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海上丝绸路——台湾与明末海外贸易的“黄金期”
料罗湾之战,郑芝龙下了血本悬赏,但事后他会发现:他赚大了。
单就战后台湾的赔偿来看,料罗湾海战后,台湾的荷兰殖民者惊慌失措,生怕郑芝龙会一鼓作气,直接端了台湾岛。连忙主动表态,表示愿意每年向郑芝龙提供12万法郎的“孝敬”。对此郑芝龙欣然笑纳:谁也不会和钱过不去。
财运来了,官运也挡不住,十一月打完仗,十二月就提拔了:升任福建副总兵。相当于福建海军司令。说是名利双收,那是一点也不过分。
但和另一个意义相比,上面的名利双收都算不得什么了:海上丝绸之路的东端,终于掌握在中国人自己手里了。
从中国经海路向西方输入商品的航线,素来被称作海上丝绸之路,从明朝中后期开始,这条道路就是一条财富之路。但是从十六世纪葡萄牙人造访开始,这条航线的控制权,其实却不在中国人手里。多少年来,倭寇,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兰人,砍瓜切菜似的一拨拨来,高兴了就做买卖,不高兴了就犯抢,就好比一个大户人家庄园,他通向外面世界的道路上,却三天两头的闹狼。别说对外开放,过安生日子都难。
明朝中后期的*,极少有对于海权思想的认识。从朝廷到官员,大多在乎的只是陆地上的风景,海外贸易,很长时间都是不被重视的,后来因为倭寇闹的凶了,这才重视了起来,是禁是废的,先后摇摆了很多次,最后虽然海禁废了。但是海商的地位,却依然没有得到中国本国政府的认可和尊重。相当多的海商,基本还是被当做“贼”“匪”之类的。像英国的海商可以封爵位,西班牙的海商可以得到皇帝的授权,中国的海商们,长久以来都是在孤军作战。
因为这样的孤军作战,所以即使在中国东南沿海外围,我们自己家门口的地盘上,多年以来也都是外国人闹的欢,从最早的倭寇,到后来的葡萄牙,西班牙,荷兰。中国的海商虽然也混迹其中,但是唱主角的时候少,跑龙套的时候多。来来往往,却始终成不了气候。
而在封建社会的晚期,对于一个走向近代化的国家来说,对待新兴海商势力的态度,和海商阶层的发展状况,其实就是这个国家文明演进程度的一个标尺。在晚明的世界上,欧洲国家在这方面走在了中国前头,但历史的演进,从来不是“先来后到”的,相反往往是“后发效应”。比如最早开辟新航路的西班牙,葡萄牙,纵然曾风光一时,但起的快衰的也快,过了十七世纪就基本没动静了,即便是在十七世纪一度啸傲全球海洋,号称“海上马车夫”的荷兰,折腾了一个多世纪后,不但没折腾成世界强国,反而把他们自己的“共和国”也折腾没了。最终将世界强国的地位保持到今天的,反而是如英国,法国等在航海时代起步最晚的一代国家。这就是“后发效应”,即在同一场角逐中,起步比较晚的国家,可以凭借其巨大的发展潜力和正确的发展思路,最终后来居上,赶超前人。
而在那个时代,中国,确实有“后发效应”的机会的,这个机会的苗头,就是从郑芝龙开始。
对于这场大航海时代来说,中国不缺少经济实力,也不缺少发展潜力,中国欠缺的,是对待航海时代的正确国家发展理念,和跟得上时代趋势的海权意识。多年以来,明朝政府最多只是面对世界打开半扇门,丝毫意识不到海外贸易对于整个国家的巨大意义,仅靠几个缺少政府支持的海商,同如狼似虎的欧洲殖民者周旋,就像断线了的风筝,纵然能扑腾两下,却多飞不了几天,不是被人家灭了,就是给人家当帮凶。
然而郑芝龙的出现却改变了这一切,从闯荡日本开始,到蛰伏台湾,埋头发展,再到成功借壳上市,当上披着官皮的海盗。他其实做到了他无数前辈做梦都想做,却把命搭上都没做到的事情,让海商的身份,地位,得到了政府的承认,以国家的名义,去完成之前诸多海商们穷尽一生未完成的梦想:征服这一点八万公里的中国海岸线,成为这片海域真正的主人。
所以外国殖民者的船只经过他的地盘,不听话的他说打就打,杀气腾腾的荷兰舰队,他说灭就灭。过往的商旅,他说收保护费就收保护费。这一切看似只是海盗抢地盘,意义却不一般:这一片连接东西方贸易的重要海域,从这时候起由中国人做主了,而且,它从此太平了。
从料罗湾海战结束的公元1635年,到明朝灭亡的1644年,这九年的时间,在中国传统史家眼里,往往被看做明王朝日薄西山,黑暗腐败,在内忧外患中走向灭亡的九年,然而同样是这九年,在欧洲人的字典里,却还有另一个形容词:吸泵。在英语中,这是形容疯狂吸收东西的意思,而放在明末,它指的是中国市场疯狂吸收全世界的白银。葡萄牙学者马加良斯甚至认为,从明朝万历年间到崇祯末年,至少全世界有一半数量的白银流入中国,这个数字虽然还有待考,但中国是那时代全世界贸易的最重头地区,却是不争的事实。
而料罗湾海战至明朝灭亡的这九年,却是中国“吸泵”的一个最黄金期。原因很简单——他安全了。这段时间中国海的贸易航路,完全由郑芝龙家族把持,把持的主要方式,就是收“保护费”,即沿海过往船只,必须要购买郑家的航海令旗,这才能保证你航海的安全,否则按照荷兰人在《热兰遮日志》里的说法,被拦截的几率将超过百分之五十,如果是出入福建沿海,被拦截的几率更超过百分之百。这时候的明王朝,和以前最大的区别,就是对“海禁”想禁也禁不住了。早在料罗湾海战结束后,年轻气盛的崇祯皇帝,还试图重拾“海禁”之法,但户部认为,一旦再行海禁,容易引起东南的民变,激化帝国矛盾,削减国家税收,最后只好作罢。而郑芝龙控制了中国海水域,让通行了近三百年的明朝海禁条令,更成了徒有其表,因为他本来就是福建总兵,福建地盘上的事他能做主,别的地方不能出海,来到福建就能,给钱就能放行,结果自然是有钱的全都来。郑芝龙“保护费”生意最好的这几年,计六奇的《明季北略》里说他仅“令旗”这一项收入,就高达上千万两白银。同时,中国东南沿海通向日本和东南亚的商业路线,在这时期也全打开了,尤其是日本,明朝“隆庆开关”的时候,日本被列为禁止贸易的国家,同时日本在十七世纪上半叶,经过“岛原起义”等事件后,出于对西方文明的恐惧,早中国一步走上了闭关锁国的道路。明朝崇祯五年年(公元1633年),日本连续五次发布锁国令,禁绝海外贸易,到了明朝崇祯十一年(1639年),日本再次颁布锁国令,把葡萄牙也列为禁止贸易的对象,仅允许中国与荷兰商人来长崎通商。但锁来锁去,日本却偏偏锁不住中国,一则因为日本本国华商众多,利益阶层庞大。二则,却也因为郑芝龙与日本德川幕府的特殊关系。在那个时期,中国商船在日本得到的优待,能把荷兰人气的跳脚,就以船只进日本港口这点小事来说,日本明确规定,如果中国商船和荷兰商船同时到达日本,按照规矩,中国商船要优先进港,荷兰商船只能在一旁干等。日本政府还多次警告荷兰人,如果开往日本的中国船只在沿途遭到荷兰人的攻击,那么荷兰商船在日本海域,也将遭到同样的攻击。最让荷兰人抓狂的是,打着对日贸易的旗号,郑芝龙大张旗鼓的收购葡萄牙,西班牙等被日本禁绝贸易国家的货物,在转手到日本卖高价,对这种明显“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行为,日本人也听之任之。在晚明的最后十年,中国商船每年输入日本的货物,郑芝龙要占百分之八十左右,而和荷兰人比,更是优势明显,仅以崇祯十二年(1640年)为例,是年来日本贸易的中国商船总数,为八十九艘,荷兰人只有区区九艘。在这条重要的贸易航线上,料罗湾海战之后的商业格局,确实是