尔特留斯说:“同学,我们真巧,选的都是剑盾,我从小练的就是剑盾,你看我使得怎么样?”
阿尔特留斯没好气说道:“请你认真点,不要轻视你的对手。”
那人不断用盾挡着阿尔特留斯剑的攻击:“这个你倒也知道,为什么你只用右手拿剑攻击我,左手都不举起盾?”
“因为我左手受伤,没力气举起盾,你为什么不还击?”
那人说道:“真的吗?我还以为你在装b。而且我从来没试过这么慢动作对练。同学,这么巧我们两人一起对练,互相认识下吧。我叫卡文,你呢?”他看起来也就16岁的样子,而且看起来是一个贵族。
阿尔特留斯不断剑攻击卡文,但是每一下都被他的盾挡下:“我叫阿尔特留斯。”
卡文说道:“名字真长,你是本地人吗?我家族是在城外经营农场生意的。”
“很高兴认识你,不过我得告诉你,我是一个平民。为什么你这么会用盾。”
卡文惊讶地说:“噢,你是平民。不过没关系,在我那儿,贵族和平民也一样需要在地上种菜。看起来你跟我年龄差不多,不如今晚放学后来我家玩?”
阿尔特留斯很是惊讶,什么时候贵族不鄙视平民了,而且和平民同起同坐了:“我23了,比你大。你家有啥好玩的?你还没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会用盾?”
卡文又惊讶地说:“什么,你看起来就16岁,跟我一样大,我是读过书的,你别想骗我。我家是农场嘛,自然有新鲜的蔬菜和水果吃,还有很多动物,有新鲜牛奶喝。”
阿尔特留斯的动作越来越快,即使速度加快,卡文依然能用盾挡住:“有空的话,我一定会去看看。为什么你这么能挡?”
卡文回答:“因为以前我父亲经常打我。”
这时教官刚好经过两人身边,他看了看,阿尔特留斯明显不是用慢动作,那几乎和走路的速度相当了。他正是昨晚给阿尔特留斯做人工呼吸的牧师林迪:“你,什么名字?”
阿尔特留斯停下手上动作,报上名字。
林迪问道:“阿尔特留斯,为什么你左手不举盾?”
阿尔特留斯回答:“因为我的左手受伤了,使不出力。”
林迪觉得阿尔特留斯是不记得昨晚的事了,这事不记得更好,他检查阿尔特留斯的手,果然肿了起来。林迪抽出挂在腰上的剑,对着阿尔特留斯的手。
那是一把乌黑的剑,只有剑刃刃锋是光亮的,阿尔特留斯知道,那是一种叫做锰的银灰色金属打在外层,时间久了就会成乌黑色。这把剑的剑柄和剑刃之间很粗大,里面似乎装有什么。
林迪说:“不用害怕,这是法术剑,是我的魔杖。治疗术。”林迪的剑发出轻微白光,阿尔特留斯的手似乎吸收了这种光:“在战场上,必须用这种黑色的东西,不然高举法杖,发出白光释放法术会太明显,成为敌人集火的目标。继续训练,小心别伤了你的队友。”
林迪走了,阿尔特留斯马上就觉得自己的左手不疼了,肿胀也消除了,能举盾了。
卡文马上说:“阿尔特留斯,你和教官认识?他可是牧师,还是免费释放治疗术的牧师。你可知道教会那些混蛋牧师放一次治疗最少要收费10金吗?而且摆架子请都请不动,又规定低级的牧师必须得到教会的允许才能释放治疗术。”
“认识,当然认识,那是我们教官,是个牧师,刚刚才认识的。”
卡文叹了口气:“如果认识就好了。既然你的手好了,我可就不客气了。”
阿尔特留斯二话不说,抢先攻击,卡文游刃有余地用盾挡下,卡文说:“我可以要还击了。”
“放马过来。”
夜晚7点,今天的训练结束,晚上没有阳光,很难训练,所以太阳下山后就是休息时间。
告别了卡文,并约好明早在餐厅击中。
卡文来玫瑰城战争学院学习,他的父母也过来了,所以他必须回到旅店,和父母团聚。卡文没有带侍从,因为他不想花太多钱。
阿尔特留斯觉得,有父母真好。而且,贵族中也有好,也有坏。
阿尔特留斯顺路把剑交还了那给医务室那个老医生,并且请求他,帮自己的头发全部剪掉。如此回到宿舍,那个随从就别想再抓我的头发打我。
就是这样的,阿尔特留斯剃了光头,闪亮亮的。虽然难看死了,但是他的心情舒畅多了。
阿尔特留斯想想,自己也就只有铁匠铺一个地方可去了。好吧,他去餐厅,大吃了一顿。
快吃饱,兹辛格又坐到自己对面的位置,他问道:“阿尔特留斯,我查过了诺纳道的出身,父亲是伯爵,负责管理玫瑰城的基础建设。诺纳道是长子,按照法律,当他父亲过世,其父亲的伯爵之位会传给诺纳道。而现在,诺纳道没有爵位,并不是贵族。而我本身就是侯爵,比他父亲的爵位更大,要惩罚他,轻而易举。”
阿尔特留斯说道:“那又如何,他迟早会成为贵族,他已经把自己当成贵族了。即使今天制裁了诺纳道,法律仍然是保护贵族的。这个法律本没错,玫瑰城就是在贵族的统治下才有越发强大的今天,我们需要他们。贵族中有好人有坏人,坏的贵族才会欺负平民,错的是坏的那部分,我们不需要那些坏的部分。”
兹辛格拿起一瓶葡萄酒,倒在啤酒杯上斟满,然后像喝啤酒一样喝葡萄酒,他说道:“我包括我的家人,穷其一生都在研究如何打仗,如何战争,如何胜利。现在,回到和平的地方,我喜欢上喝葡萄酒,更喜欢如喝啤酒般来喝葡萄酒。而你是活在这里的人,知道这里的事,你觉得应该怎么做?”
阿尔特留斯拿过葡萄酒瓶,里面剩下三口的量,可见兹辛格一个啤酒杯就装满了近2斤的葡萄酒。阿尔特留斯把最后的酒倒进红酒杯,然后拿起红酒杯,移杯到面前,轻吸一口气,然后摇了两圈红酒杯,然后分开三口,慢慢喝完了杯中葡萄酒:“这个大概是这么喝的,我见过我那肥的漏油常常吃各种奇怪东西的老板这么喝过。”
兹辛格又拿了一瓶葡萄酒,手一拔就把木头塞子撤了出来,然后又把自己的啤酒杯灌满,然后把剩下的,也灌满的红酒杯:“你该试试我这种喝法,这才像在喝酒。既然你老板这么肥,为什么你这么瘦?而且,为什么你把头发剪光,我差点没认出你来。”
兹辛格问得太好了,阿尔特留斯还是第一次想这个问题,这肯定是死肥佬把好东西都吃了,把最没营养的东西留给我,还有把最苦的活扔给我干,自己却在那儿数钱,我得马上去找肥佬算账。阿尔特留斯不知该怎么回答,只能说其他的:“兹辛格将军,如果你那么有空,还不如教我几个剑术。”
兹辛格把杯中葡萄酒一灌而下,说道:“武术的提升没有捷径,只能靠你自己的努力。铁骑士团的其他人有足够的能力教导好你们,而我只收最优秀的学生,不会对任何人开后门。”
阿尔特留斯起身行了骑士礼:“兹辛格将军,你早些休息,我还有事,先走了。”阿尔特留斯当然是准备回去铁匠铺,找那死肥佬的麻烦,顺手一抓台上打包好的牛奶和芝士蛋糕。当肥佬看见我拿着这高级又好吃的东西,他这个吃货会不会请求我分给他一点?然后我就一口把芝士蛋糕咬了,然后一口把牛奶喝了,他会不会后悔死了。哈哈,想想都觉得开心。
兹辛格看着阿尔特留斯离开的背影,想到:他就是打算提升自己的武技,让贵族不能欺负他。这么做也就这样,无法改变坏的贵族欺负其他平民的事实。兹辛格叹了口气,随铁骑士团的成员一起走了。
这是观看着这里的一名高挑漂亮胸大的正统贵族小姐呐呐自语:“这小光头是谁?怎么跟兹辛格这么熟。”她正是小梅,她吩咐身边的一名随从调查清楚这小光头是谁。
然后她倒了一小杯葡萄酒酒,坐着那儿闻一闻,淌一淌,没有喝。许久,她终于抿了一小口葡萄酒,然后把杯子放到桌子上,离开了那里。
阿尔特留斯怀着捉弄肥佬的绝好心情,走得飞快。夜晚,有女士**声音又灯火通明的就是妓院,有吵杂声音和男人吆喝声的是低级的酒馆,那些弥漫着乌烟瘴气,一阵一阵激烈嚎叫的是赌场。灯火通明却比较安静的那是会所,就是高级**、吃喝玩乐赌都有的地方。普通人随便都可以出入妓院和酒馆,有点钱又想一夜致富的可以去赌场,而贵族都是出席会所的,其中大部分是年轻人。玫瑰城里12点宵禁,而贵族都是不限时,现在是8点。
夜里正是这些地方最热闹的时候。火光把路照得明亮,可以轻松地行走,直到外围,阿尔特留斯是抹黑回到铁匠铺的。
铁匠铺是黑暗的,看来肥佬没有回来,都两天了,居然还没有回来。拿出钥匙,开门进去。
这时阿尔特留斯居然感觉到有某些小物体碰到了他的脚,这里太黑,他看不见那是什么,他只好摸去放油灯的位置,这时那个小物体追了上来,它应该不是物体。阿尔特留斯用火柴把油灯点亮。
在地上,那是一只满身污泥,脏的像是在泥水坑里游了泳回来一样,一只好小的小狗,它正用可怜的眼神看着阿尔特留斯,哟,是一只可怜的丑小狗。
阿尔特留斯想把它抱起来,他马上把学员服脱了,把它抱起来,靠近油灯看了看,这是一只脏兮兮的小狗。小狗很乖,抱着不挣扎,只是看着那盏油灯。
阿尔特留斯觉得,它应该需要洗一个澡。阿尔特留斯把屋内更多的油灯点亮,看了看储水木桶,那点水,够它洗一澡了吧。然后阿尔特留斯把清水倒进一个木头盘子里,就把小狗放进去。小狗在水里躺着就不动了,阿尔特留斯用手抓它的毛,帮它洗澡,小狗很乖,不怕水。
又去远处的井打了两桶水,又帮小狗洗了一次,差不多够干净了。洗干净之后,它竟然是一只白色的,略带灰白色斑纹的小狗,很可爱。它咬着阿尔特留斯的手指,又用舌头舔舔,看起来是想吃东西。
“你很幸运,我今晚正好带了牛奶和芝士蛋糕,现在归你了。”阿尔特留斯找了个不用的盘子,正好用来装牛奶。牛奶和芝士蛋糕一起放进盘子,小狗自己就会去吃,真聪明。
就不管它那么多,阿尔特留斯得洗澡了,怎知小狗也冲了过来,一点都不怕水,是的,有些狗是不怕水的。
玩了一晚上,小狗居然会找到柴火中的干草堆睡在里面,真是聪明。
阿尔特留斯已经想好,如果没人来找这只小狗,那么它就归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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